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节(2/3)
少来参加,这回难得露面,我想是时候将他留在京城了。”
卢君陌瞬间明白过来,罗敬辉一个人不可怕,可怕的是罗家堡手中的矿藏和掌控的部曲势力,益州之地,几乎全在他的掌控之中。
曾经开元帝调派过信得过的刺史前去,试图架空罗家堡,结果,刺史新官上任,三把火还没烧全,就拖着一条断腿灰溜溜地逃回了泰康城。开元帝相继换了两任州刺史,都无功而返。
罗家虽然没嚣张得直接杀了州刺史,也算是给开元帝留了个面子,但世家大族谁都知道,益州是去不得的。到最后,就一个赵石甘愿领命,而这位,跟罗家交情颇深,之中的勾当不言而喻。
如果要大张旗鼓动罗敬辉,恐怕就得将益州彻底翻个面。但若是以其他缘由让罗敬辉离不开京城,隔开两者联系,便好办得多。
酉时一过,雪下得愈发大了,但风停住了,雪子一层一层铺叠,脚踩在上面发出沙沙声响。整个街道都没有人,白雪将黑夜照得倒是比月圆之夜还要亮堂,只是雪迷了眼,宋轶不得不将斗篷的兜帽拉得更低一些。
忽然闻到一股幽香,像腊梅跟薄荷混杂的一股香气,很是勾人,抬头,微微眯起眼睛,用睫毛挡住欲扑进眼里的雪花。宋轶看到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穿着白色纱衣,赤着双脚,行走在雪地上,从对面街道悠闲地走过。
眼花了吧?
宋轶揉了揉眼,再看,哪里还有人,果然是眼花了。这种天,穿成那样,赤着脚,即便不冻死也会冻坏的。
转了个弯,路上依然没见一个人,但却留下了一条清晰的脚印,那脚印还能看清楚脚板起伏与脚趾的形状。
宋轶蓦地一惊,竟然不是眼花,可再转头,哪里还有人影。
这是个什么东西?鬼应该留不下痕迹吧?
宋轶默默打了个寒颤,尽快回到司隶台,将暖炉点起来,总算找到点温度。
翌日宋轶梳洗打扮了一翻,提了装笔墨的褡裢,准备去广平王府。出得门来,门口空荡荡的,哪里有马车的影子。薛涛出来,告诉她马车坏了。整个司隶台怕只有豫王殿下一辆马车了。
宋轶郁闷,这么厚的积雪,难道让她走过去?
这时刘煜出来,一身玉白的衣衫,衬托得整个人都明净起来。
“豫王这是准备去哪儿?”
“广平王府!”
“走着去?”
刘煜看向一侧,乔三已经从侧门将马车赶过来了。
马车上装了厚重的帘子,遮挡冬日风雪,街道白雪已经积了半尺深,若一路走过去,靴子都得浸湿。
“殿下多带个人可好?”
刘煜看着她亮晶晶的双眼,勉为其难地点点头。
世家大族特别喜欢各种饮宴,有事没事搞点诗会赏花会附庸风雅,这是名流公子博取名声赚风评的好机会。
广平王好梅,据说王府专门建造了一座梅园,收罗九州天下最稀有珍贵的梅花,每年大朝会回京,广平王萧炎都会邀友人赏梅。
宋轶这算是头一回受邀。
往年萧炎都一个人回京参加大朝会,是以显得冷清一些,今年萧旭回京受封世子,才将一双儿女和楚流云一起带入京。
是以今年这赏梅的酒宴便办得特别热闹一些,也当是为萧旭正式受封举办的庆贺宴。
之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广平王府两子一女都是大龄,泰康城门当户对的大龄待嫁待娶资源可比地方上丰富,广平王也有意撮合撮合。
二是,早日便听闻楚流云跟宋轶有点非同寻常的关系,又听得宋轶会来参加这次宴会,那些个递了名帖却没能见上宋轶的人都很想来碰碰运气,若被这位画骨先生的嫡传弟子看入眼了,说不定也能在风云榜中露露脸。这年头,选拔官吏,看的不就是个名头吗?
上了风云榜,就意味着入了大族和朝廷法眼,不愁没有步步高升的机会。曾经还发生过开元帝跟丞相赵方抢幕僚的事,那人还是个寒门出生,就因为上了风云榜。
所以,宋轶前脚刚垮过门槛,一群士族子弟,就跟蜜蜂见了蜂蜜一般,作势便要借机围拢过来,可没想到,转眼,宋轶身后出现一个玉白衣衫的贵公子,那派头,那气度,除了豫王还能有谁?
顿时所有人都不敢轻举妄动了。
刘煜淡淡地扫了一眼,甚是满意。
这种饮宴都很随意,萧炎大概在屋里招呼年纪稍长的客人,外面温酒煮茶、踏雪寻梅的都是些年轻人,萧旭迎过来,领着人往里走。
宋轶左右看了看,问道:“楚流云呢?”
萧旭无奈地摇摇头,“昨晚受了风寒,还烧着呢。估计一时半会儿起不来。”
宋轶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这家伙怎么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听得那个混蛋生病,刘煜是非常满意的,“连点风雪都受不住,这样的男人不可靠。”
“什么?”宋轶没听清,抬头看刘煜。
刘煜摇头,“没什么。”
进了这边花厅,宋轶一眼便看到了罗敬辉,而罗敬辉自她入门一刻起也在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她。宋轶微微颔首致意,处得大方妥帖,一点不像心存芥蒂之人,连罗敬
卢君陌瞬间明白过来,罗敬辉一个人不可怕,可怕的是罗家堡手中的矿藏和掌控的部曲势力,益州之地,几乎全在他的掌控之中。
曾经开元帝调派过信得过的刺史前去,试图架空罗家堡,结果,刺史新官上任,三把火还没烧全,就拖着一条断腿灰溜溜地逃回了泰康城。开元帝相继换了两任州刺史,都无功而返。
罗家虽然没嚣张得直接杀了州刺史,也算是给开元帝留了个面子,但世家大族谁都知道,益州是去不得的。到最后,就一个赵石甘愿领命,而这位,跟罗家交情颇深,之中的勾当不言而喻。
如果要大张旗鼓动罗敬辉,恐怕就得将益州彻底翻个面。但若是以其他缘由让罗敬辉离不开京城,隔开两者联系,便好办得多。
酉时一过,雪下得愈发大了,但风停住了,雪子一层一层铺叠,脚踩在上面发出沙沙声响。整个街道都没有人,白雪将黑夜照得倒是比月圆之夜还要亮堂,只是雪迷了眼,宋轶不得不将斗篷的兜帽拉得更低一些。
忽然闻到一股幽香,像腊梅跟薄荷混杂的一股香气,很是勾人,抬头,微微眯起眼睛,用睫毛挡住欲扑进眼里的雪花。宋轶看到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穿着白色纱衣,赤着双脚,行走在雪地上,从对面街道悠闲地走过。
眼花了吧?
宋轶揉了揉眼,再看,哪里还有人,果然是眼花了。这种天,穿成那样,赤着脚,即便不冻死也会冻坏的。
转了个弯,路上依然没见一个人,但却留下了一条清晰的脚印,那脚印还能看清楚脚板起伏与脚趾的形状。
宋轶蓦地一惊,竟然不是眼花,可再转头,哪里还有人影。
这是个什么东西?鬼应该留不下痕迹吧?
宋轶默默打了个寒颤,尽快回到司隶台,将暖炉点起来,总算找到点温度。
翌日宋轶梳洗打扮了一翻,提了装笔墨的褡裢,准备去广平王府。出得门来,门口空荡荡的,哪里有马车的影子。薛涛出来,告诉她马车坏了。整个司隶台怕只有豫王殿下一辆马车了。
宋轶郁闷,这么厚的积雪,难道让她走过去?
这时刘煜出来,一身玉白的衣衫,衬托得整个人都明净起来。
“豫王这是准备去哪儿?”
“广平王府!”
“走着去?”
刘煜看向一侧,乔三已经从侧门将马车赶过来了。
马车上装了厚重的帘子,遮挡冬日风雪,街道白雪已经积了半尺深,若一路走过去,靴子都得浸湿。
“殿下多带个人可好?”
刘煜看着她亮晶晶的双眼,勉为其难地点点头。
世家大族特别喜欢各种饮宴,有事没事搞点诗会赏花会附庸风雅,这是名流公子博取名声赚风评的好机会。
广平王好梅,据说王府专门建造了一座梅园,收罗九州天下最稀有珍贵的梅花,每年大朝会回京,广平王萧炎都会邀友人赏梅。
宋轶这算是头一回受邀。
往年萧炎都一个人回京参加大朝会,是以显得冷清一些,今年萧旭回京受封世子,才将一双儿女和楚流云一起带入京。
是以今年这赏梅的酒宴便办得特别热闹一些,也当是为萧旭正式受封举办的庆贺宴。
之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广平王府两子一女都是大龄,泰康城门当户对的大龄待嫁待娶资源可比地方上丰富,广平王也有意撮合撮合。
二是,早日便听闻楚流云跟宋轶有点非同寻常的关系,又听得宋轶会来参加这次宴会,那些个递了名帖却没能见上宋轶的人都很想来碰碰运气,若被这位画骨先生的嫡传弟子看入眼了,说不定也能在风云榜中露露脸。这年头,选拔官吏,看的不就是个名头吗?
上了风云榜,就意味着入了大族和朝廷法眼,不愁没有步步高升的机会。曾经还发生过开元帝跟丞相赵方抢幕僚的事,那人还是个寒门出生,就因为上了风云榜。
所以,宋轶前脚刚垮过门槛,一群士族子弟,就跟蜜蜂见了蜂蜜一般,作势便要借机围拢过来,可没想到,转眼,宋轶身后出现一个玉白衣衫的贵公子,那派头,那气度,除了豫王还能有谁?
顿时所有人都不敢轻举妄动了。
刘煜淡淡地扫了一眼,甚是满意。
这种饮宴都很随意,萧炎大概在屋里招呼年纪稍长的客人,外面温酒煮茶、踏雪寻梅的都是些年轻人,萧旭迎过来,领着人往里走。
宋轶左右看了看,问道:“楚流云呢?”
萧旭无奈地摇摇头,“昨晚受了风寒,还烧着呢。估计一时半会儿起不来。”
宋轶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这家伙怎么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听得那个混蛋生病,刘煜是非常满意的,“连点风雪都受不住,这样的男人不可靠。”
“什么?”宋轶没听清,抬头看刘煜。
刘煜摇头,“没什么。”
进了这边花厅,宋轶一眼便看到了罗敬辉,而罗敬辉自她入门一刻起也在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她。宋轶微微颔首致意,处得大方妥帖,一点不像心存芥蒂之人,连罗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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