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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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不会的,到时咱们跟在知县夫人和孙氏身边,谁还不得巴接咱们来,所以根本不必想别的,不是还有我么?”
    于书燕一脸的轻松,不就是些地方富绅的夫人们,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在于书燕的鼓励下,许氏心情平静下来,想到女儿这么辛苦的开铺做生意,此番前=去应酬也皆是为了家中的生意,她岂能在这个时候拖后腿,她更应该帮忙才是。
    不知不觉中,许三娘已经与前一世不同了,前一世的许三娘在玉兰村里面对那四合院长子,思念着一双儿子,丈夫天天入山打猎,她却在家无事可作而因此胡思乱想,以最后郁郁而终。
    这一世她却因为要帮着女儿的生意,自此后开始与各夫人交往,再无心思他想,人反而变得充实,也精神了,甚至对生活充满着希望。
    于书燕看到母亲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穿上一件新衣或者做成一笔生意,她都会露出笑来,她觉得这一世的选择是对的,如此母亲能多陪她几年吧,于书燕这么想着,眼眶一热。
    等她赚到了不少银子,她便派人四处寻找大哥,不管生死她也要将人寻到为止,不能再像上一世那样,到死都不曾与大哥见上一面。
    第二日是庾县贵圈的赏梅宴,就在城外三十里处,那儿有处梅林供这些权贵游玩之所。
    这一日大清早的于书燕便起了床,穿上紫衣胡服,披上了天蓝色斗篷从屋里出来,而刚从花园里练功归来的秦楚看到自家媳妇这模样,竟忍不住呆了呆,果然他家媳妇不愧是庾县第一美人,当真是美,这般模样出门,若是被外男得见,岂不是坏事?
    秦楚有些后悔那日夜里答应媳妇出门,可是看到媳妇脸上的笑容,秦楚又不忍开口阻止,最后上前一把抱住媳妇,吻了吻她的红唇,在她耳垂处叹道:“燕儿竟是如此之美,在外头可记得带幕离。”
    于书燕在内心翻了个白眼,他上街买墨看中了她,从此以后认为天下所有男子都会是这个德行。
    “今日去的全是女眷,不必带幕离,不然反而会引起人家的注目。”
    秦楚却道:“此去还有下人还有护卫,他们也是外男。”
    于书燕更是受不住,“他们若敢犯下府规,想来也没有了性命。”
    于书燕看了看天色,催着秦楚洗漱赶紧去县学。
    于是她陪着秦楚一同吃的早饭,还真是难得起得这么早,接着又送走秦楚去县学,天才亮她们三人便从柳树街出发,往城郊去了。
    今日不仅于书燕穿得好看,便是许氏和石梅也同样如此,于书燕长得美,自是美不过她娘亲,许三娘三十几的人,却是从来不曾日晒雨林,也不曾干过重力活,除了一日三餐,甚至连家禽都不曾喂养过,倒是养了一副好皮相。
    以前穿着补丁的粗布衣裳还看不出什么,一头乌发也被粗布包住,如今穿上流行的胡服,梳了一个干脆的发髻,带上了银饰头面,整个人看起来英气逼人,精致又漂亮的五官极具有个性,与千篇一律的美人相比,反而于氏之美却是能让人一眼记住的。
    除了秦楚郁闷外,其实最郁闷的是于江全才是,他不过是个猎人,人又高又壮,长得极为刚正,却并没有多俊郎,看着妻子这么多年藏着自己的美貌,被年轻时选秀之事吓得不轻,犹如惊弓之鸟,如今终于释然,却说美的让担心。
    石梅是个孩子,自是不能与于家母女相比,不过长得很秀气,长大后打扮一下也必定不错了,十八无丑女,年纪轻就是好。
    到了城郊,有不少马车早已经将那山门的路给挡了,于家的马车到了,只好提前下了马车,母女两人一下来,前面刚下来不久的夫人都纷纷朝三人看来,有人低语议论,皆是看向三人的奇装异服。
    第一次在庾县出现的骑射胡服,是如此英姿飒爽,再加上于家母女的容貌,令不少人眼前一亮,难怪胡秀才会写下美人赋,说那秦秀才的娘子小于氏是庾县第一美人,果然不假,胡秀才的眼光还挺犀利的。
    这此贵夫人和小姐们一边打量着三人,一边有人上前套近乎,其中那县丞夫人邬氏正好被一群失人拥住,众星捧月一般。
    邬氏笑道:“今日知县夫人和主簿夫人穿的衣裳原来是出自这于家人之手,听主簿夫人说于家开了一间布庄在旺兴街那边,大家伙的改日可以去瞧一瞧,虽是布庄,但是这成衣的款式,听传这秦秀才的娘子也是很慷慨的,从不藏拙。”
    邬氏这么一说,不少夫人动心,尤其是那些贵女们,越发的欢喜,若是她们穿上这骑射衣裳,是不是也可以同兄长一起去马场跑一圈,里头不少贵女还私自养了马,有专门的小厮打理,可惜却没有骑过一回,被家中兄长笑话了。
    第167章 下雪了
    于书燕三人来到县丞夫人身边行了一礼,邬氏点了点头,正好此时前头的知县夫人和主簿夫人看到了三人,主簿夫人孙氏于是朝三人招了招手,让三人过去。
    邬氏也不留她们,看着三人的倩影远去,不少人的眼光还不曾收回。
    于书燕近距离看到了知县夫王氏,王氏今日穿着与众不同,被不少贵夫人夸赞,王氏心情极好。
    那孙氏正要说上一句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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