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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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他说:“他们指控你藏毒,我去案发的酒吧,老板不愿意给我看监控,我想找当时在场的人,没有一个肯站出来作证,生怕惹上麻烦。”
    沈挚说:“那种挫败感,让我想起以前的碰壁,大四准备实习,我本来要留校当助教,却被一个海归临时抢走名额,那海归不过是个靠钱买文凭的二世祖,而我让出名额的同时,还要笑着说没事。”
    出事的那个夏天,正是他读大四的那年。
    “大学那会儿,给喜欢的女孩过生日,买给她的礼物,永远在一百块以内,后来我攒下生活费,买了条手链送给她,她说的第一句话不是好漂亮,而是这一定很贵吧。”
    “……”宋倾城的眼角干涩。
    她知道沈挚家里情况,所以从来不会向他索要昂贵的礼物。
    那时候,沈父沈母还没评上教授,薪资虽然不算低,但家里有个小儿子,各项支出增加,又置办了一处大面积的套房,每个月给沈挚的生活费不会太多。
    十五岁,她还没有去陆家。
    从南城到余饶,来回车票要三百块。
    当时,两个人刚确定关系,难免也像其他热恋中的男孩女孩。
    沈挚每半个月都会回一趟余饶,因为是早恋,为了避免家里发现,他是住在外面的小宾馆。
    谈恋爱,开销大了,从大二开始,沈挚已经出来找兼职。
    这也是她无意间知道的。
    她过生日,他带她出去吃饭,她就选普通的餐馆,他要送礼物,她就拉着他往饰品店里跑,然后抱个三四十块的毛绒玩具出来。
    沈挚并不想过多回想往事,却又不得不继续说下去:“十六岁,被我爸妈送去余饶,余饶在升学方面的政策比南城宽松,其实我知道,因为他们要照顾刚出生的儿子,没有更多精力顾及到我。刚去余饶,我内心很沉郁,即便嘴上没有说什么,后来在那遇到你,我发现其实没那么糟糕。当时你还只到我的胸口,有什么吃的,都要搬一些来我家,开始我觉得这个小丫头怎么那么烦人,后来却渐渐习惯你跟着我做作业的日子,你出去做客,我往你家门口路过了好几回,连我奶奶都看出我在找你。”
    “有一次我带你去钓龙虾,刚下过雨,没看好你,你拿着钓竿跌倒在河边,磕断门牙,回家后跑到楼上嚎啕大哭,我却忍不住笑出声,你一连好几天不理我,我放学回家,刚好看见你拖着大脚盆到院子里洗澡,只穿着小短裤,那是我第一次落荒而逃。”
    沈挚的语气满是缅怀:“你外婆一直把你当男孩养,十岁的女孩,身体已经开始发育,后来有天,做作业做到一半,你突然把手放在胸口,跟我说胀胀的有些疼,我比你大那么多,肯定知道生理方面的变化,却还要哄骗你说是撞到了。那时候,同学开玩笑说你是我的小女朋友,我没有否认,再看学校里其她女孩,好像都没你蠢萌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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