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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馍、粉丝里面四处乱窜,浓浓一层的羊汤味瞬间打开了人的胃口。
    清汤味鲜,羊肉煮的软烂,嚼着嫩,大块大块的,肥而不腻,油都熬了出来,能明显感觉到表面那层浓鲜丰腴的羊油。吞咽入腹以后,唇颊里的羊汤鲜味还在回荡。馍粒表皮被泡得软乎乎的,粉丝依旧筋道,汤宽肉肥,麻、辣、鲜、咸,回味绵长。
    这层鲜、这种暖让人舍不得狼吞虎咽,而是沿着碗边慢慢地品着这碗香肌骨的羊汤。
    羊肉羊骨的精髓和灵魂全部融入了汤汁,熬起来很是费工夫,现宰的羊配上数十种辛香料慢慢熬煮,直把骨头熬化了,羊肉熬烂了,汁浓汤肥才算熬好了。
    周家大哥唏哩呼噜地喝着,这又是粉丝又是汤的,实在是难以讲究个雅致。
    “还有这糖蒜,就着吃。”周氏看他吃得欢快,心中的难受和郁气顿时消散了。难怪姜舒窈喜欢看人吃自己做的饭食,尤其是亲近之人,看他吃得畅快,自个儿心头也无比畅快。
    周家大哥觉得自己的吃相不好,却没法收住,不好意思地点点头,夹一筷子糖蒜入口。
    糖蒜清脆,吃起来又甜又辛,一下子冲淡了嘴里的羊肉味,去腥解腻实乃一把好手。一颗糖蒜下肚,周家大哥觉得自己还可以再来一碗羊肉泡馍。
    到了后来馍泡久了,彻底吸足了羊汤,粉丝也细细碎碎地断了,用勺搅起来更加浓稠了,跟粥一样,满满当当地堆在碗底儿,看着就心满意足。
    一大碗羊肉泡馍下肚,碗底的汤都喝得一干二净,吃完以后胃里暖和,额头冒起细细密密一层汗,四肢都舒展了。
    周家大哥捧着肚子,舒服地喟叹了一声。
    “小妹,你真厉害。当年你说习武,咱们哥哥几个都以为你闹着玩儿,结果你学成以后能单挑漠北全部的小混蛋们;现在你又说你学厨艺,我还以为你就是煲个汤而已,没想到能把羊肉做出神仙滋味儿来。”
    周氏摇头轻笑:“哪儿是我的本事啊,都是我跟弟妹学的手艺。”
    周家大哥这才后知后觉品出味儿来,他挠挠头,十分费解地嘟囔道:“弟妹?不对啊……这京城难倒不是最看重规矩的吗,还能盛行高门贵女下厨?”
    “怎么会,京城还是那个京城。”周氏垂首,轻声道,“从始至终变的都只是我。”
    周家大哥心思粗,并未察觉周氏情绪的黯然,拍拍大腿道:“我就说嘛。”他吃的痛快了,人也放开了,一边咂嘴回味一边感叹道,“这羊肉泡馍可真美味,吃了心里头都是热乎乎的,跟咱们漠北的一点儿也不像,咱们府上大娘做的太膻了,街边的更甚。我在漠北吃羊肉时觉得自己吃得都快吐了,到京城一定要尝尝京城的美食,没成想来了京城,最好吃的还是羊肉。”
    他用筷子间点了点辣椒酱入嘴:“还有这个,就是这个味儿,又麻又热,配上热汤喝浑身都热乎起来了,比烧酒喝着还带劲儿。”他放下筷子,“小妹啊,这是什么酱啊,要不给大哥捎一瓶回去,这样冬日也不用那么难熬,整日惦记着烧酒了——”
    他话音陡然止住,无措地看着周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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