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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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诗书传家,家里都是有文化的人,但裴慕却觉得,镇口那家杀猪的都比裴家来得强,至少他们知道女人也是人,她们不比任何一个男人差。
    裴家有三个儿媳妇,其中做事最多的就是她的母亲,因为她是大嫂,她的责任就是最重的,她要照顾二弟妹和三弟妹,家里衣服是她洗,饭也由她做,伺候公婆更是本分,她半点都不能推脱。
    加上她还嫁了他父亲这样的男人,更是有苦说不出,万事都要忍着。
    忆起往事,他的眼里划过浓重的阴霾,刚刚的好心情也已经半点不剩。
    小院很小,他没走多久就到了吃酒的地方,那里已经乱成了一团,喝多了人聚在一堆,群魔乱舞。
    他面不改色的走了过去,将几个活跃分子直接交给别人打包走,其他的自然而然就散了。
    裴家那边的人从始至终都没有过来过,这也让裴慕省了事儿,没一会儿就将这些人打发走了。
    这些人都是曾经跟他一起混过的,有好几个家里近几年做生意起来了,来参加他的婚礼,下巴都往天上翘,喷出的气儿都是向上垂直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有钱了似的。
    要知道,曾经他们可都是裴慕的小弟,整天哥前哥后的,裴慕也没有亏待过他们,那时候他赚的钱可是都给这些弟兄平分了。
    他本以为能交下些真朋友,没想到世态炎凉,利益守恒,看见他现在落魄的样子,一个个嘴上说得好听,往出掏的礼金却一个比一个少,更有甚者看见他住得地方,直接就找借口离开了。
    他从头至尾都无波无澜,嘴角带笑,别人说什么,他都一笑而过,或是轻声附和,这更是给那些人一个信号,那个曾经嚣张得不可一世的裴哥,真的落魄了,就连别人的挑衅就可以轻轻笑过,半点都没有动手的意思。
    这要是曾经,估计人早就被他打进了医院,如今却能好好站着,不得不说,时间真是个神奇的东西。
    当然,这里有些人也是有点良心的,虽同情裴慕,却半点都帮不到忙,大多是一贫如洗,混得甚至还不如裴慕,所以也是有心无力。
    其实不是他脾气变好了,而是他在乎的东西没有那么多了。
    这些年来,他经历过的事情或许是他们这里所有人加在一起的总和,再暴戾的脾气,也被他掩藏在唇角的笑里,轻易不露于人前。
    这边人走后,裴慕拿出了手机打了个电话,那边却迟迟都没有人接听,他皱眉,挂断了电话,看了看时间,现在已经十一点了,照理说那边应该已经天亮,他不可能不接电话的,除非,是发生了什么意外,而那个意外是他万万没想到的。
    他在外面站了一会儿后,才抬步往小院那边走,清凉的夜风让他的心一点点舒缓下来,想那么多干什么呢,反正他近阶段是不会回去的,那边再怎么样,火也不会烧到他身上。
    他走到小院门口,发现屋里的灯还亮着,看来他的小妻子应该还没睡,现在,是不是在吃鸡呢?
    想想那个画面,他就忍不住笑,那样冰冷的一个小人,吃东西却如此狂放,真的是令人感到惊讶。
    简狸此时在干什么呢?其实她自己也挺佩服自己这心大的程度的,刚刚羞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现在却依旧能够坐在火炕上啃鸡骨头。
    其实她也不是馋,而是觉得这么好吃的鸡实在不能够被辜负,扔掉那就是对鸡的亵渎,是不对的,所以她只能吃掉了。
    不过由于刚刚差点掉了马甲,所以她这回没有变回原形,只是把衣服穿上了。
    简狸真的是很烦红色的东西,每次一看到红色,她就能想到那个跟她在一个山上的火狐狸。
    因为火狐狸的修为比她高,所以她比简狸提前两年化了人形,每次都从外面带回好多她没见过的东西回来。
    她和那只火狐狸一直都不怎么对付,因为火狐狸喜欢的那只公狐狸喜欢她,从那以后,火狐狸就怎么都看她不顺眼,每次一得到新东西就上她面前显摆来。
    最过分的,是最后一次,她领来了一个男人,将她直接抓走了,要剥了她的皮给火狐狸做围脖,她的修为本就不高,加上火狐狸的压制,她真的是半点都反抗不了,就在她以为她要死了的时候,裴慕出现了。
    开门的声音让简狸从思绪里抽离了回来,她坐在火炕的边缘,垂着一颗小脑袋,显得蔫巴巴的,像个盖了霜的小番茄。
    裴慕看得一挑眉,他的小妻子这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就蔫了?难道是那只鸡没够吃?
    他迈着大长腿慢悠悠的走了过去,看着她微微低垂的小脑袋,他想了想,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终于找出了一块巧克力。
    他弯下腰像哄小孩一样将巧克力塞进了简狸手里,然后还顺便摸了摸她乌黑柔顺的头发,安抚意味十足。
    简狸看见手里被塞进来的一个圆溜溜亮闪闪的小球球,愣了一下,然后就抬起了头,正好对上了男人的眼睛。
    瞬间,她觉得心就像泡进了温水里一样,半点不愉快都没有了,什么火狐狸,什么围脖,全部被她抛去了十万八千里。
    “喜欢甜的吗?”他的声音低低的,却十分好听,像简狸曾经吃过的桃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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