第12章 蜈蚣百足,行不及蛇。(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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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每一件事都经过精密计划,绝不可能浪费一点儿多余的力气,也不会儿有一点儿疏忽,但是世事总是不尽如人意。他感觉很疲倦了,为了筹划一统江湖,已经把他的生活完全打乱了。
    这件事在他看来绝不能有任何一点儿错误,任何一个微小的错误,都有可能酿成大错。那时不但他自己悔恨终生,他的少帮主柴琅也会受到连累,柴家的复国大计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江别南这一生中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失败,毕竟他受了太多的苦。一个人越炫耀什么,内心就缺什么。越掩饰什么,越自卑什么。越没有本事的人,才越爱面子。一个人炫耀之后,期望能得到的,才是他真正缺少的。炫耀源于缺憾,大多是因为心里有隐痛,痛的越厉害,炫耀的越离谱。
    虹羽打了一个哈欠,问道:“你怎么回来了?我还以为你这辈都不会回来了。”
    江别南浅浅啜了一口酒,说道:“你还没睡醒吗?你好像永远都睡不醒。”
    虹羽披上了外衣,说道:“你的那个三弟又来,还送了我好些胭脂水粉,总觉得他对我图谋不轨。”
    江别南冷哼一声,道:“他可不是我三弟。”
    虹羽嫣然一笑,道:“那他是什么?”
    江别南粲然一笑,道:“他是我儿子,拿着礼物来孝敬母亲也是应该的,不是吗?”
    虹羽道:“赶紧杀了那个逆子吧!几次想非礼人家。”
    江别南笑道:“知子莫若父,那小子有贼心没贼胆。”
    虹羽笑道:“江爷,果然一切都在你的掌握之中,没有一件事能逃过你的眼睛。”
    江别南笑道:“骂人可以不带脏字,杀人也可以不用刀。要杀他也容易,不过那条狗还有用,杀了也是可惜。”
    虹羽道:“江爷真是智谋过人,好似诸葛孔明再世。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江别南听了心下甚喜,脸上笑嘻嘻,心里美滋滋,觉得虹羽说得有理。
    虹羽起身取出一件绿色棉袄,说道:“这是我在王干娘裁缝店给你做的,是我精心挑选的款式,来你试一试合不合身,哪里需要改动?”说着虹羽把棉袄给江别南穿上了。
    江别南笑道:“不愧是娘子为我精心挑选的衣服,很是合身,正合我意。”
    虹羽足比江别南高出一头,她上下打量一番,道:“这颜色正不正?”
    江别南笑道:“这颜色好正,尤其是这顶帽子翠绿翠绿的,娘子知我心意。”
    虹羽把绿帽给江别南戴上,嫣然一笑,道:“江爷,还别说。你穿上这身,就是个绿衣郎。”
    柴俊臣拿起一把金背砍山刀,耍了几招柴刀十八路刀法。
    一个少年人拍手叫道:“柴爷好刀法。”
    柴俊臣微笑道:“楚斌,你善于用何种兵器?”
    楚斌道:“柴爷,小人学艺不精,还没有擅长的武器。”
    柴俊臣道:“我们和武器的关系就像选择情人一般,不管是否擅长都需要用感情。”楚斌道:“柴爷所言极是。”
    柴俊臣淡淡道:“我小时候用刀,少年时也用刀,直到现在依然使刀,已经不知道使用过多少柄刀了。”
    楚斌道:“刀是百兵之霸王,刚猛霸气。又是百兵之胆,其凶气可破云穿日,有气吞山河之势,如洪涛拍岸,所向披靡。百兵之中,也只有这刀,才能配得上柴爷。柴爷的王霸之气,过人的胆识和气魄,精湛的刀法,小人深深折服。”
    柴俊臣道:“我五岁时,父亲送我一把木刀,自那时起我就用刀。十四岁我用单刀,勇猛快速,气势逼人。十五岁纯钢朴刀,身法灵活,变化无穷。十六岁鬼头刀,刀体沉重,斩金断玉,最适合用于取敌人首级。”
    楚斌道:“柴爷记性真好,对每一种刀都能灵活掌握其刀法精髓,小人如若能学到柴爷的十分之一就心满意足了。”
    柴俊臣又道:“十八岁我换单刀为双刀,用的是鸳鸯蝴蝶刀,刀与前臂同长,可藏在袖中或靴子中,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仅在刀尖前数寸开刃,利于垂直刺入人体。我就是用这鸳鸯蝴蝶刀杀了长安恶霸郑老六。二十岁又双刀换为单刀,用的就是这柄金背砍山刀。”
    楚斌道:“柴爷少年英豪,小小年纪就杀了卖猪肉的恶霸,实在令人佩服。所用之刀更是由简单到复杂繁琐,再化繁琐为简单。无不体现柴爷过人的才智,和对至高武学的追求探索。”
    柴俊臣道:“二十三岁,我用武林中最气派的鱼鳞紫金刀,无人不羡慕。二十六岁,我的刀又从华丽变为平凡了,用的是一柄仪刀。三十岁,环首直刀。三十五岁,错银手刀,现在我用的是七彩宝刀。”
    楚斌微笑道:“由朴实到华丽,再返璞归真,柴爷的武功,已经超出刀术,深不可测。我等平庸之辈,对柴爷只得仰慕。”
    柴俊臣问道:“楚斌,从一个人用刀的转变,是否也可以看出他刀法和心境?”
    楚斌道:“柴爷对刀和刀法的认识,武林中恐怕无人能及了。就是那刀神卓振北也不能达到柴爷这般境界。”
    柴俊臣大笑道:“我就是喜欢你这种实话实说的人,小伙子你前途无量啊!”
    楚斌接过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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