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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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孙?”
    菱花镜中映着未央姣好面容,未央手指轻抚着宫女梳好的鬓发,问道。
    宫女笑着答道:“正是呢。”
    “小皇孙在天子面前求了许久,天子才勉为其难答应皇孙的请求,让姑娘暂留皇城几日,来陪伴小皇孙。”
    她留在皇城是小皇孙求来的?
    未央眉梢轻挑,眼底闪过一抹嘲弄。
    这种话,也就天子自己会相信。
    未央垂眸轻轻一笑,又问道:“阿晏与舅舅何时出发的?”
    “怎地没人通知我?此去燕地颇远,我该送送他们的。”
    ——天子将她留在皇城,无非是想以她为质,让何晏与萧飞白投鼠忌器,一切按照天子的心思来做事。
    宫女余光偷瞧着未央面容,斟酌着说道:“都道姑娘冰雪聪明,奴婢今日总算见识到了。”
    未央面上有些不耐,宫女连忙收了继续拍马屁的话,改口道:“殿下与公子走得早,姑娘仍在睡,殿下不让吵醒姑娘,便无人敢叫姑娘。”
    这倒颇为符合何晏的性子。
    未央颔首,对宫女道:“小皇孙既然没有吃饭,便请他一同过来用餐罢。”
    宫女连忙应下。
    未央又道:“我也许久未见小皇孙,想多与小皇孙叙叙旧,这样罢,你将我府上的几位丫鬟唤来,我习惯了她们来伺候。”
    纵然为质子,她也要做个舒舒服服的质子。
    事关在殿内新添人手,宫女不敢擅自决定,只说与老黄门商议之后才能答复未央。
    未央也不着急,梳洗之后,便与小皇孙一起用餐。
    边关最是历练人,尤其是与蛮夷接壤的雍州城。
    秦青羡又有意磨去小皇孙身上的娇气,时常带着小皇孙出城狩猎打蛮夷。
    经过边关蛮夷的洗礼后,小皇孙一改往日的娇弱,有着几分时常练习骑射的英武之风。
    小皇孙穿着绣金武袍,见到未央便笑开了眼,叽叽喳喳与未央说着边关的见闻。
    未央微笑听着,对小皇孙口中的塞外风光颇为向往。
    战场是男人最恨也最爱的地方。
    雍城秦家,雍城白家,燕王,都是在北方边境起家,累累战功让边境百姓对他们推崇备至,马首是瞻。
    这些人如此,那么何晏呢?
    他是否也能一战成名,以战功立世?
    ——他家人皆丧,天家子孙沦为商贾之子避祸,他在朝堂没有任何助力,与大权独揽的天子相斗,无异于以卵击石。
    他唯一的办法,是料理完燕王之后,接手燕王的部队,而后深入荒漠,立下旷世奇功,一洗秦白两家的战败之耻,方有机会在朝堂站稳跟脚。
    可这个办法,难以上青天。
    燕王虎踞燕地多年,当地将领只认燕王不认天子,燕王若丧,他们只会杀了何晏替燕王报仇,而不会帮助何晏攻打蛮夷。
    纵然天佑何晏,燕王的部下集体得了失心疯,在燕王死后集体反叛听从何晏的话,但何晏也未必能胜得了边外的蛮夷。
    数年前,天子尽起朝中宿将,亲征塞外蛮夷。
    秦家,白家,杨家,哪个世家不是赫赫有名的绝世悍将世家?
    可结果呢,是无功而返,秦家与数十万将士战死边关,杨家元气大伤,白家阖族被灭。
    何晏再怎么聪明,也不过弱冠之年,且他长于中原之地,从不曾经历过战火,更不曾调兵遣将,朝堂上的阴谋诡计他能应付,但战场上的烽火狼烟,却不是耍耍心眼便能化解的。
    何晏的未来,依旧是荆棘遍野。
    想到此处,未央越发忧心,面上便显露几分来。
    小皇孙看了看未央,想了片刻,道:“未央姐姐,你别担心皇兄啦,他那么聪明能干,一定能办好皇爷爷交给他的差事的。”
    自皇孙从雍州城回到华京后,他对未央的称呼便从姑姑变成了姐姐。
    未央只以为自己是何晏前妻的缘故,并未放在心上。
    皇孙从袖子里掏出来一块被红绸子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献宝似的捧到未央面前,笑道:“我这里有个东西,你若见了,必然是喜欢的。”
    作者有话要说:  在微博逛了一圈,肺炎太可怕了!
    小可爱们一定要注意防护啊,出门戴口罩,少去人多的地方qaq
    第82章
    皇孙小心翼翼打开红绸子,稀薄的阳光自窗台照进来,洒在富有光泽的绸缎上。
    柔软的缎子中央,托着一枚略微泛着黄色的狼牙。
    皇孙把狼牙递到未央面前,圆圆的眼睛里满是期待之色,笑道:“你瞧瞧,喜欢不喜欢?”
    “狼牙?”
    未央接过狼牙,看了看皇孙。
    她虽未去过雍州城,但得益于秦青羡的存在,她对于雍州城的风俗颇为了解——男子送女子狼牙,是有求婚的意思。
    未央眉头微不可查地蹙了一下,斟酌片刻,温和问道:“殿下送我狼牙做甚么?”
    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她比小皇孙大上好几岁。
    且更为重要的是,皇孙今年不过十二三岁,个头刚刚与她一样高。
    这个年龄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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