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5)(3/3)
只从来人脚步声,森予就知道他是谁了。
你今天回来的挺早,怎么样?案子破了吗?说着,林葳已经走到森予对面坐下。
森予将口中的食物细嚼吞咽下去后,才缓缓抬起眸子。你去哪里了?
林葳笑了,目光中藏匿着一抹邪气。怎么?现在连对我去了哪里这样的事情也好奇吗?
很显然,是的。森予的眼底划过一丝淡漠的笑意。我对有关林葳先生的任何事情都会保持一定的兴趣。即使你不愿意说,我也能知道。
说着,他的目光又向下移移到林葳被绷带吊起的那只手臂上。
胳膊还疼吗?
林葳有些吃不准他,上一秒分明还在质问自己,结果下一秒又来关心自己。
哦,好多了。本来也没多疼,只是扭伤而已。
林葳所谓的扭伤,是昨天自己一时兴起,偏要做俯卧撑。结果在做到三十几下时,一时没把握好力度,扭到了右手手腕。原本也不严重,可看到森予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并且脸色还隐藏着一股不明显的担忧神色,他心里顿时生出了一股恶、趣、味。
森予盯着他的眼睛,煞有介事道:扭伤手腕,轻则伤筋,重则可能导致骨折,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今后很可能会造成局部淤肿,伤害机体功能。我买了药,等会记得吃。
林葳不动声色回应道:好,谢谢。
说完,他将视线转移到森予面前的餐盘里
森予起身,端起还未吃完的意面,准备往厨房走。林葳猜出了他的意图,忙不迭开口:你的晚餐还没吃完。
我已经没有胃口了。
林葳用另一只手,夺过他手里的餐盘。那正好,我替你吃了。
其实在做晚饭前,森予就已经给他准备了一份。看着林葳毫不客气的拿起他用过的刀叉,卷起一截面送入口中
他决定,暂时不把替林葳准备的那份意面拿出来。
森予重新坐好,目不转睛地看着林葳将盘里的面,一点一点的消灭完。末了,还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角
随着林葳舔嘴唇的那个动作,森予心里顿时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的刮过一般。
真好吃。
对于夸赞森予这件事,林葳从来都是毫不吝啬的。
森予却道:林葳先生明明是跟人出去吃饭,还是一个女人。为什么没吃饱?
林葳故作惊讶,唔你是怎么知道,我跟人出去吃饭?并且还知道对方是个女人?
很简单,从你今天刻意的穿衣风格,以及你左肩处那一小块口红印记,不难猜出你外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去见一人,而且对方是女性。
另外,你应该清楚,我的嗅觉灵敏度高于常人。我嗅到你身上有股很淡的肉汁味以及红酒味,说明你跟这个人吃了饭。最后一点,正常人同另一个人并肩走路时,会下意识让对方处于自己习惯用的那只手的一侧。比如,你是左撇子,如果有一个人同你并肩走,你更愿意让对方处于你左右一侧。不过这也不能解释你左肩处为何会有一小片口红印记。
只有一种可能,你同那女人走路时,你们之间的距离处于亲密距离,也就是十五厘米之内,很显然你同这个女人之前就认识。为了躲避什么,那个女人低头将口红留在了你肩膀处。这样一来,也不难推断出这个女人穿鞋后的身高大概在一米六三至一米六五之间,再通过口红的色号,以及所使用的香水,我脑中立刻浮现出一个人...是在上一起案件中的其中一名受害者,闫国俊家门外遇到的那名女记者。
你今天回来的挺早,怎么样?案子破了吗?说着,林葳已经走到森予对面坐下。
森予将口中的食物细嚼吞咽下去后,才缓缓抬起眸子。你去哪里了?
林葳笑了,目光中藏匿着一抹邪气。怎么?现在连对我去了哪里这样的事情也好奇吗?
很显然,是的。森予的眼底划过一丝淡漠的笑意。我对有关林葳先生的任何事情都会保持一定的兴趣。即使你不愿意说,我也能知道。
说着,他的目光又向下移移到林葳被绷带吊起的那只手臂上。
胳膊还疼吗?
林葳有些吃不准他,上一秒分明还在质问自己,结果下一秒又来关心自己。
哦,好多了。本来也没多疼,只是扭伤而已。
林葳所谓的扭伤,是昨天自己一时兴起,偏要做俯卧撑。结果在做到三十几下时,一时没把握好力度,扭到了右手手腕。原本也不严重,可看到森予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并且脸色还隐藏着一股不明显的担忧神色,他心里顿时生出了一股恶、趣、味。
森予盯着他的眼睛,煞有介事道:扭伤手腕,轻则伤筋,重则可能导致骨折,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今后很可能会造成局部淤肿,伤害机体功能。我买了药,等会记得吃。
林葳不动声色回应道:好,谢谢。
说完,他将视线转移到森予面前的餐盘里
森予起身,端起还未吃完的意面,准备往厨房走。林葳猜出了他的意图,忙不迭开口:你的晚餐还没吃完。
我已经没有胃口了。
林葳用另一只手,夺过他手里的餐盘。那正好,我替你吃了。
其实在做晚饭前,森予就已经给他准备了一份。看着林葳毫不客气的拿起他用过的刀叉,卷起一截面送入口中
他决定,暂时不把替林葳准备的那份意面拿出来。
森予重新坐好,目不转睛地看着林葳将盘里的面,一点一点的消灭完。末了,还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角
随着林葳舔嘴唇的那个动作,森予心里顿时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的刮过一般。
真好吃。
对于夸赞森予这件事,林葳从来都是毫不吝啬的。
森予却道:林葳先生明明是跟人出去吃饭,还是一个女人。为什么没吃饱?
林葳故作惊讶,唔你是怎么知道,我跟人出去吃饭?并且还知道对方是个女人?
很简单,从你今天刻意的穿衣风格,以及你左肩处那一小块口红印记,不难猜出你外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去见一人,而且对方是女性。
另外,你应该清楚,我的嗅觉灵敏度高于常人。我嗅到你身上有股很淡的肉汁味以及红酒味,说明你跟这个人吃了饭。最后一点,正常人同另一个人并肩走路时,会下意识让对方处于自己习惯用的那只手的一侧。比如,你是左撇子,如果有一个人同你并肩走,你更愿意让对方处于你左右一侧。不过这也不能解释你左肩处为何会有一小片口红印记。
只有一种可能,你同那女人走路时,你们之间的距离处于亲密距离,也就是十五厘米之内,很显然你同这个女人之前就认识。为了躲避什么,那个女人低头将口红留在了你肩膀处。这样一来,也不难推断出这个女人穿鞋后的身高大概在一米六三至一米六五之间,再通过口红的色号,以及所使用的香水,我脑中立刻浮现出一个人...是在上一起案件中的其中一名受害者,闫国俊家门外遇到的那名女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