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祖国做状元[快穿] 第17节(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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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里,还真想不出来能做啥。
    “姐姐,你睡醒了吗?”
    项默正坐在炕上愣神,屋外传来一个少女的声音。
    “醒了,进来吧。”
    进屋的是一个看上去十来岁的小姑娘,齐耳的短发,脸上带着冬天皲裂后恢复得不太好的那种粗砺的红,还有几个小雀斑,眼睛很大,笑起来弯弯的,很好看。上身穿着带补丁的灰色运动服,下身是粗布做的裤子,鞋是手工做的布鞋,脚指处带着补丁,光脚穿着。一路上项默看到的孩子,大部分都是这样的装束,能穿上运动服,说明这小姑娘的家境还不错了。好多都是二三十年前的那种布衣呢。
    “姐姐,我是隔壁家的。我叫冯招娣,我娘让我来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帮忙的?”
    小姑娘没明说,项默的穿着打扮,一看就是大城市来的,跟当初周风眠刚进村的时候一样一样的,不用问都知道又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连刷碗都不会的。早上周风眠跟冯婶子借咸菜的时候提了一句他妹妹来了,冯婶子这才让招娣过来看。
    小姑娘嘴上说着,特别有眼色的上手就把项默吃完的碗筷收拾到厨房,顺手就给刷出来放好了。
    闹得项默很不好意思,她会做这些,养猪厂继承人能不会村里的活儿吗?是脚痛,没急着干而已。“你放着,我一会儿自己弄就行。”
    小姑娘带着笑,“没事儿,姐,我都干习惯了。”
    她手脚利索得项默看得快心酸的。
    “你怎么没去上学啊?学校放假了吗?”这么大的孩子,应该上小学呢吧?
    小姑娘就不笑了,低着头,又去找笤帚扫地,边扫边说,“我不念了。我姐去县城里打工,家里没人帮我娘干活儿,妹妹们都比我念得好,我就不念了。”
    这……
    一时里,项默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第23章 指尖精灵2 灵蚕丝……
    招娣很勤快, 项默不能走,她又去给挑了两担水回来续在水缸里,这会儿不是农时, 家里的的活儿应该不多, 她一天都在这边陪着项默,中午帮着项默把饭做好又回隔壁去做她自家的饭, 过午才又拿着纳鞋底的工具过来,一边纳鞋底,一边儿跟项默闲聊。
    一天聊下来, 项默就对邻居家的大概情况有了了解。
    冯叔出山去南方打工了, 还没到四十岁正是有力气能干活的时候。家里就是冯婶子带着四个闺女在家。一共五个闺女,老大才十四,就缀学出门打工了。她这年纪,外面城里没人敢用她, 家里也不放心她出去,就在县城一个远房亲戚家开的小饭馆里当服务员。不挣工资,就管吃住,能把她自己喂饱了就行。人家亲戚不可能一分不给, 招娣说,亲戚家每个月给二百块钱生活费的, 她姐都没花,攒着等过年给妹妹们买新衣服穿呢。
    招娣看着十来岁, 实际十二了。就是长得瘦小,看着年纪小。她是家里二姐, 在家里帮着冯婶子干些家务。他们家在山上开了七亩地,种玉米,冯婶子一个人就能种, 农闲时候,娘俩还进山采蘑菇里菜回来晒干,冯叔回来过年走的时候都一并带走,也能换钱。
    家里还有三个小妹妹,一个十岁,一个七岁,一个三岁的。老三老四都上学了,每天跟村子里的孩子一起去镇上上学,起早贪黑,一天要走三十里的山路。老五还没上学,就是招娣看着。
    越是穷的地方,老百姓越是爱生孩子,这话是真没错。冯叔又是个想儿子想疯了的,非得要儿子,就一直生,一直生。生了五个闺女,还不死心,是冯婶子拿刀架在脖子上,说了,再生她就死。这才死了心,老五生下来没满月,就出去打工挣钱了。冯叔想要儿子,还真没有像小说里写的那种为了儿子能卖闺女的人,他对闺女也好,特别是俩大的,疼得眼珠子似的。出去打工,也是想挣钱供闺女们读书逃出这穷山沟沟。他就是觉着没儿子,没有后,心里过不去那个坎儿。
    听听闺女们的名字就知道。老大是闺女,那是头一个孩子掌心娇,名字就叫冯娇。到了老二,就是招娣了。老三叫带娣,老四叫来娣,老五叫如男。
    山里也有计划生育,可这地方,家家穷着就是饿不死而已,罚啥?能罚到啥?这地方的人,又躲在这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就没怎么经过外面的动荡,人情很纯朴,又都是乡里乡亲的,天高皇帝远,进出不方便,上面查得不严,自家管得就宽松,哪家都有两三个孩子,基本都不怎么管的。要不冯家也生不出这五个千金来。
    村里原来还有六十七户人家,走的走,搬的搬,现在就剩下四十多户了,情况都差不多,孩子大了的,成年就出去打工了。小的,将就着能供起的,就念,供不起的,就回家帮着干活儿。
    每家里两亩到十几亩地不等,都是自己在山上找地方开的。这大山里,全是树,遮阳,不是什么地方都能种庄稼的,种了也活不成。得找有阳光的地方。招娣家的田就离村子十多里地远,那片儿山坡上十来户都开了地。周边树少,阳光好。玉米能活。
    项默问招娣,平时家里吃饭都吃什么。招娣说就是玉米饼子,加个山野菜,现在日子好过了,她大姐隔上一两个月回家来,能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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