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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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小了,十八了,要是能考上大学,先订下来,读完大学结婚,年龄刚好。”李妈妈说。
    李拾光……
    她这辈子就没打算再结婚,她真是被婚姻伤够了,再也无法相信婚姻,相信男人。
    “我不结婚!”李拾光警惕地看着母亲:“妈,你可别给我瞎找。”顿了顿,“我要三十岁才结婚。”
    过了三十再不结婚,他们估计也就不强求了。
    李妈妈并不把她的话当真,笑着说,“行,我看你是不是三十岁结婚,我倒是巴不得。”
    晚上李拾光躺在床上辗转难眠,一方面震惊于自己才十八岁老妈就考虑她的婚事了,一方面在想如何从首长南巡后的这波经济浪潮中发笔小财。
    想发财,肯定得有资本,她现在最愁的就是么有原始资金。
    她的目光不由地落到她妈放在她房间的三万六千块钱上。
    想了一夜也没啥头绪,她准备先看看再说。
    年初二走亲戚,李爸爸也没去接姑姑了,而是夫妻俩带着李博光去了外婆家。
    李拾光自然也要跟去的,她也要看看未来嫂子是什么样的人。
    但她心头并没有多少雀跃之意。
    她听老妈说过,哥哥当年是订了婚的,在李家一场洪水淹了竹子湖,欠了近十万外债之后,那姑娘就很少和哥哥来往了,总是找着借口不再见面,等哥哥出事后,直接取消了婚约。
    在这个年代,订婚和结婚的意义差不多了,在订婚当天就要给女方礼金和买五金,还会办酒席,宴请的是双方父母辈直系亲属,如姑姑舅舅之类,基本上除了缺个证和一场婚礼,已经是认定了夫妻了。
    让李妈妈一直耿耿于怀的是,在她家最困难的时候,那姑娘和哥哥退婚,礼金和五金并没有退还回来,李妈妈去要过,反而被女方家人蛮横地威胁,说他女儿订过婚,名誉有损,再找肯定找不到好的了,礼金和五金是赔偿给女方的损失费。
    为此事小舅舅忽然小舅妈一直很内疚,觉得都是他们没介绍好,才让他们家在那样情况下雪上加霜。
    在自家最困难的那段时间,小舅舅一家对她一家帮助极大,直到她回来几年之后,小舅舅依然难以原谅她当年不懂事的离开,他心疼姐姐为了那个家吃了太多苦,甚至认为她是知道自家情况太难才不愿回来吃苦,而后来她回来,是因为家里已经度过最困难的时期,她是个极度自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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