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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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诗和头花铅笔是在七天之前送的,时间是下午两三点钟(还没下工),地点就在知青点屋后。”
    钱淑兰点了下这条,“我儿子一直跟月涛一起上工,既然还在上工时间,月涛有没有出去,他应该知道。”
    郭三生点了下头,在旁边备注了几笔。
    后面的口供表明两人之后再也没见过面,交信的时间和郑小花说的相差无几,只是内容却是大相径庭。
    吴丽君应该做得很仔细了,可百密必有一疏。这里是王家村,到处都是熟人,跟城里可不一样。
    很快,吴丽君的东西被拿过来。
    民兵挑的都是些有用的东西,“她一共有一百六十八块七毛钱。还有这些书本信纸之类的。”
    钱淑兰没在意这些钱,在一堆东西里挑挑捡捡,终于找到有用的东西。
    虽然这些知青们的户口是挂靠在生产队,可他们跟社员们一样都有一本购物证。
    既然她是栽赃钱月涛的,那说明东西是她自己买的。售货员每天接待那么多人,肯定不记得她了,可这年代买任何东西都是凭票的。钱淑兰都不得不佩服钱月涛的好运气。
    她把购物证打开,这购物证上面每个月都有正反两页纸,上面有时间,品名,单位以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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