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2/4)
们民族的舞蹈,慢慢接近意中人,并解下腰上的银腰带,将腰带系在他的腰上,然后拉着他到场上跳舞。
“男子如果也对女子满意,在跳完舞后就会与女子走入赶歌坪后面的密林中,定下终身盟约;如果男方对女方不满意,跳完舞后就会解下女子所送的腰带,将它系回女子腰上,并向女子鞠躬道谢。所以,我们的赶歌大会,也被称为‘牵郎大会’。”
肖曦一边听着族老的介绍,一边含笑点头,当听到“牵郎大会”几个字时,猛然想起了金庸的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里面,主人公陈家洛也参加了一个“偎郎大会”,并在这个大会上被香香公主用锦带套住,成为了香香公主的情郎……
当想到这个情节的时候,他脑海里莫名其妙地出现了诺梅清丽无双的娇美面孔,心里不由一跳,竟然隐隐有点期盼赶歌大会早点到来……
酒席终了后,郎森已经有几分醉意,抱拳对肖曦说:“杨大侠,我晚上就不能陪你出席赶歌大会了。这是你们年轻人的盛会,我如果坐在现场,大家反倒放不开。祝你晚上玩得愉快尽兴,老朽就此告辞!”
肖曦忙再次向他拱手致谢,并送他到后堂门口,看着他走进后面的小花园才回来。
晚上八点左右,肖曦在郎森安排的几个年轻卫兵的陪同下,与杨应麟等人一起往位于杜家堡北面山坡上的赶歌坪走去。
此时是阴历九月中旬,月亮已经从东边的红枫岭上升了起来,秋凉如水,月色如银,照得两边山岭上银装素裹,夜景非常迷人。
此时,在通往“赶歌坪”的三条大道上,星星点点地晃动着许多松明火把,族里绝大部分青年男女都盛装艳服,兴高采烈地赶往赶歌坪,很多人在路上就对起了山歌,歌声或清脆、或悠扬、或激越,飘荡在杜兰谷的夜空,令人心旷神怡、宠辱皆忘!
陪着肖曦的几个青年卫兵,对这个救下了他们诺梅公主的大英雄分外尊敬、分外热情,争着抢着跟他说话,给他介绍赶歌会的种种趣闻轶事。
其中一个青年卫兵说:“杨大侠,今晚你有眼福和耳福了。我听云管家说,今晚诺梅公主要亲自出场唱歌跳舞。她是我们族里长得最漂亮、舞姿最优美、歌声最动听的女神,但她以前在赶歌会上,很少亲自下场跳舞,也很少与人对歌。
“今晚的赶歌会,是为庆祝她脱险而举行的,到时候,她肯定会尽情地展现她优美的舞姿、动听的歌喉。我们已经很久没有欣赏她的舞姿和歌声了,今晚可要一饱眼福和耳福了!”
肖曦笑着问:“你们诺梅公主这么漂亮,又能歌善舞,又是堡主的女儿,难道到现在还没找男朋友吗?我听说,你们族人恋爱结婚都比较早,女孩子一般在十五六岁就订婚,不到二十岁就会结婚生子,是不是这样?”
那青年卫兵点点头,说:“没错,我们族里的人,男男女女结婚都比较早,女孩子过了二十岁,就算晚婚了。不过,诺梅公主不同,她是我们族里的金凤凰,虽然她也参加过好几次赶歌会,但族里的青年男子都视她为天仙,没有人用勇气去追求她。所以,她现在还是待字闺中,也不知道将来哪个有福气的男人会娶到我们天仙般的诺梅公主。”
走在他们后面的杨应麟听到青年卫兵说诺梅公主至今没找男朋友,心里忽然一动,想起了去年的一桩往事。
原来,去年八九月间,杨正强曾经派人到杜家堡向郎森提亲,想让郎森将诺梅许配给杨应麟,但郎森当时以女儿年纪尚小、正在读书学习为由,委婉地拒绝了这门亲事。
那时候,杨应麟正一门心思帮助父亲巩固权力,虽然也想成为郎森的乘龙快婿,但听说郎森拒绝了亲事后,也没有太在意,反正他在杨家堡也不缺女人,只是没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而已,所以差点忘记了此事。
现在,当听这个卫兵说诺梅公主不仅貌美如花,而且能歌善舞,是杜兰部落所有青年男子心目中的女神时,他忽然又有点痴心妄想起来,心想要是能够在这次赶歌会上获得诺梅公主的芳心,将她迎娶到杨家堡去,那就等于将杨家堡与杜家堡紧密联结了起来,以后自己在杨家堡的地位就会更高了。
他一直对自己的容貌颇为自信,尤其对脸上那一脸络腮胡子,更是非常看重,认为这才是真正男子汉的标志,当初的“美髯公”关羽关云长,就是以一脸大胡须为世人所称颂。所以,他曾经多次要求部下叫他“美髯公”,并自信地认为自己这一脸“美髯”定能让所有女孩子倾倒。
而且,他也认为自己饱读诗书,又能歌善舞,曾经在红枫镇与当地土人对歌时,获得过很多赞誉,所以自以为是一位风流倜傥的“儒将”,女人们只要一见到他定会神魂颠倒……
就是现在,他也认为:去年之所以向郎森提亲没有成功,是因为诺梅没有见到过自己与众不同、男子汉味道十足的“美髯公”形象,也没有领略过自己满腹的诗书和才华。只要她与自己有过交往,就一定会不顾一切地爱上自己的,到时候即使她父亲反对也没有用……
当这些想法涌上脑海之后,他不由越想越兴奋,忽然快走两步,攀住一个亲兵的肩膀,热切地说:“兄弟,我能请教你几个问题吗?”
“男子如果也对女子满意,在跳完舞后就会与女子走入赶歌坪后面的密林中,定下终身盟约;如果男方对女方不满意,跳完舞后就会解下女子所送的腰带,将它系回女子腰上,并向女子鞠躬道谢。所以,我们的赶歌大会,也被称为‘牵郎大会’。”
肖曦一边听着族老的介绍,一边含笑点头,当听到“牵郎大会”几个字时,猛然想起了金庸的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里面,主人公陈家洛也参加了一个“偎郎大会”,并在这个大会上被香香公主用锦带套住,成为了香香公主的情郎……
当想到这个情节的时候,他脑海里莫名其妙地出现了诺梅清丽无双的娇美面孔,心里不由一跳,竟然隐隐有点期盼赶歌大会早点到来……
酒席终了后,郎森已经有几分醉意,抱拳对肖曦说:“杨大侠,我晚上就不能陪你出席赶歌大会了。这是你们年轻人的盛会,我如果坐在现场,大家反倒放不开。祝你晚上玩得愉快尽兴,老朽就此告辞!”
肖曦忙再次向他拱手致谢,并送他到后堂门口,看着他走进后面的小花园才回来。
晚上八点左右,肖曦在郎森安排的几个年轻卫兵的陪同下,与杨应麟等人一起往位于杜家堡北面山坡上的赶歌坪走去。
此时是阴历九月中旬,月亮已经从东边的红枫岭上升了起来,秋凉如水,月色如银,照得两边山岭上银装素裹,夜景非常迷人。
此时,在通往“赶歌坪”的三条大道上,星星点点地晃动着许多松明火把,族里绝大部分青年男女都盛装艳服,兴高采烈地赶往赶歌坪,很多人在路上就对起了山歌,歌声或清脆、或悠扬、或激越,飘荡在杜兰谷的夜空,令人心旷神怡、宠辱皆忘!
陪着肖曦的几个青年卫兵,对这个救下了他们诺梅公主的大英雄分外尊敬、分外热情,争着抢着跟他说话,给他介绍赶歌会的种种趣闻轶事。
其中一个青年卫兵说:“杨大侠,今晚你有眼福和耳福了。我听云管家说,今晚诺梅公主要亲自出场唱歌跳舞。她是我们族里长得最漂亮、舞姿最优美、歌声最动听的女神,但她以前在赶歌会上,很少亲自下场跳舞,也很少与人对歌。
“今晚的赶歌会,是为庆祝她脱险而举行的,到时候,她肯定会尽情地展现她优美的舞姿、动听的歌喉。我们已经很久没有欣赏她的舞姿和歌声了,今晚可要一饱眼福和耳福了!”
肖曦笑着问:“你们诺梅公主这么漂亮,又能歌善舞,又是堡主的女儿,难道到现在还没找男朋友吗?我听说,你们族人恋爱结婚都比较早,女孩子一般在十五六岁就订婚,不到二十岁就会结婚生子,是不是这样?”
那青年卫兵点点头,说:“没错,我们族里的人,男男女女结婚都比较早,女孩子过了二十岁,就算晚婚了。不过,诺梅公主不同,她是我们族里的金凤凰,虽然她也参加过好几次赶歌会,但族里的青年男子都视她为天仙,没有人用勇气去追求她。所以,她现在还是待字闺中,也不知道将来哪个有福气的男人会娶到我们天仙般的诺梅公主。”
走在他们后面的杨应麟听到青年卫兵说诺梅公主至今没找男朋友,心里忽然一动,想起了去年的一桩往事。
原来,去年八九月间,杨正强曾经派人到杜家堡向郎森提亲,想让郎森将诺梅许配给杨应麟,但郎森当时以女儿年纪尚小、正在读书学习为由,委婉地拒绝了这门亲事。
那时候,杨应麟正一门心思帮助父亲巩固权力,虽然也想成为郎森的乘龙快婿,但听说郎森拒绝了亲事后,也没有太在意,反正他在杨家堡也不缺女人,只是没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而已,所以差点忘记了此事。
现在,当听这个卫兵说诺梅公主不仅貌美如花,而且能歌善舞,是杜兰部落所有青年男子心目中的女神时,他忽然又有点痴心妄想起来,心想要是能够在这次赶歌会上获得诺梅公主的芳心,将她迎娶到杨家堡去,那就等于将杨家堡与杜家堡紧密联结了起来,以后自己在杨家堡的地位就会更高了。
他一直对自己的容貌颇为自信,尤其对脸上那一脸络腮胡子,更是非常看重,认为这才是真正男子汉的标志,当初的“美髯公”关羽关云长,就是以一脸大胡须为世人所称颂。所以,他曾经多次要求部下叫他“美髯公”,并自信地认为自己这一脸“美髯”定能让所有女孩子倾倒。
而且,他也认为自己饱读诗书,又能歌善舞,曾经在红枫镇与当地土人对歌时,获得过很多赞誉,所以自以为是一位风流倜傥的“儒将”,女人们只要一见到他定会神魂颠倒……
就是现在,他也认为:去年之所以向郎森提亲没有成功,是因为诺梅没有见到过自己与众不同、男子汉味道十足的“美髯公”形象,也没有领略过自己满腹的诗书和才华。只要她与自己有过交往,就一定会不顾一切地爱上自己的,到时候即使她父亲反对也没有用……
当这些想法涌上脑海之后,他不由越想越兴奋,忽然快走两步,攀住一个亲兵的肩膀,热切地说:“兄弟,我能请教你几个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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