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2/3)
听的话冷千山也不是没说过,不过丛蕾很善于自我调节,尽量不和这种脑子有病的人计较。
可他刚才的每一句话都噼里啪啦打在她的金刚心上,令她听得万分刺耳。
丛蕾没法反驳冷千山,不然他会理直气壮地指责她:“长得胖还不让人说了!”然后倒打一耙,说她掩耳盗铃,不正视现实,可天知道,她只是单纯地不想听而已。
胖子。
一旦拥有了这个词,就能奇迹般地让人失去所有具象的性格,被笼统地划分为搞笑的胖子和不搞笑的胖子。
至于什么愤怒、孤傲、高贵、桀骜、抑郁、特立独行……都开始和这两个字不沾边,但凡出了一个,是要被众多胖子顶礼膜拜的,胖子们不配生气,只配快乐,毕竟都已经这么胖了,生起气来要多么面目可憎呢?
有时甚至被人忘记名字,徒留一个“胖子”的绰号而已。
丛蕾不幸属于后者,冷千山说小心班上没人敢理她,其实本来也没几个人愿意和她说话。同学们看在她成绩好的份上,不当面给她取些稀奇古怪的绰号,就足以令人感恩戴德了。
丛蕾打开刚才的作业,撕碎了那张草稿纸。
上面写着两个凌乱的字:
裴奕。
她感到格外的哀伤。
丛蕾脱下校服,不敢闻自己闷在衣服里的汗味,热水器这两天出了故障,但绝对动摇不了她对于洗澡的忠贞,丛丰曾经批评过这个奢侈的习惯,说她这么天天洗澡太浪费水,可丛蕾有苦不能说,莲蓬头的冷水从脖子浇下的那一刻,皮肤蓦地被激起满身的鸡皮疙瘩,她浑身打颤,满怀悲凉地把身上冲干净。
入睡前,丛蕾又将冷千山翻来覆去诅咒了一通,直到所有因裴奕产生的沮丧全都转移到此人身上,心头的恶气才略略压下去些。
恨死冷千山了,她咬牙切齿地想,这个混蛋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她的体重是多么可耻。她一定要快点长大,逃离冷千山,逃离这个学校。
逃离这个家。
*
周末冷千山没再来烦她,四十八小时,在秒针转动的第二千八百八十圈,丛蕾又恢复成了一个古井无波的胖子。
当她再想起冷千山时,激愤憎恶,无影无踪,地水风火,四大皆空。
手伸进魂海里捞一捞,只捞得起一片无动于衷的虚茫。
是的,她除了拥有超出常人的体重外,还拥有超出常人的情绪自愈能力。
一个并不“心宽体胖”的人,偏偏心宽而体胖。
世间第一惨剧。
冷千山深知她的秉性,所以每次把她惹生气后,从不会来哄她。丛蕾的情绪就像龙卷风,来时气焰滔天,一走风平浪静。不过前者藏得太深,大多数人看到的,都是她的风平浪静。
她这身肉就像一个黑洞,能够吸收所有的七情六欲,无论喜乐还是哀怒,最终都会指向一个归宿——麻木不仁。
周一上学,丛丰早早起床给丛蕾煮了碗面。凌晨六点钟,天空是沉郁的暗蓝色,丛蕾坐上丛丰电瓶车的后座,轮胎被压下去一大截,风呼啦啦从她耳边刮过,丛丰挡在她前面,奈何挡不住,冷风依然吹了她个透心凉。
她说道:“爸,咱们热水器还没修好。”
“我昨天和小王说了,他今晚就来修。”丛丰闷头骑车,制服里灌满了风。
“好。”
父女俩一时无话,丛丰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年轻时当过几年兵,可惜庸碌的生活早就打磨光了那点仅存的血性,就连知道丛蕾那个貌美如花的妈联合老领导给他戴了顶人尽皆知的绿帽子时,他也谈不上有多大的反应。两人离婚后,丛蕾她妈丢开丛蕾这个拖油瓶,和领导离开云市过上了滋润的小日子。
丛丰大概算是个尽职的父亲,按部就班地养着丛蕾,从不在丛蕾面前抱怨,因此也无甚表达,他对她的成绩没有太高要求,考得上大学就读,考不上就去打工,仿佛只要她穿得起衣服饿不死就万事大吉。这样看来,死水一般的爸养出一个死水一般的女儿倒是件很正常的事,丛蕾不知道她那个多情的妈当年怎么会和她爸在一起,她甚至怀疑丛丰很有可能遗传给了自己某种情感麻痹症。
丛丰把丛蕾送到学校门口,自己去停电瓶车,张叔抱着个保温瓶坐在门卫室里,丛蕾叫道:“张叔好。”
“小蕾啊,吃早饭了吗?”张叔掏给她一个馒头,“天天都跟你爸来这么早。”
厂子倒闭后,丛丰一直在一中当保安。
丛蕾谢道:“我吃过了。”
这个点学校还没人来,托丛丰的福,丛蕾春夏秋冬雷打不动,除了住校生,永远当先锋打头阵,争做一中好标兵。
“你班里门还没开,去那么早干啥?”张叔热情地叫她,“来,先在门卫室坐会儿。”
“没事儿。”丛蕾摇头,“您跟我爸说声,我先上去了。”
说完丛蕾就溜了,丛丰停好车出来看到她远去的背影,顿了顿。
教室果然还锁着,丛蕾蹲在楼梯上背单词书,学习委员住校,不一会儿就会来开门。可今天丛蕾蹲麻了脚也没见到人影,她索性站起来活动活动筋骨,伸伸胳膊踢踢腿,一转腰,竟然又看到
可他刚才的每一句话都噼里啪啦打在她的金刚心上,令她听得万分刺耳。
丛蕾没法反驳冷千山,不然他会理直气壮地指责她:“长得胖还不让人说了!”然后倒打一耙,说她掩耳盗铃,不正视现实,可天知道,她只是单纯地不想听而已。
胖子。
一旦拥有了这个词,就能奇迹般地让人失去所有具象的性格,被笼统地划分为搞笑的胖子和不搞笑的胖子。
至于什么愤怒、孤傲、高贵、桀骜、抑郁、特立独行……都开始和这两个字不沾边,但凡出了一个,是要被众多胖子顶礼膜拜的,胖子们不配生气,只配快乐,毕竟都已经这么胖了,生起气来要多么面目可憎呢?
有时甚至被人忘记名字,徒留一个“胖子”的绰号而已。
丛蕾不幸属于后者,冷千山说小心班上没人敢理她,其实本来也没几个人愿意和她说话。同学们看在她成绩好的份上,不当面给她取些稀奇古怪的绰号,就足以令人感恩戴德了。
丛蕾打开刚才的作业,撕碎了那张草稿纸。
上面写着两个凌乱的字:
裴奕。
她感到格外的哀伤。
丛蕾脱下校服,不敢闻自己闷在衣服里的汗味,热水器这两天出了故障,但绝对动摇不了她对于洗澡的忠贞,丛丰曾经批评过这个奢侈的习惯,说她这么天天洗澡太浪费水,可丛蕾有苦不能说,莲蓬头的冷水从脖子浇下的那一刻,皮肤蓦地被激起满身的鸡皮疙瘩,她浑身打颤,满怀悲凉地把身上冲干净。
入睡前,丛蕾又将冷千山翻来覆去诅咒了一通,直到所有因裴奕产生的沮丧全都转移到此人身上,心头的恶气才略略压下去些。
恨死冷千山了,她咬牙切齿地想,这个混蛋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她的体重是多么可耻。她一定要快点长大,逃离冷千山,逃离这个学校。
逃离这个家。
*
周末冷千山没再来烦她,四十八小时,在秒针转动的第二千八百八十圈,丛蕾又恢复成了一个古井无波的胖子。
当她再想起冷千山时,激愤憎恶,无影无踪,地水风火,四大皆空。
手伸进魂海里捞一捞,只捞得起一片无动于衷的虚茫。
是的,她除了拥有超出常人的体重外,还拥有超出常人的情绪自愈能力。
一个并不“心宽体胖”的人,偏偏心宽而体胖。
世间第一惨剧。
冷千山深知她的秉性,所以每次把她惹生气后,从不会来哄她。丛蕾的情绪就像龙卷风,来时气焰滔天,一走风平浪静。不过前者藏得太深,大多数人看到的,都是她的风平浪静。
她这身肉就像一个黑洞,能够吸收所有的七情六欲,无论喜乐还是哀怒,最终都会指向一个归宿——麻木不仁。
周一上学,丛丰早早起床给丛蕾煮了碗面。凌晨六点钟,天空是沉郁的暗蓝色,丛蕾坐上丛丰电瓶车的后座,轮胎被压下去一大截,风呼啦啦从她耳边刮过,丛丰挡在她前面,奈何挡不住,冷风依然吹了她个透心凉。
她说道:“爸,咱们热水器还没修好。”
“我昨天和小王说了,他今晚就来修。”丛丰闷头骑车,制服里灌满了风。
“好。”
父女俩一时无话,丛丰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年轻时当过几年兵,可惜庸碌的生活早就打磨光了那点仅存的血性,就连知道丛蕾那个貌美如花的妈联合老领导给他戴了顶人尽皆知的绿帽子时,他也谈不上有多大的反应。两人离婚后,丛蕾她妈丢开丛蕾这个拖油瓶,和领导离开云市过上了滋润的小日子。
丛丰大概算是个尽职的父亲,按部就班地养着丛蕾,从不在丛蕾面前抱怨,因此也无甚表达,他对她的成绩没有太高要求,考得上大学就读,考不上就去打工,仿佛只要她穿得起衣服饿不死就万事大吉。这样看来,死水一般的爸养出一个死水一般的女儿倒是件很正常的事,丛蕾不知道她那个多情的妈当年怎么会和她爸在一起,她甚至怀疑丛丰很有可能遗传给了自己某种情感麻痹症。
丛丰把丛蕾送到学校门口,自己去停电瓶车,张叔抱着个保温瓶坐在门卫室里,丛蕾叫道:“张叔好。”
“小蕾啊,吃早饭了吗?”张叔掏给她一个馒头,“天天都跟你爸来这么早。”
厂子倒闭后,丛丰一直在一中当保安。
丛蕾谢道:“我吃过了。”
这个点学校还没人来,托丛丰的福,丛蕾春夏秋冬雷打不动,除了住校生,永远当先锋打头阵,争做一中好标兵。
“你班里门还没开,去那么早干啥?”张叔热情地叫她,“来,先在门卫室坐会儿。”
“没事儿。”丛蕾摇头,“您跟我爸说声,我先上去了。”
说完丛蕾就溜了,丛丰停好车出来看到她远去的背影,顿了顿。
教室果然还锁着,丛蕾蹲在楼梯上背单词书,学习委员住校,不一会儿就会来开门。可今天丛蕾蹲麻了脚也没见到人影,她索性站起来活动活动筋骨,伸伸胳膊踢踢腿,一转腰,竟然又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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