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3/3)
,是被告和刘鑫源签订的佣金分成合同,上面清清楚楚地写明了被告和刘鑫源的关系,并非是洗黑钱,而是纯粹的股市合作关系。”
法官审阅着合同,问严警官:“原告,对于被告的话你有异议吗?”
“法官阁下,刘鑫源本是已在监狱中的柳萱萱柳小姐的客户,昨日通过狱警我见到了柳萱萱,她亲口承认了在入狱前是替着刘鑫源洗黑钱,当时他们同样也签了佣金分成合同,现在桌面上摆放着的就是这些年来柳萱萱替刘鑫源洗黑签订的佣金分成合同,和多年来刘鑫源给柳萱萱汇报酬的记录,以及柳萱萱承认给刘鑫源洗黑的认罪书。”
接着他补充道:“柳萱萱和刘鑫源签订的佣金分成合同,是为了掩人耳目,所以我有充分理由怀疑,宋佳微和刘鑫源签订的合同是同样目的,并不能作为推翻她洗黑罪的证据,另外,这份是前天查出的刘鑫源给宋佳微汇款的记录,足以证明宋佳微和柳萱萱同样收钱替他洗黑!”
在某些时间,严警官其实是很佩服这个女人的,从他当警察以来,就没有被他盘问过仍死不松口的人,宋佳微是第一个。
但犯了法就是犯了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她错了,就不可能躲得过法律的制裁。
综合严警官的资料,法官最后询问宋佳微:“被告人是否有新的物证或人证?”
律师急得焦头烂额,本来一张佣金合同完全可以澄清宋佳微洗黑的嫌疑,没想到严警官竟然严谨到去找了刘鑫源的前顾问,还签了认罪书,本来宋佳微和刘鑫源达成合作的事就鲜少人知,如今除了刘鑫源本人出面说明别无他法。
但刘鑫源本是国际通缉犯,又怎么会跑来这里给宋佳微作证?
柳萱萱的认罪是出乎陈媛意料之外的,也许她是为了把宋佳微拉下水,宁愿自己多坐几年牢也要背这个锅做伪证,以柳萱萱的智商,刘鑫源怎么可能把洗黑钱这么重要的事交给她。
“有!”
法官审阅着合同,问严警官:“原告,对于被告的话你有异议吗?”
“法官阁下,刘鑫源本是已在监狱中的柳萱萱柳小姐的客户,昨日通过狱警我见到了柳萱萱,她亲口承认了在入狱前是替着刘鑫源洗黑钱,当时他们同样也签了佣金分成合同,现在桌面上摆放着的就是这些年来柳萱萱替刘鑫源洗黑签订的佣金分成合同,和多年来刘鑫源给柳萱萱汇报酬的记录,以及柳萱萱承认给刘鑫源洗黑的认罪书。”
接着他补充道:“柳萱萱和刘鑫源签订的佣金分成合同,是为了掩人耳目,所以我有充分理由怀疑,宋佳微和刘鑫源签订的合同是同样目的,并不能作为推翻她洗黑罪的证据,另外,这份是前天查出的刘鑫源给宋佳微汇款的记录,足以证明宋佳微和柳萱萱同样收钱替他洗黑!”
在某些时间,严警官其实是很佩服这个女人的,从他当警察以来,就没有被他盘问过仍死不松口的人,宋佳微是第一个。
但犯了法就是犯了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她错了,就不可能躲得过法律的制裁。
综合严警官的资料,法官最后询问宋佳微:“被告人是否有新的物证或人证?”
律师急得焦头烂额,本来一张佣金合同完全可以澄清宋佳微洗黑的嫌疑,没想到严警官竟然严谨到去找了刘鑫源的前顾问,还签了认罪书,本来宋佳微和刘鑫源达成合作的事就鲜少人知,如今除了刘鑫源本人出面说明别无他法。
但刘鑫源本是国际通缉犯,又怎么会跑来这里给宋佳微作证?
柳萱萱的认罪是出乎陈媛意料之外的,也许她是为了把宋佳微拉下水,宁愿自己多坐几年牢也要背这个锅做伪证,以柳萱萱的智商,刘鑫源怎么可能把洗黑钱这么重要的事交给她。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