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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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盯着了。
    难道是英雄少侠和女山贼?
    “我还是早点儿回家喝老酒吧,这年头怪事真多。”他喃喃自语。
    财主李全死得蹊跷,李家正在给官府递状子,知县老爷担心有人从中作梗,便把李全的尸体从家里抬到了县衙。
    ☆、第5章
    县衙里静悄悄的,知县老爷正搂着小妾在内宅烤火亲嘴儿,知县夫人在念佛,师爷则紧闭着房门睡大觉。
    后院厨房周围有人走动,仆役们正在准备县太爷晚上的吃食,谁也没注意墙头站着两个人。
    剑仙问:“在哪儿?”
    “什么在哪儿?”婵九说。
    “你鼻子灵,李全的尸首在哪儿?”
    婵九心想我又不是吃腐肉的,我怎么能闻到死鬼的味道?但她好歹曾夜袭过几次,对县衙布局大致知道,便指着西南边的牢房说:“应该在那附近。”
    县衙有“吏”、“户”、“礼”、“工”、“刑”、“兵”六房,“吏”、“户”、“礼”办公一般在县衙大堂的东面,归第二把交椅县丞管,叫东司;“兵”、“刑”、“工’、在西面,归第三把交椅县尉管,叫西司。
    刑房管着本县所有民刑案件,还管着牢房。天寒雪大,刑房的管事、仵作、侩子手都回家去了,只剩下两个老狱卒看守者牢房,估计也正躲着喝酒。
    李全的尸首放在牢房东面的空屋里,那是仵作专用的停尸房。
    剑仙提着婵九进去,发现屋里十分昏暗,手上便掐了个“明”字决。只见一簇冷火从半空中“噗”地亮起,在贴近横梁的地方越烧越旺,房内顿时亮堂了不少。
    婵九说:“哈,这招我也会!不过我的狐火是青色的,你的是白色的。”
    她是吹牛,她的狐火连一尺见方都照不亮,唯一的作用是吓唬赶夜路的山民。
    剑仙没理他,走近查看尸首。
    死财主李全直挺挺地躺在门板上,冻得发硬,就像挂在院子里的一条咸鱼。
    剑仙只看了他一眼,就知道婵九没说谎。狐妖害人是吸人精气,让人虚弱而死,所以死在他们手上的人往往消瘦干瘪,毛发干枯,仿佛被掏去了内容物的口袋。
    但狐狸生性多疑,胆子也小,极少一下子把人吸干,总是钝刀子割肉似的慢慢磨。
    眼前的李全虽然死了,可依旧胖得像只球,丝毫没有消瘦的样子。
    尸体脸色青黑,虽然有受冻的缘故,和死前窒息也有很大关系。再看一旁仵作的笔记,上面清清楚楚写着:中毒身亡。
    剑仙倒也干脆,丢下婵九说:“确实不是你。”
    婵九双手双脚都被扎在衣服里,一时站不起来,躺在地上得意洋洋地说:“是吧?我早告诉你是他大老婆干的,你别看她吃斋念佛的,心肠狠着呢……哎?你去哪儿?”
    剑仙一只脚已经跨出了门,淡然说:“我不管凡人的官司,打赌你赢了,我答应放你走。你走吧。”
    婵九央求:“你别走啊,至少给我抓个人来,你虽然不杀我了,可一会儿我还是要死的!”
    剑仙怎么可能抓个人来,转眼就出了门。
    “呸呸呸,小畜生!”婵九怒啐,站直身体,左右胡乱扭动想挣脱黑袍,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咳嗽。
    咳过还唱了一嗓子,那声音苍老粗哑,显然不是剑仙,而是守牢房的狱卒喝多了酒,摇摇晃晃地跑出来小解。
    婵九大喜,老天爷还是向着他的,这下可逮到一个活人了,不管多老多丑,先勾进来尝尝!
    她清清嗓子,准备喊“哦哟哟哟,那是什么?好新鲜,好奇怪,从来没见过!”,突然眼前人影一晃,剑仙又站在他跟前。
    婵九苦恼道:“啧,你怎么又回来了?”
    剑仙不答话,提她出门。
    那老狱卒喝得头晕眼花,跟瞎了似的,连一眼都没朝他们瞧。
    婵九无奈地问:“你带我去哪儿?”
    “土地庙。”剑仙说,“我放你走,但也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往后你不可以害人,还要做满十件善事才能回山,做不了我还是得杀你。”
    “……”婵九简直无语:“您老人家在说什么呢?我是狐狸。”
    “我知道你是狐狸。”剑仙垂眼看她。
    “那你还要我做好事?”要不是实在没力气,婵九恨不得跳起来咬他一口。
    从天地玄黄,三皇五帝坐龙庭以来,你听说狐狸做过一件好事?
    如果有,那就是文人胡编乱造。
    文人还常说狐狸会报恩,真是吃饱了撑的一厢情愿,不谈大多数人看见狐狸的第一个念头总是剥了皮做皮袄,狐狸修炼成形后想弄死他们都来不及;就算有一两个傻瓜救了狐狸,以狐狸的烂记性,这点恩情转眼就忘得精光。
    婵九就不记得一百年前的事,五十年前也不记得,好吧,去年的也不太记得。山林里,俗世里,压根儿没什么事值得她记住。
    总之小心翼翼的狐狸有,阴险毒辣的狐狸有,忘恩负义的狐狸有,侠肝义胆的狐狸,绝没有!
    所有的妖怪都一样!
    婵九苦着脸说:“我不知道什么叫做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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