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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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丢掉的礼服在同伴们面前模仿一名新郎应有的礼仪,看着滑稽而可笑,就像那场婚礼一样。
    夕阳下,连嘉澍开始尝试让“连嘉澍的前未婚妻”从舌尖流淌而出,毫无感觉,再来。
    “林馥蓁是连嘉澍的前未婚妻。”一字一句无任何障碍。
    笑。
    林馥蓁于他而言也只不过如此。
    曾经,连嘉澍偶尔想过这样的问题:要是有一天林馥蓁离开他,要是有一天林馥蓁和他再无交集,他需要多少个年头去适应她不在他身边。
    现在,答案有了。
    也就短短几秒时间,他就已经适应林馥蓁是连嘉澍前未婚妻这个称谓。
    这一刻,连嘉澍都替林馥蓁觉得可悲,她给他讲过住在玻璃屋孩子的故事,她陪伴他十年了。
    这个念头一出——
    “得了吧,林馥蓁和你那些堂姐伯母们又有什么两样,那场婚礼就是很好的证明。”一个声音迅速冒出。
    是啊,那场婚礼就是很好的证明。
    “嘉澍,孩子很可爱,婚纱很漂亮。”于是就有了那场婚礼,只是,他没能如愿给她可爱的孩子,漂亮的婚纱。
    于是就有了“我和连嘉澍先生在很和平的氛围下协商分手。”,这听起来好比是一个一味要糖吃的孩子,给糖了就是爱的表现,不给糖就是不爱的表现。
    他没说错。
    “林馥蓁,小公主。”
    不,不不,林馥蓁后面的行为已经充分说明她不是一个只会要糖的小公主。
    她拉出了方绿乔;她当着全世界告知她叫林馥蓁;她还很合格的扮演了一名受害者:大家也看到了,只有我出现在婚礼现场。
    只有兰朵拉的外孙女回到婚礼现场,错的人该负全部责任的是连家最小的孩子。
    笑,隐藏在皮相下的骨头在咯咯作响着。
    和林馥蓁一样可悲的还有连嘉澍。
    他同样陪了她十年时间。
    他也给她讲过一个住在钻石屋孩子的故事。
    她比谁都清楚,那个住在钻石屋的孩子有多讨厌被愚弄,被当成一具提线木偶。
    这样也好。
    十年了,十年是一段漫长的旅途,他们也彼此厌倦了彼此。
    这样也好。
    住在玻璃屋的孩子和住在钻石屋的孩子以这样的方式从彼此的生活中退场。
    夕阳下。
    连嘉澍深深呼出一口气。
    现在,他需要去适应没有林馥蓁的生活了。
    离开那片海滩时,穿着他丢掉的礼服的孩子已经说服一名卷发女孩当他的新娘。
    连嘉澍相信,随着他和林馥蓁的婚礼破局,正在度假的连氏公关部职员会接到紧急电话提前结束假期;他埃兹的家现在聚集了至少有五十名以上的媒体工作者,这些人分布在前门后门,就等着他一出现就打开录音器,让他发表分手感言。
    女性媒体工作者会带有一点点的私心,问他“错过林馥蓁这样的姑娘你会觉得遗憾吗?”
    这个问题换一种角度就变成:小伙子,你迟早会因为错过林馥蓁这样的好姑娘后悔。
    是的,林馥蓁在婚礼上的一举一动已经奠定她成为好姑娘的基调。
    是好姑娘也是勇敢的姑娘。
    不,不,连嘉澍一点也不想去回答这个光是想象就足够倒胃口的事情。
    所以,现在他不能回去。
    庆幸的是,他后天就结束假期,只要他找一个地方呆上一天。
    在这一天时间里,相信连氏公关部已经想到应对的法子,股东投资商们已经尝到连氏实业改革后所带来的甜头,他们会把那场宣告破局的婚礼当成娱乐新闻来看。
    目前,最要紧的是:他得找到一个能呆上二十四小时的场所。
    这些场所中不包含他平常会去的地方,要知道,酒店会所餐厅服务人员们兜里至少有三张狗仔们的联系电话。
    夜幕降临,连嘉澍往最热闹的区域,这里人挤人,只要他一直低着头就很难被发现。
    这个区域连接数个车站入口,连嘉澍忽然想起去年这个时候,他答应一名车站卖艺人会带上家里最好的红酒去看他,当时他没承诺任何时间点。
    也许现在是兑现承诺的好时机,车站的卖艺人们远比公共场合的服务人员可爱多了。
    连嘉澍顺利找到那位卖艺人,那位并没有因他没带上红酒而发任何牢骚,比起去年这位日子似乎好过了一些,上个月补了门牙,现在他不需要住地下室宾馆或者在街头凑合过上一夜,他在附近和朋友合租了房子。
    租房里,那位拿出他珍藏的酒,打开酒瓶盖,找出最大号杯子,把一大杯酒放在连嘉澍面前。
    连嘉澍无法确认酒杯有没有经过消毒处理,又不好意思问出这个问题,没去接酒杯也没说出拒绝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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