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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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过很多歌,因为客人几乎都是老年人,所以我常常唱邓丽君的歌,对她的歌最熟悉,今晚就给你们一首《但愿人长久》吧。
    “你说我们是老年人吗?”
    我没有这层意思,但要这么理解也可以,谁让他们经常在我的评论下面发“妈妈爱你”的。我威胁说,“不让我唱,我走咯?”
    “你唱你唱——”
    我把歌唱完,笑着跟他们告了别,走下通往后台的台阶,脸色撑不住地垮下来,我扶住童童,“快,鞋,磨脚!”
    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童童帮我把鞋脱下来,似撕下了我的皮肉,瞬间把我的眼泪逼出来,“可痛死我了。”
    童童抱怨着,“名牌也磨脚啊!”
    她搀扶着我走进化妆间,思思瞧了眼我的伤口,发出“噫”一声,赶忙说,“你先别粘创可贴,我叫他们找碘酒来。”
    我坐下把脚搁在拖鞋上,童童手中那一双酒红色丝绒的玛丽珍鞋,鞋后跟上都是我的血,我顿然觉得它变成一件艺术品,名叫《美丽的代价》。
    我说着,“鞋码偏小,刚穿上不觉得……”
    这一年来,童童的脑袋瓜活动得越来越快,眼下直接把我的意思扩大数倍,她托着鞋,拉住其他的工作人员说,“快把血处理一下,我们可不要买下来,打折也不要!”
    他们在处理我的问题,却好似将我一个人扔在一边。
    我摆弄会儿桌上的化妆品,回想起主持人的问题,将来要找什么样的对象?
    只要他不是演员,不要有一双多情的眼睛,不要轻易进入角色,不要对谁都是风度翩翩,不要迷倒万千人。
    倘若他生来就有资格赢得赞美,只有我一个人为他鼓掌,我怕他也会落寞。只要他不是演员。
    思思找来碘酊,童童也过来帮我处理伤口,“还好你今天穿匡威来的。”思思附和着,“你穿鞋的时候把后跟踩下来。”
    其实,我用不着找对象,大有人关心我呢。当然当然,这些人里有余高幸的。我正想着曹操,曹操到了。
    我很是惊喜,不忘调侃一句,“今晚你从这里走出去,明早我们一起上头条。”
    余高幸说,“也不是我想今天来的……”他从身侧提上来一只箱子,放在矮几上,听声儿里头是很有重量的东西。他瞧住我,脸上的神情带着探究,又有些不可思议地说,“生日礼物,周嘉树送你的。”
    童童诧异地重复,“周嘉树?”
    昨晚,余高幸出席地点定在上海的娱乐盛典,在后台整理着装时,有人敲开他休息间的门,见到与自己素无往来的周嘉树,他有点懵,就听着周嘉树开门见山地说,“明天我要去南京一趟,短时间不会回上海,所以想拜托高幸哥,帮我把礼物转交给小可,祝她生日快乐。”
    余高幸解释完经过,又嚷嚷着,“也不知道是什么,怪沉的,胳膊都给我拎折了。”
    思思说,“你不是天天健身嘛。”
    “健身是有规律的,有拿有放,还有不是怕被拍到吗?我特意叫了辆出租车,结果又不让开进来,我就这样、就这样提溜着,绕着整个艺术区转了半天,才找到路进来的。”
    思思捧腹笑起他的动作。
    在他们的欢声笑语中,我从硬纸箱中拎出这个大家伙,拆开它牛皮纸的外包装,看见塑料膜底下的盒子,我已知道是什么,直至小心翼翼地将盒子打开,终于露出英国linn牌的黑胶唱片机的全貌。
    四周噤声。
    余高幸探头来,“嚯,这玩意儿不便宜吧?”
    的确不便宜,但就周嘉树的收入而言,也不算特别贵重。
    我恍然明白过来,他送我所有东西,都是不会给我带来压力的礼物。
    收拾好服装、物件,我们一行人要下馆子,再开个小派对。路上,我点开微信,给周嘉树发了一条消息:谢谢你送的唱片机。
    他很快很快就回复:你喜欢就好。
    我已打出‘喜欢’两个字,迟迟没有发送,然后连按删除,改成“等你回上海,我请你吃饭”,他回一个“好”。
    周嘉树这个送礼狂魔,是我认识的人中,性格最好、说话做事都无可指摘的人,虽然年纪比我小点儿,却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我回首自己的十九岁,有些东西尚在摸索,只隐约察觉到自己正被时间推着走,毫无意识去珍惜什么,而他在十九岁,甚至更早以前,已经开始规划自己的人生,他有自己的想法,知道自己的目标在哪儿。有人穷极一生,也未必能知道。
    我有些嫉妒,更多的是佩服,所以我说,周嘉树是我的偶像。
    是谁发明的‘偶像’一词,真该被人赞颂,得以让我光明正大地表达这一份不敢见光的感情。
    我认为自己笨,不是谦虚,也不是说自己行为笨拙,是指有些事情发生以后,我要过好几天,好几个月,好几年,才恍然大悟,“啊,竟然是这样……”
    打个比方,我七、八岁的时候,与父母、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家住在八楼,没有电梯,每天像是登山一样上来下去,也不觉得累。
    我家的小区里有一只流浪狗,最最普通的大黄狗,小区里的孩子们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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