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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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毫不怜惜地拿着自己珍爱的手帕给季元元擦拭着血迹,发现季元元的眼眸比天上的星子还要亮。
    热风在两人之间浮动,直到那个少年踯躅地问了句,“池旭,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池旭顿了顿,歪着头想了会,“高的,帅的,有肌肉的,能够保护我的……”
    那个时候提的要求完全是少女心的泛滥,那个时候,花美男正流行,她却不喜欢。她喜欢的,还是比较阳刚的那款。
    曾经的池渊,就是长相异常俊秀的男人,她看着那种温和清润的,实在是怕了。
    池旭对着月色侃侃而谈,直到看见对面少年益发黯淡的眼睛,她哑巴了,然后鬼使神差地说了句,“还要有一双漂亮的眼睛。”
    季元元只是扯起嘴角笑了笑,“晚了,我先下午睡觉了。”
    池旭坐在原地有些懵,片刻之后她恍然大悟,她这个朋友自尊心比较重,听到她谈论帅哥就有点不开心了呗,这个还是很正常的。
    电光火石之间她想起一件事,“欸,那个手帕你什么时候……”
    她扭头却发现阳台上已经没有那个人的踪影,池旭又悻悻地垂下头,罢了,明天再去拿吧。
    毕竟是她母亲留给她为数不多的遗物了。
    结果第二天一大早,季元元就跟老板娘去菜市场了。
    她翘首等了半天,看见老板娘一个人回来。
    “元元家里人来接了。”
    池旭正哼着小曲在洗碗,那个大瓷碗啪嗒一声就落到了盆子里,她有些结巴,“他……他东西还没拿走呢。”
    其实他来的时候是空手来的,现在所有的东西也不过是几件破衣服而已。但是池旭就是不甘心,他们两个和平共处了那么久,季元元居然招呼一声都不打就直接回家?
    “他家里人说不要了。”
    ……
    那是她少年时候唯一一个朋友,池旭有一种史无前例的愤怒,被背叛的一种愤怒。
    看来,只是她认为的朋友,人家压根就没把这点事放在心上,指不定是哪家的大公子跑到基层来体会下层生活的呢。
    很好,既然你忘了我这个朋友,那我也干脆忘了你,谁也不欠谁!
    当天池旭就收拾了自己那点可怜的行李回了池家,池渊对于她的归来只是淡淡地说了句,“回来了。”
    仿佛她这个暑假不是在外面颠簸流离,而是在池家安生度过的一般。
    就当她没有这回际遇,就当她从来没有遇见过这么一个人。
    心理暗示完毕以后,池旭当真就把季元元这个符号下面所代表的人事删除得干干净净。
    ******
    车祸事件并没有瞒过普罗大众,媒体疯狂了。
    这是一桩黑社会杀人案,而且涉及人员居然是当红女星池旭。季爻的身份没有透露出去,媒体拿到的信息就是《天骄》首映礼以后,池旭在回程中遭遇堵截追杀,然后造成大爆炸,一死一伤。
    她住的院就是b市仁和,季家医院的安保是出了名的,至少在她住院的那段时间里干干净净的没有遭受任何一个人的骚扰。
    她恢复得很快,季秋说的其实没错,她有着小强般的恐怖生命力,至少一直都没有死。
    直到那一天,郑南山戴着帽子匆匆过来看她,一见到她就愧疚地说了句,“丫头。”
    池旭原本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向庭给她送过来的一些东西,见到郑南山就小心翼翼地把东西锁到床边的柜子里。
    “她人呢?”她单刀直入。
    作者有话要说:
    《汤圆日记》——
    高的帅的有肌肉的,当务之急是应该减肥!
    第81章
    郑南山当然知道池旭说的人是谁。
    沈明婧遇上向冰冰的事便要发疯, 然而这次发疯的程度却是郑南山始料未及的。
    在不知情的时候,他感念过沈明婧的情谊, 但是却也清楚,那并不是爱, 所以无论沈明婧如何示好, 他都无动于衷。
    沈明婧自以为明白他的心思,更是恨毒了向冰冰。
    但是谁都没有想到,沈明婧居然会疯狂到选择向冰冰的女儿下手。
    郑南山觉得自己是个罪人,百年之后,只怕他下去面对向冰冰的勇气都没有了。
    “丫头,是我对不住你。”
    池旭放下东西, 神色黯淡,惨笑了几声, “郑叔, 这怎么能怪你呢?”
    休养了这么些天, 她面色倒是比先前红润了些许, 只是不见精气神。再加上本来就瘦, 现在更是连病号服都撑不起来了。
    池旭的眼圈不由自主地有点发红,确实,如果不是因为郑南山, 沈明婧就不会发疯, 沈明婧不发疯,季爻就不会生死不知。
    她只觉太阳穴那边传来阵阵刺痛,像是千万根针在锥心刺骨一般。
    但是这一切又怎么能怪郑南山?
    郑南山见状更是难受, “沈明婧承认买?凶?杀?人的事实,已经自首了。”
    “自首?”池旭低低笑了几声。
    是啊,自首才是沈明婧最好的出路,季家在b市手眼通天,她还能够逃到天涯海角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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