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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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在东宫应该还是很隐秘的。
    “亦晚,”花慕之抬手帮他抚平耳边的银色碎发,动作轻柔却并不暧昧:“我们已经结婚了。”
    “你现在是我的终身伴侣。”
    越亦晚有点想把脸埋在枕头里,裹紧被子道:“所以这个行为是合理而且合法的。”
    “嗯。”
    “我有点冷。”他小声道。
    花慕之何其聪明,大方的张开手臂:“过来吧。”
    于是嘴硬的某人就这么看似不情不愿地又蹭了过来。
    然后已经颇为熟练的把脸埋在了他的怀里。
    “我们没有谈恋爱。”他仿佛担心花慕之想太多,哪怕已经窝在他的怀里了,也自我防御地否认着,声音闷闷的:“没有。”
    花慕之并不觉得被刺伤,只低头抱紧他:“没有。”
    温暖的怀抱让人昏昏欲睡,仿佛眼睛一闭就是一场好梦。
    “我们也没有暧昧……”越亦晚话还没说完,就困的睡过去了。
    “嗯,没有。”
    花慕之帮他再次掖好了杯子,抱着他沉沉睡去。
    我们只是在互相取暖而已。
    第二天一早,就要结对去雾步山上去冬狩。
    侍从们早已准备好了越野车和司机,所有的器具都分装清点好,车上还备了午餐盒。
    想多玩一会儿既可以中途开车折返回来吃饭,也可以享用保温箱里的牡蛎汤和各种餐点。
    花月夫夫和一帮亲戚们客套废话了许久,等到老亲王姗姗来迟了,才各自驱车上山。
    越亦晚已经准备好陪跑一趟,毕竟确实没实打实的打猎过,不帮倒忙就行了。
    在这项集体活动里,他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没有什么多余的怜悯心。
    如果这是什么狗血言情剧,可能会有个小白花般楚楚可怜的太子妃,一把按住太子的枪托,说兔兔这么可怜不能吃兔兔。
    然而越越同学不光想吃兔兔,还想吃鹿肉獐肉野鸡翅膀。
    红烧煎炸烘烤样样皆可,最好再撒点芝麻。
    待到了合适的地点,他们和侍从一起放轻脚步前行,去靠近山林间活动的那些动物。
    越亦晚出来活动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摸摸自己身上的衣服。
    他现在身上的衣物重量比夏天还要单薄,可是在山上依旧暖和地甚至有些发汗。
    高科技涂料的抗寒能力是真的很不错。
    “在那里。”花慕之忽然目光一定,旁边的掌侍即刻端着枪和子弹过来了。
    越亦晚屏住呼吸,感觉自己什么都没看到。
    远处已经传来隐约的枪声,还有什么动物扑棱翅膀的声音。
    哦,这和自己玩吃鸡的时候真是一模一样。
    到处都在刚枪,然而自己什么都没看见。
    花慕之挑好了瞄准镜,半趴在草丛上,隔着六七十码锁定了那只野鹿。
    瞄准,上膛,呼吸,射击。
    消音器让子弹出膛的声音钝化的如同一声闷响。
    越亦晚直到这个时候都没看见他们在打啥。
    远处的灌木丛里忽然有只公鹿猛地跳了起来,撒丫子就想往外跑。
    可在它跃出去的那一刻,没等太子再补一枪,便突然直挺挺地倒地了。
    子弹发挥作用是需要时间的。
    “咦!这就打死一只了吗!”越亦晚精神道:“它的角很好看哎!”
    花慕之抬手作了噤声的动作,往东南方向指了指。
    远处另一块平地上,竟有只圆滚滚的红尾雉鸡。
    它根本没察觉到危险,还在专心啄食着草籽。
    太子缓缓站了起来,挑了把轻一点的步枪,递给了越亦晚。
    他伸手半圈住他,低头教他怎么上子弹。
    “这只猎物归你了。”
    越亦晚看着枪托上虚扶着的那只手,目光在白皙修长的指节上停顿了许久。
    他的心开始砰砰乱跳。
    作者有话要说:  太子会把各种类型的文都尝试一遍的,就跟《戏骨之子》里有各种剧本一样,
    but《银色权杖》有原型!原型就是我大年初一会开坑且连更三章的《陪达芬奇超神的日子》!
    作者专栏点进去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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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章
    他努力让自己不要想别的事情,也不要思考两个人现在靠的有多近。
    骑马也好,狩猎也好,都是在光天化日下近距离接触。
    越亦晚听着就花慕之的呼吸声,向来的冷静自持都有些绷不住了。
    他对着瞄准镜锁定了那只肥硕的大山鸡,深呼吸着调准着角度。
    一只温暖又有力的手扶了过来。
    “枪口要微微往下压,因为会有后坐力。”花慕之沉声道:“放松。”
    他扣住了越亦晚的食指,按下了扳机。
    在那一刻,枪口猛地一震,后坐力直接让越亦晚陷在他的怀里,两人的脸颊蹭到了一起。
    远处的红尾雉鸡甚至没来得及咕咕一声,直接被铅弹的冲击力轰到地上打了几个滚,然后就见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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