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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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建邦骑着车,毛金兰坐在车后座上,陈建邦一边骑车一边思考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够让毛金兰脱离毛家的。
    到了卫生所,一个老大夫戴着眼镜在看报纸, 一个年轻一点的男人在一边的小床上呼呼大睡,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拿着抹布打扫卫生, 毛金兰进来, 去和那个小姑娘说了,小姑娘将她带到后面的小房间里, 给她看了后背。
    “没什么事儿,就是有点淤青,药都不用擦, 不过你手臂上的伤口就要用一下红药水了。”毛金兰随着她的目光看去,她的手上被毛金丽抓了一个口子,早就不流血了, 但是皮被带起来得有点深, 此时看去, 血肉模糊的一片, 还有些发黑,她之前只顾着伤心了,都忘了这个伤口了。
    想来陈建邦也是见到了她的这个伤口了才说带她来卫生所的吧?
    小姑娘找来一瓶酒精, 那棉花蘸了一点点给她清理伤口,酒精有刺激性,才一擦上,毛金兰就倒抽了一口凉气。小姑娘手都没有抖一下:“酒精就是这样的,疼得慌,一回儿就好了。”
    小姑娘说得没有错,疼过后手上冰冰凉凉的,伤口创面不大,就一溜,小姑娘去柜台上面拿了一瓶红药水,拿棉签蘸一点点擦在伤口上,别的什么也不用管,连红药水都没分给毛金兰一点。
    对于这样的,毛金兰早就习惯了,这个年代物资匮乏,这体现在方方面面,在药品方面尤其是,像毛金兰这样的伤一般的人都是在家里挺挺就过了。
    要不是看在陈建邦穿的那身军装的份儿上,像毛金兰这样的上伤口刚进卫生所就要被老大夫骂个狗血林头。
    陈建邦给来了钱,小姑娘没要,也不是啥大问题,啥药也没咋用,要钱干啥?这不是折辱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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