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不是结局的结局(12133字)(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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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的蛀虫。
    我每天开开心心的过日子,我学什么都快,那些老师都很快能被我超越,皇上每年都会在秋收夸我。
    但我对这些虚的东西好像麻木了,连手里拿着厚厚一沓银票我都觉得不太开心。
    赚钱还不如陪鬼聊天,还不如去庙里坐坐看看南宫让。
    他总是能让我很安心,王元宝也是这么说的,我总是对别人没什么兴趣,难得碰上了个合口味的。
    人都会长大,长大了也能干一些常人眼里出格的事。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就是心情烦躁,大夏天的感觉看太阳都刺眼。
    然后一个酒鬼把我推到角落里强吻,突如其来的酒香味和胭脂香刺激了大脑,我反应过来的时候生气的反吻了他。
    李四巡查回来看到的就是我和他在角落里吻的很激烈。
    他打断了我们对那个酒鬼说滚,她是我的女人。
    我们两个都开始有些清醒。
    那个人叫李佑,李四的弟弟,一身珠光宝气。
    李四曾经对我说的家境一般自己只是个普通的小侍卫平时带带队巡皇宫和外面的治安的说法似乎不太……
    一般家世不一般的都不会让孩子进宫当侍卫,尤其还是衣服和其他侍卫“不一样”的那种。
    他又姓李。
    等两个人都走了,我看了看角落里,叫了声:“云锦鹤。”
    “……”
    他缓缓地从角落里走出来。
    “王小姐。”他顿了顿。
    眼神带了些警惕但还是尽量保持着和往常一样的表情。
    “难得我发现你了,但还是让你看了场好戏。”我笑了笑。
    主要是在我反扑过去下口的时候听到了脚步声,一开始觉得是错觉就没在意。
    然后李四最后被我赶走的时候又听到了瓦片响动的声音。
    应该是有人飞上了屋顶。
    “……抱歉小姐……”
    “我开个玩笑,该走了,云大人再见。”我朝他行了个礼。
    生猛的一面被叁个人知道了,表面冷静,实则慌得一批,对比以前没做过这种事的我,我觉得我现在表现的很正常……毕竟没人敢强吻我。
    脚底抹油开溜。
    但没跑两步我就被人拦住了。
    “小姐,对于五……公子这件事情在下没有拦着,在下担心小姐等会儿心情不佳容易让别人出事,还是让在下送小姐回去吧。
    说话时他牵住了我的手。
    他的的手上很多茧,也正好将我的手完全包住。
    两只手交握的地方有些烫。
    记忆中除了唐哲修和我父亲似乎没有人牵过我的手。
    我喜欢这种有温度的感觉。
    ……
    我开始去青楼里面打工,卖艺不卖身,名字是花名,在去到后院换衣服前我都是男装,换衣服后蒙了面,浓妆。
    有时候我在台上抱着琵琶开始弹,那琵琶比钱万叁给我的手感差了很多,新琵琶我总是用不习惯。
    手感这种东西是真的要找到的,可能是我总是用一把琵琶。
    每次我在台上一抬眼就能看到楼上独立包间的李佑对我笑,怀里抱着一个,旁边坐着一个给他喂水果。
    这里的花魁是他的好友,听说我认得字一直把自己写的字给我看问我她写的书法好不好。
    然后我提笔刷刷刷给她写了几个字以后她开始经常让我监督她练字然后问我怎么写会更有进步……
    我个人倒是认为进步到了最后是创新,每个人的风格和习惯不一样,不可能每个人的字都一模一样,书法字体不一样就哪个哪个不好看。
    有时候在台上看台下真的有一种台下一群吵吵嚷嚷的鬼魂的感觉,不过他们的眼神比我见过的鬼都要浑浊。
    也有的很收敛。
    李佑就属于那种行为很放荡但也很克制的那种,眼睛很干净。
    我就没见过他对女性做过很出格的事,除了他亲过我,我反扑了回去。
    我可能就是那种在不选择踢打躲中绝对要占上风的奇葩,无论经历任何事。
    导致我以前经常出去玩,唐修哲都会在我遇到危险时扔个烟雾弹出去拉住我的手把我拖上自行车或者自行车坏了背着我走回去。
    我开始对唐哲修有好印象的时候是有人欺负我的时候他劝我父亲来帮我。
    但王元宝一直坚信我不会被人欺负,也就没做什么冷眼旁观。
    他真的对我太有自信了觉得我做什么都不会被别人压一头不像别人家的父亲爱财或者是春哥巴不得天天守在女儿身边。
    我被一群孩子嘲笑甚至莫名其妙往我身上砸东西的时候我都在想我的父亲一定回来找我,我不是野孩子。
    但王元宝没有。
    是唐哲修拎了把斧头上街砍伤了人把欺负我的人都赶走了。
    他生气的样子和拿斧头挥来挥去不熟练的样子我至今都想笑。
    虽然那之后王元宝跟我保证以后别人欺负我一定会帮我。
    他好像一直觉得一定是我先去招惹别人的,不然为什么总有人找我麻烦。
    但没有以后了,我学了武术以后,只有把那些准备欺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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