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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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小姐女扮男装,一路从乡试考到都城最后一场,金銮殿下,这是欺君之罪。
    但是,太子对这个大小姐很感兴趣,神笔神不神他不知道,但是能三招打倒白名捕,这剑的确是绝世好剑。
    太子问:“你现在作何打算?”
    大小姐说:“偷我笔的人是个奸人,有才无德者可乱世,我们必须把他扼杀在摇篮里。”
    太子说:“迟了。”
    “考试之前,我父皇为将他收诚为官,不惜取消科举,现在他又一举夺魁,万人敬仰,我父皇实在是喜欢他喜欢得很。”
    大小姐说:“那我们暗杀他,我有武功,又有名剑,他一介书生,逃不了我半招。”
    太子道:“白名捕最是心思缜密之人,虽表面不信你的话,暗中必定会对新科状元多加保护。”
    大小姐陷入沉吟,太子走了两圈,道:“这样吧,你入东宫为幕僚,来日方长,和我一起对抗奸相。”
    大小姐就住在了东宫,平日女扮男装,虽有一身本领,为了低调,只能四处忍气吞声。
    那大才子得圣人赏识,加上神笔在手,官场如渔场,他游走期间,圆滑流畅,四处渔翁得利。
    大小姐为闯荡江湖出门,远离父母兄长,结果四处小心,躲躲藏藏,郁郁不得志,心中苦闷,只能偷溜出宫找些花天酒地的地方消遣。
    她想,那这辈子好像也没什么意义,还不如回现代,喝花酒的地方都这么低级,骰子也没有,ktv也没有。
    民间疾苦,朱门酒肉臭,花街之外,四处躺着乞丐。
    “等一等,”女房东冷了,鼻尖通红,打了个喷嚏,搓了搓冰冷的手,道:“我们是不是跑偏了?这不是个大女主玛丽苏电影吗?我怎么惨成这样了?”
    富二代走在她旁边,把自己棕色的大围巾解下来,认认真真地将围巾裹在她脖颈上。
    她问富二代:“这进度条都一半了,你人呢?”
    富二代漫不经心地问:“还早呢,你刚刚讲到哪儿了?”
    女房东被她裹得严实,瓮声瓮气地道:“四处躺着乞丐。”
    他嗯了一声,道:“我来了,我就是乞丐。”
    富二代是个乞丐。
    很惨的乞丐,缺胳膊少腿,瞎眼没耳朵,浑身长虱子,吃了上顿剩饭没下顿剩饭。
    “不行不行,”女房东打断道:“什么缺胳膊少腿没眼没耳朵的,呸呸呸,不行。你是皇上不行么?直接把奸相给杀了,天下太平。”
    富二代听得笑了:“傻子,缺胳膊少腿是装的,当乞丐,不得有点职业修养?”
    “至于皇上,”富二代倒是想了想:“没意思。杀十个奸相,天下也不会太平。”
    富二代还是乞丐,皇城底下的乞丐,缺胳膊少腿的丑样子把路过的太子幕僚大人吓着了,忙解开衣裳,露出健美的腹肌和人鱼线道:“别害怕,我好着呢,还想往下看么?”
    “不要脸,”幕僚大小姐忘了自己现在是男儿身,赶紧把眼睛蒙住了,呸了他一口:“想卖上花街里头卖去,少在大马路上发骚。”
    乞丐又恢复到缺胳膊少腿的样子,继续躺在墙根下晒月亮。
    幕僚现在是幕僚,以前是大小姐,从来没见过这么穷的人,顿生恻隐之心,摸摸身上,喝花酒已经把钱都打赏给花魁了。
    大小姐说:“对不起,我也没什么能给你的了,我这儿有盒胭脂,不然你拿去画个斑红疮什么的?”
    乞丐浑身都是疮,画不下了。
    他指指大小姐的腰带:“这不是有钱么?你给我钱,我去买点卤煮吃。”
    大小姐摸摸腰带,气坏了。
    “我从家里就带四样东西,有用的都用完了,我爹衣服上抠下来的黄铜扣扣你也要?”
    乞丐说:“没见识了吧,这才是最有用的东西,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我现在已经倒得站不起来了。”
    大小姐只好把铜钱抠下来给了乞丐,抠了一个,留了一个,扯下来的时候,红线也一分两断。
    “喏,”她站着,乞丐躺着,她把带着半截红线的铜钱递给他:“拿去买卤煮吧。”
    她说:“我也只能给你这个了。”
    大才子在宫中,越发如鱼得水,太子孤僻冷漠,声名远扬的四皇子却对这个新科状元极为看重,一时间交结甚密,大才子也在宫里彻底站稳了脚跟。
    四皇子问:“我看君有怜惜之意,不知君可觉得我是英雄?”
    大才子说:“识殿下晚,乃我此生唯一憾事。”
    人人都说四皇子要谋权纂位,皇上又偏爱状元,大家多多少少也将心偏向了四皇子,眼见天色将变,宫里人人自危。
    白名捕千里追凶,草蛇灰线,早就对四皇子的为人品行心知肚明,但是他只是一个名捕,不是文官,不能弹劾,也不能官斗,稍微权谋一点都属于ooc。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白名捕自然是支持太子。
    搞不赢四皇子,白名捕得想办法搞搞那个状元,毕竟都在宫中,抬头不见低头见,白名捕第一次见到这个迅速高升、人人喊好的新科状元,就竖起了天下第一名捕的坏人雷达。
    他想起来了,有个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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