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荡九十年代娱乐圈[重生] 第11节(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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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被这样的空话打发。”
    此时之前没有说话的谢云起开口道:“殷小姐这些东西你不必担心,在你确定到星宇后我们自然有详细的规划包括合同,只是殷小姐自己是否又有决心走这一条路,这条路并不是你以为的那么轻松。”
    “哦,我以为的轻松?谢总我从未想过走这条路会很轻松,相反这条路是最难走的一条路,所以对于是否到星宇我才更谨慎,毕竟是赌上一切的决定,而且我的目标不是做个什么二三流的小歌手,我的目标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歌手之一。”
    殷如楚自觉此时的她一定很帅,眼里闪烁着野心的光芒,雄心壮志、气吞山河诸如此类的词都可以哐哐的往她身上砸,但是一般自己眼中的自己和别人眼中的自己都是天差地别的。
    正如此时的谢云起看殷如楚,谢云起皱了皱眉头,不得不承认殷如楚的确才华横溢,否则自己和唐志森也不可能一眼就看到她,唐志森在第二次听她唱歌后就立马决定要签下她,可是和才华和天赋并存的是自我和桀骜不驯。
    无数经验告诉人类恃才傲物的人如果他所拥有的才华和野心不匹配必将快速陨落,对殷如楚谢云起是志在必得的,不过签下这位殷小姐后恐怕还得tony费些心思,这样过于桀骜、自我的人一般很难管理。
    出于爱才之心,谢云起已经开始考虑殷如楚进入星宇后需要给她安排一个能干的经纪人。
    此时殷如楚一定不知道此时自己在金主爸爸的心目中已经是这副形象,真是装杯一时爽,挽尊火葬场,金主爸爸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啊。
    而唐志森作为商人,看重的自然是利益:“殷小姐你也知道你的风格并不符合时下大众的审美风格,虽然你的嗓子的确很特别,但是将来能不能为公司带来效益还是未知数,况且你没有受过专业训练,比起大学毕业或者文工团出身的歌手,你的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为了防止殷如楚狮子大开口,唐志森也是不容易,还得拿学历戳人家痛处。
    呦呵,打听得很挺清楚:“没错,不过英雄不问出处,我想贵公司要是看中这些也不会找到我了吧。”
    没想到九十年代自己只是个初中毕业生,还要被人嫌弃学历低,殷如楚暗自神伤三秒,但是初中生又怎样,要没有两把刷子,她也不敢做那个春秋大梦。
    最终,谢云起一锤定音,殷如楚只要答应进星宇,她提出的的条件只要不是太过分,星宇都能答应,但是合约时间必须延长,毕竟星宇将全力捧殷如楚,不希望自己刚刚种出了花,这花却别他人择了。
    殷如楚没想到谢云起能如此爽快:“谢老板果然大气,既然如此我也不矫情,你们把合同拟出来通知我,没问题我这边就签了。”
    殷如楚这边豪迈的和谢唐二人就这样谈妥,黄兴华这边,唐志森事实上并没有看上黄兴华的声音,他看上的是黄兴华写的那首歌,好的曲子对于他们接下来的计划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听了唐志森的话,殷如楚替目前还处在懵到自闭状态的黄兴华问:“也就是说你们只打算买下黄兴华的《昨日重现》这首歌,并没有打算签下他这个人?”
    “没错,黄先生的这首歌我们想要买下来也是为了接下来为你出道作准备,这首歌很适合你的风格。”
    此时,黄兴华才算是有了回归的现实感,原来不是看上了他,只是看上了这首歌,虽然《昨日重现》这首歌是他写的,可是在没有经过殷如楚改编之前,这首歌并没有出彩到能被哪家唱片公司看中。
    “好,我同意。”
    不等殷如楚和唐志森周旋,黄兴华一口答应,不知道的人以为跟卖白菜似的一点不带犹豫,殷如楚:铁憨憨,这个时候倒是活过来,还不如直接装死到底,起码等她帮他谈个好价钱再说话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最后一个小时,赶出了一章,希望大家喜欢的话多多收藏和评论,谢谢你们~~~
    现在的谢云起:自我的女人,是得不到本总裁的票的。
    以后的谢云起(打脸):真香!
    第17章 再见宋河
    “喂喂,发什么疯,就这样贱卖你自己的孩子你忍心?”殷如楚在黄兴华耳边低声问。
    黄兴华却似乎如释重负,长久以来的困扰在遇见殷如楚之后,在和殷如楚合作了那首《昨日重现》之后他仿佛看见了一条可以继续走下去的路。
    如果说之前还有些纠结的黄兴华那么直到现在,星宇的人找到他打算买他的歌却不打算签下他这个人,他终于知道自己的未来的路怎么走了。
    黄兴华侧头对殷如楚说:“放心,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然后转头又对谢云起说道:“但是我想要一个长期合作的机会,以后殷如楚如果能出唱片,我希望我能给她专门写歌。”
    唐志森却嗅到八卦的味道:“两位关系倒是很好,你们是?”后面的两个字,看唐志森表情就知道他问的什么,重点是这个吗?
    黄兴华尴尬:“朋友”。
    殷如楚白眼:“兄弟”。
    黄兴华看向殷如楚:我想和你做好朋友你却拿我当兄弟?
    殷如楚一万个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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