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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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我想凶手把它们扔在这儿会不会是想要混淆我们的视线,模糊死亡时间,还有切断手指也是。”谢云蒙问法医。
    “不,这样做没有任何用处,蛆虫可能会对尸体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尸体的腐败最终还是要依靠其内部的细菌。细菌最喜欢潮湿的环境。”
    “我倒是觉得凶手用水淋尸体,是为了加速尸体的腐败来混淆死亡时间,可能这个凶手对这方面有一点了解。”恽夜遥插嘴。
    这回法医赞同了恽夜遥的看法,说:“有这方面的可能性。”
    谢云蒙偷偷看了一眼恽夜遥,意思是:你小子,这种事我能不知道?要你说!
    恽夜遥微笑了一下,朝法医的背影努努嘴,意思是:认真工作!
    两个人的互动当然没有让年轻的法医发现,因为毕竟现在他是主导者。
    “我觉得他放这些蛆虫和事后切断尸体手指的行为一定有什么别的意义,现在我还分析不出来,或许等进一步尸检之后会有一点眉目。”
    年轻的法医紧锁双眉,思考着。
    尸体脸部碎裂的皮肤已经被他差不多全部揭开,里面黄绿色的皮下脂肪和发白的组织似乎要流出脓水来一样,神经网络在脂肪层下面若隐若现。
    谢云蒙感觉自己的晚饭又快要出来了,他强行忍住,不让法医和身边的恽夜遥发现。
    不过,现在恽夜遥也不要过,他也在强行忍耐上下翻腾的胃部,毕竟是第一次参与凶杀案,定力再好也不可能完全没有感觉。
    唯一不在意的应该只有新来的法医了,人家的专业素质摆在那儿是没办法否认的。
    等初步检验全部完成之后,法医站起身来说:“现在可以让人把尸体抬走了。”
    “好。”
    谢云蒙立刻唤来门口待命的警员,进行尸体的搬运工作和浴室内的收尾工作。
    “还有,”年轻的法医面朝谢云蒙,依然是一副冷漠的样子,“你要给我安排一间专用的尸检工作室,所有设备总局应该已经运到你们这儿,我需要通宵工作,所以请你立刻安排。”
    “没问题,工作室早就准备好了,我们这儿稍微懂一点法医知识的警员也会随时待命,听候你的吩咐。”
    说完,谢云蒙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让出道来,年轻的法医没有任何耽搁,径直向门外走去。
    刚走了两三步,却被恽夜遥喊住了,他问:“抱歉,一直没有问你的名字,请问你叫什么,可以告诉我吗?”
    年轻的法医停下脚步,顿了顿,开口回应:“莫海右。”
    “?!”
    第七十四章 回忆篇七:爱与不爱
    我今年都二十八了,却还没有交往过一个男朋友。
    不是我不吸引人,我有着非常美丽的外表,身材曲线也相当吸引人,至少我身边的人都是这么说的。
    也不是我一穷二白,什么都要别人帮助,我有着优渥的生活条件,父亲是某集团公司的董事。
    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他们宠我、爱我、包容我,不论我想做什么,只要父亲能够帮我的,他都会支持我。
    因此,可以说我真真切切是一个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孩子,是一个掉进了福窝里的宝贝。
    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了,我的字典里第一次出现了伤痛和绝望这样的词语。
    但它们只是暂时的,父亲深爱着我和母亲,母亲走后,他用全部的身心来弥补我的伤痛,所以我很快又变成了一个无比快乐的小天使。
    我本来以为,这一切会永远持续下去。
    直到有一天,我认识了他:一个高大,英俊,目光灼灼的美男子。
    他有一种没有人可以复制的气质,如同三界之神,上天的宠儿。
    我一向心高气傲,对另一半的要求极高,从来不会因为男人英俊的外表而忽略他们的能力。
    可是,他却成为了一个例外,我几乎是一见钟情,把以前在意的门第和身价都抛到了脑后。
    那一年,我刚满二十一岁,他已经二十九岁了。
    当时,他过得不好也不坏,正在为自己的事业到处奔走,而我成了他的贵人,一个有能力帮助他,为他投资的贵人。
    需要帮助的人总是会主动靠近那些可以帮助他们的人不是吗?何况我还对他有意。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出来,我只知道很快,我们便成为了朋友,不算普通,但也并不能够亲近。
    可是,那个时候我的世界已经为他而改变,不再随性,变得透亮——透明和漂亮。
    透明是因为在他面前我完全无法掩盖自己的心意,而漂亮是因为我无怨无悔没有道理的爱慕。
    再后来,父亲知道了这件事,父亲没有对我的爱情说什么,只是问了一句:“他爱你吗?”
    “我……不清楚。”我的回答含糊其辞。
    其实,我是清楚的,他不爱我,虽然没有明说,但我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
    为什么说我可以看出来呢?
    因为自身条件的优越,我几乎领略过各种各样爱慕甚至迷恋的眼神。
    但是他的眼神里什么也没有,没有一点我想要的东西。
    我不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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