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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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第3章
    南王府的使者等得不耐烦了。
    他白净的脸无法维持笑眯眯的表情,嘴角向下撇,眉毛隐隐皱成一团,眼底深处混杂着戾气与不悦。
    他也许本并不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但无论是怎样的人,在他位置上坐久了都会变得心高气傲起来。
    南王本就是一个脾气不好的男人,他的仆人,脾气当然也不会太好。
    使者道:“还要等多久。”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样向下撇,慈眉善目的一张脸变得凶气十足。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更不要说,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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