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放歌须纵酒(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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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羽说着,环顾了一下四周,道,“你这个地下室里,有关摇滚乐队的设备真是齐全啊。”
    “呵呵,我喜欢摇滚,所以在设备方面也花费了一些心思。”何永笑了笑道,“我觉得吧,既然要玩摇滚乐队,就要用最好的条件好好玩!”
    诚然,地下室的墙上,挂着好几把电吉他和贝斯,何永刚刚打的爵士鼓,也是市面上相当高级的,价格不菲。至于音响,效果器,录音设备等,也是一应俱全。
    “好了,既然人都已经齐了,那么我们先开一个小小的碰头会吧。”何永这时说道。他招呼众人围成一圈,盘腿席地而坐后,接着说道,“首先,我们先来罗列一下各自喜爱的乐队或者音乐人,把他们写在一张纸上。”
    他给其他叁人分发了一张A4纸和一支铅笔,随后众人便低头在纸上“沙沙”写起来。
    十分钟后,四人都已写好。大家把自己写的纸都放在一块,一起看着。
    林羽写的是:The  Beatles,John  Lennon,The  Clash,Bobby  Fuller  Four,The  Queen,X-Japan,Suede,Kiss,Nirvana,Siouxsie  and  the  Banshees。
    “约翰列侬和披头士可以并在一块儿的。”何永看了后说道。
    “列侬他自己都说了,I  don't  believe  in  Beatles。”林羽道,“所以我认为单飞的列侬和披头士里的列侬不一样。”
    何永写的是:The  Beatles,The  Velvet  Underground,Led  Zeppelin,AC/DC,The  Rolling  Stones,Guns  N'  Roses,METALLICA,Pink  Floyd。
    “我以为你也会把地下丝绒写进去。”何永对林羽说道。
    “我只听了他们的歌大约十遍,还不足以评判到底真的喜欢。”林羽说道,“刚才我写的那些乐队,他们的歌哪怕是最冷门的,我都听了几十遍。”
    刘玥悦写的是:The  Beatles,Sex  pistols,The  Clash,Blink-182,Anti  Flag,The  Ramones,Green  Day。
    “乖乖,除了第一个,你写的都是朋克乐队啊。”何永咋舌道。
    “叁个和弦就能表达快乐或愤怒,这就是朋克的魅力所在。”刘玥悦道。
    窦伟写的是:甲壳虫乐队,崔健,黑豹乐队,唐朝乐队,Beyond,谢天笑。
    “你也挺牛的,除了第一支乐队以外,其他都是本土的。”何永道。
    “我觉得我们国家的摇滚乐队并不比外国的差。”窦伟严肃地说道。
    “我有同感,谢天笑我也挺喜欢的。”林羽说道。
    “好的,虽然大家的摇滚口味各不相同,但我已经发现了我们四个人的共同点,那就是,我们都喜欢披头士。”何永说道,“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排练的曲目是他们的作品,我想在默契度和熟练度上,都是最好的。”
    “但也不能光唱披头士的呀。”刘玥悦道。
    “那当然,我们其他风格的乐队也会涉猎,有金属,有迷幻,当然还有朋克。”
    “我有一个问题,我们要做原创的歌曲吗?”林羽这时问道。
    “对呀,一支乐队没有自己的作品,总感觉怪怪的。”刘玥悦点头道。
    “我以为,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这时,窦伟发话了,“步子太大,容易扯到蛋。”
    “我是女的,大腿中间没有那两颗玩意儿。”刘玥悦道。
    “The  Beatles的前身The  Quarrymen乐队,一开始也是靠翻唱他人的作品成长的。”何永道,“等我们积累到一定程度了,再原创也不迟。”
    “好吧。”刘玥悦点点头,然后问身边林羽,“羽弟,你怎么看?”
    “我觉得,还是让自己快乐最重要。我以前也原创过歌曲,但是弹唱出来后让我觉得很痛苦。”
    “那大家的意见都一致了。”何永道,“我们开始排练第一首歌曲吧!”
    他们决定演奏的第一首歌曲是披头士的《I  Saw  Her  Standing  There》。
    “one  ,two,three,four!”随着何永喊出这四个数字,鼓点响起,吉他和贝斯声交织出一段欢快的英国六十年代小调。首先主唱的是窦伟,只见他凑近麦克风,张口唱道:
    佢成日对我鬼咁亲
    讲真就冇句真
    睇佢咁斯文
    真系想到我失魂
    谈情共说爱
    认真风韵
    噢~我一心想玉人……
    在排练之前窦伟就说了,他英语不好。林羽说那披头士的歌都是英文的呀,窦伟听完微微一笑道,当年披头士也深刻影响了香港乐坛,而他正好会说一点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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