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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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道:“严格来说,不是他帮了你,而是他选了你。”
    刘夏和何子殊认识的很凑巧。
    那年何子殊17岁,高二的年纪。
    穿着一身省重点的校服,站在当地有名的“野区”——酒吧一条街。
    书包还端端正正挂在肩上,没抽条的身段和来往的人比起来,显得格外清瘦。
    根苗正红的少年模样,手里却拿着十几张颜色各异、满是视觉冲击的宣传单。
    他眨巴着眼睛一字一字道:“你们招驻唱歌手是吗?我来应聘。”
    丝毫不露怯。
    当时刘夏正被老爸揪着耳朵从隔壁网咖拉出来。
    在街角和何子殊碰了个正着。
    一个勤工俭学的三好生。
    一个爬墙放炮的小霸王。
    那身扎眼到不行的校服,在眼下这个环境,严重刺激了小霸王的自尊心。
    刘夏他爸为了让刘夏沾点省重点的仙气,又怕这唇红齿白的少年被拒绝之后,转头去别家做夜场生意的,还不如放自己眼皮子底下帮一把,把何子殊当做兼职招了进来。
    刘夏显然不这么想。
    他觉得敢背着书包跑到这里“混饭吃”的,指不定在哪儿野呢。
    说不定身上那身衣服也是从隔壁街扒的。
    也就骗骗他爸。
    于是没什么好气的自报名号:“十四中,刘夏。”
    而他爸眼中仙气飘飘的三好生,眨了眨眼睛,满眼无辜:“咏春,叶问。”
    从此“梁子”就结下了。
    原先,酒吧里所有人都知道,小东家很不喜欢那个小兼职。
    后来,酒吧里所有人都知道,小东家很喜欢那个小兼职。
    再后来,就连刘夏自己都快忘了怎么就和这人“好”了八年。
    何子殊就这样,躲在刘夏他家的小酒吧里,安安稳稳唱了一年的歌。
    那时候何子殊还不叫何子殊。
    脱下省重点的外套,戴着能遮住半张脸的黑色口罩,外表很飒,骨子里又很乖,别人点什么他就唱什么。
    没有一点脾气,也不挑。
    还和刘夏酒吧常驻的几个歌手一起,组了一个临时小乐队。
    还取了一个煞人应景又中二的名字——blood。
    刘夏常常分不清何子殊究竟是为了唱歌来的,还是为了那几千块糊口的工资。
    直到高考结束后的那个暑假,他遇到了陆瑾沉。
    一切都不一样了。
    黎星作为最老牌唱片公司,在最初那个年代几乎无人能及。
    但后续力量不足,又因为一些重要合伙人撤资、风波缠身,导致运作链断裂,一步步衰落。
    成了圈子里“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存在。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被顾氏收购后强势杀出,几乎要登顶业界。
    为了不让黎星一家独大,乐青避其锋芒,成功打了一个迂回战。
    从“个人歌手”转向“天团”,组建了“apex”。
    且只建了这么一支乐队。
    野心不言而喻。
    拿它当做最大的筹码,压一压黎星的势头,抢一杯羹。
    陆瑾沉从一开始便是定好的队长。
    而何子殊,是陆瑾沉从酒吧捡回来的。
    刘夏还记得。
    陆瑾沉来的时候,何子殊正穿着大了一码的白色t恤衫。
    在酒吧昏黄的灯光下,坐在被涂鸦的看不出原先颜色的高脚椅上,哼着一支乡野小调。
    连正式演出都称不上。
    就是何子殊平日拿来开嗓的玩意。
    就是刘夏听不懂又欣赏不来,除了装模作样喊声“妙啊妙啊”之外,再憋不出一句话的那种“艺术”。
    那时刘夏只注意到陆瑾沉出挑的脸,看着他坐在角落里,听完了全程。
    谢幕的时候,在一层又一层交叠的彩灯下,在一圈又一圈女孩子嬉笑调侃的喊声中。
    陆瑾沉慢慢起身,朝着何子殊走来,站定。
    刘夏不知道陆瑾沉跟何子殊说了什么,只知道那人留了一句“老板,这人借我一下”之后。
    何子殊就再也没“回来”了。
    他的小酒吧里,再也没有“blood”这一号人。
    而乐青的压箱王牌“apex”。
    多了一个横空出世的主唱——何子殊。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孩其实是被骗走的,陆队这个糟老头子坏得很!
    第5章 过敏
    何子殊安安静静听完了始末。
    总的来说,就是伯乐和千里马,发光的金子,丑小鸭变天鹅。
    可他就是想不明白,本该是俗套的励志故事,怎么就能被他玩成了“队长再爱我一次”这样的伦理大戏?
    何子殊打开手机刷了刷微博。
    他住院的消息的确被瞒了几天,可还是露了点苗头出来。
    林佳安索性让公司发了个声明。
    网上正沸扬。
    【酱肥牛】:能不用这种方式营业吗?我他妈坐地一个爆哭!
    【泡面要加醋】:哥哥要快点好起来啊,否则我都没心思应付阶段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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