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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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存夜从口袋里拿出耳机,线是白色的,塞在她两耳,然后低头在播放器里找歌。
    红灯消失,人行道的绿灯亮起,人群往前,甘却重新圈住他左手手腕,跟着他往前走。
    这时音乐声在她耳朵里响起,充斥她的整个世界。
    “…there is going to be another way out. i h□□e been stuck in a cage with my doubt. i h□□e tried forever getting out on my own …”
    “… but every time i do this my way. i get caught in the lies of the enemy. i lay my troubles down i am ready for you now…”
    “…i do not wanna be incomplete. i remember what you said to me:i do not h□□e to fight alone…”
    行人步伐匆忙,这座城繁华忙碌。
    他们走在人群中,一高一矮,粉色羽绒,黑色夹克,白色耳机。
    甘却近乎小跑地跟着他,一开心就露出牙齿上的小红肉。
    “张张,歌里面一直在重复的那句‘breaking me out’是什么意思呀?”
    “救我出去。”
    “噢!所以你是在告诉我,你刚刚救了我吗?”
    “闭嘴。”
    “刚刚我明明没在吵了,是你先开始说英语的。”
    “我不是在跟你说。”
    “我怎么知道嘛!”
    “因为你蠢。”
    ☆、第八章
    谁会偷心术,谁飞蛾扑火。
    如果有人笨拙触碰,我就慢慢退缩,退到角落时伸手把她拉入怀里。
    我一闭上眼,就会变成一个混蛋,专门偷走别人的天真。
    给你梦幻,给你伤痛,给你无光的夜,给你一喝就醉的酒。
    破灭了别疼,疼了也别哭,哭了也不要来找我。
    因为我也不知道我会死在哪里,会消失在哪一天。
    人若能自封心识,大约也能自甘堕落。
    城不夜,路不明,孤独看不透。
    也许你遇到了一个坏男孩。
    2
    站在旅馆下等她的时候,张存夜从口袋里找出另外一幅黑色耳机塞上。
    他发现自己在这座城市买了最多次的东西,就是耳机。上面出现一丁点脏东西他都难以忍受,更别说让别人用过的再度触碰到自己的皮肤。
    生理上的轻微洁癖尚有解决的办法,心理上的重度洁癖永远无解。
    从前有人形容过他这个毛病,像冬天的北极光,不了解的人只看见它的美丽与不可思议,了解的人却知道那必须用漂浮、毁灭甚至消逝来换取。
    喜欢极光的人,多吗?
    永远不会少。
    3
    甘却的确没什么行李,只有几套衣服和日常小用品。她本来就是孤零零一个人从福利院逃出来的。
    抱着一个小收纳箱,她边走向他,边说:“我找到你留的便签纸啦,但是你只写了三个字呀!”
    “不够?”他摘下耳机,简单反问。
    “够是够啦。”木纹便签纸被她捏在手里,有点变形。
    「九点回」三个字很短,很明确,很霸道,包含了一切误以为自己被抛弃的人所需要的信息量和安全感,还带着暧昧的熟络与理所当然。
    是他惯用的手法,是他擅长的方式,也是他无声的主导。
    “可是你为什么要一个人跑去看画呀?你可以叫醒我嘛。”
    “我习惯独自看。”
    “噢……那我们现在去哪呀?”
    “鹿特丹。”
    荷兰的三大城市之一,古老、自由、放纵、混乱,艺术。白天是人间;夜里是天堂,也是地狱。
    4
    从海牙市到鹿特丹,乘坐火车最方便。
    甘却两手抱着她的收纳盒跟在他身后,发现前面的人一身轻。
    “张张,你的行李呢?”
    “寄走了。”
    “啊?为什么不随身带呀?”
    “方便。”
    流浪的人,没有行李。
    不重要的东西,为什么要费力气随身携带?
    5
    他不知要带她去哪,一直步行,不停下也不打车。
    在路边随手买了两把遮阳伞,又买了口罩和遮阳帽,扔给她,“戴上。”
    “哦。”甘却胡乱折腾地摆弄,戴好之后,脖子以上只露出一双滴溜溜的黑色眼睛。
    路过男士服装店时,张存夜还进去挑了件中长外套,扔给她,“穿上。”
    “啊?”
    “嗯。”
    是黑色的,风格偏朋克。甘却穿上之后,笑着问他:“我这样是不是跟你一样酷呀?”
    “等会儿告诉你。”
    她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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