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大小姐有难(2/4)
。
“沈风,他们到底在看谁?”
“我也不知道,我问问看”沈风找了一个青年问道:“小兄弟,这轿子上是谁?”
“你不知道吗,真是孤陋寡闻,全升州不知道的人恐怕没有几个人了。”
沈风道:“我刚来升州没多久。”
另外一个青年说道:“原来如此,那我便给你涨涨见识,这轿上之人乃是醉花荫新来的花魁,之前在京城那可是迷死了不少王孙贵族,对了,听闻这个花魁,除了喜好声乐之外,还爱听人讲故事。”
这个话题引来了不少人的兴趣,又说一个人回头不服气道:“这青楼花魁怎能和唐大小姐相比,唐大小姐可是咱们首屈一指的美人。”
另外一个青年笑道:“在容貌上,唐家大小姐或许能与这花魁相媲美,但在这才艺上,唐家大小姐差的不是一丁半点。”
“对对,我也听说了,那唐家大小姐,凡是女儿家该会的,她都不会、、、”
那两名青年侃侃而谈对唐家大小姐的一番个人己见,殊不知后面站着的正是唐家大小姐,沈风见她吃瘪的可爱模样,忍不住大笑起来。
此时,唐晴雪俏脸愠怒,面若寒霜,只怕是从群众口中形容的自己,脸上挂不住。那两名青年发现有些不对劲,往后一看,这一看让他们吓得差点丢了,连忙落荒而逃。
唐大小姐见沈风笑得最开心,气呼呼道:“很好笑么,再笑我拔光你的牙。”
“噗嗤、、、”
旁边一个穿着华丽的公子亦是忍不住笑出声来,似乎也看得出来刚刚说的是唐家大小姐是谁,又见唐大小姐脸色不悦,觉得有些不妥,急忙止住笑意。
沈风打量起旁边这位公子,看她长得红润细嫩,皮肤出奇也是的好,唇红齿白,那五官精美得不该在一个男人脸上,就连气味也是香的,连嘴上那撮小胡子也特别精致。
靠,这也太娘了!
此时,一本小书掉落在地,沈风注意力顿时吸引过去,拾起来一看,才发现竟是一本黄书,沈风惊叹连连道:“好书好书,果然是绝世奇书也。”
小胡子便站在他旁边,闻言,一双卧蚕眼颤了颤,似乎对书籍特别感兴趣,奇道:“敢问兄台手上是何书,令你如此惊叹?”
“你有兴趣?”沈风作出一副惋惜状:“既然你有兴趣,我便忍痛割爱卖给你,我见你的胡子长得如此旺盛!如此苍劲有力!一定是男人中的男人,这本书正好适合你阅读。”
胡子被人挪揄,小胡子脸上有些发窘,蹙眉道:“这本书是你方才从地上捡到,乃是他人之物,你怎可转卖他人。”
汗,遇到雷锋了,沈风理所当然道:“是我捡到的,自然是我的,你定是以为我在虚张声势,好吧,我给你看一眼。”说着,拿着小黄书在小胡子面前翻了几页。
“无耻之徒!”小胡子目睹到书页,立即满脸通红,怒地将书拍在地上,怒瞪一眼,转身便离去,身后还跟着一个俊俏小生。
不买就不买,发什么脾气,沈风暗笑了下,这时候唐大小姐看完热闹,两人便继续去追查线索。
、、、、、
“师姐——公子,嘻嘻,方才那位公子惹你生气了吗?”身旁一个书童打扮的小厮说道。
“勿要再提他!”小胡子怒潮未消。
俊俏小生吐了吐舌头,转而道:“这个花魁便是琴茵儿吗?”
“多半是,恐怕我们也要在升州城内呆上一阵子了,她升州城的目的绝不简单,我们要盯住她!”华服公子有点担忧道,“我们也走吧,找间客栈住下。”
往后升州城,看似不能平静了。
、、、、、、
整个上午,沈风都跟着唐大小姐的后面逛着一家家布庄,古代人都要买好布料然后找人订做,如果是穷人就自己纺线或者买点布自己做衣服,这个传统直到七八十年代还盛行。
从沈风屋子出来的时候,两人商量了一下,从升州城内的布庄找起,那个凶手偏爱穿红色衣服的女子,那一定会从布庄里面购置红色的布料,有了这个检索条件,目标人群范围就大大降低了。
两人走遍了升州城大大小小的布庄,依旧没有丝毫收获,直到正午,两人才找了一间酒楼填饱肚子。
“这酒楼一定很贵吧,我们另外找一间便宜的。”沈风看到这间酒楼档次颇高,心中不免打了退堂鼓,他手里的银两已经不多了,要是在里面吃一顿,才个月又要开始挨饿了。
“小气鬼,这次本小姐请你。”唐大小姐白了他几眼说道。
听了这话,沈风顿时觉得她犹如仙女下凡,急忙报以感激淋涕的眼神,嘿嘿笑道:“多谢大小姐,大小姐果然是体恤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深知民间疾苦。”
唐大小姐脸蛋一红,催促道:“好了好了,快点进去吧。”
两人点了三荤一素一汤,这下馆子的味道果然不一样,沈风吃得十分起劲,简直是越吃越饿,吃饱喝足后,正当结账时,唐大小姐却突然满脸通红,扭扭捏捏地说不出话来。
沈风见状问道:“大小姐怎么了,是不是吃坏肚子,没事,我们告他去,让他们赔偿。”
“你才吃坏肚子
“沈风,他们到底在看谁?”
“我也不知道,我问问看”沈风找了一个青年问道:“小兄弟,这轿子上是谁?”
“你不知道吗,真是孤陋寡闻,全升州不知道的人恐怕没有几个人了。”
沈风道:“我刚来升州没多久。”
另外一个青年说道:“原来如此,那我便给你涨涨见识,这轿上之人乃是醉花荫新来的花魁,之前在京城那可是迷死了不少王孙贵族,对了,听闻这个花魁,除了喜好声乐之外,还爱听人讲故事。”
这个话题引来了不少人的兴趣,又说一个人回头不服气道:“这青楼花魁怎能和唐大小姐相比,唐大小姐可是咱们首屈一指的美人。”
另外一个青年笑道:“在容貌上,唐家大小姐或许能与这花魁相媲美,但在这才艺上,唐家大小姐差的不是一丁半点。”
“对对,我也听说了,那唐家大小姐,凡是女儿家该会的,她都不会、、、”
那两名青年侃侃而谈对唐家大小姐的一番个人己见,殊不知后面站着的正是唐家大小姐,沈风见她吃瘪的可爱模样,忍不住大笑起来。
此时,唐晴雪俏脸愠怒,面若寒霜,只怕是从群众口中形容的自己,脸上挂不住。那两名青年发现有些不对劲,往后一看,这一看让他们吓得差点丢了,连忙落荒而逃。
唐大小姐见沈风笑得最开心,气呼呼道:“很好笑么,再笑我拔光你的牙。”
“噗嗤、、、”
旁边一个穿着华丽的公子亦是忍不住笑出声来,似乎也看得出来刚刚说的是唐家大小姐是谁,又见唐大小姐脸色不悦,觉得有些不妥,急忙止住笑意。
沈风打量起旁边这位公子,看她长得红润细嫩,皮肤出奇也是的好,唇红齿白,那五官精美得不该在一个男人脸上,就连气味也是香的,连嘴上那撮小胡子也特别精致。
靠,这也太娘了!
此时,一本小书掉落在地,沈风注意力顿时吸引过去,拾起来一看,才发现竟是一本黄书,沈风惊叹连连道:“好书好书,果然是绝世奇书也。”
小胡子便站在他旁边,闻言,一双卧蚕眼颤了颤,似乎对书籍特别感兴趣,奇道:“敢问兄台手上是何书,令你如此惊叹?”
“你有兴趣?”沈风作出一副惋惜状:“既然你有兴趣,我便忍痛割爱卖给你,我见你的胡子长得如此旺盛!如此苍劲有力!一定是男人中的男人,这本书正好适合你阅读。”
胡子被人挪揄,小胡子脸上有些发窘,蹙眉道:“这本书是你方才从地上捡到,乃是他人之物,你怎可转卖他人。”
汗,遇到雷锋了,沈风理所当然道:“是我捡到的,自然是我的,你定是以为我在虚张声势,好吧,我给你看一眼。”说着,拿着小黄书在小胡子面前翻了几页。
“无耻之徒!”小胡子目睹到书页,立即满脸通红,怒地将书拍在地上,怒瞪一眼,转身便离去,身后还跟着一个俊俏小生。
不买就不买,发什么脾气,沈风暗笑了下,这时候唐大小姐看完热闹,两人便继续去追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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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姐——公子,嘻嘻,方才那位公子惹你生气了吗?”身旁一个书童打扮的小厮说道。
“勿要再提他!”小胡子怒潮未消。
俊俏小生吐了吐舌头,转而道:“这个花魁便是琴茵儿吗?”
“多半是,恐怕我们也要在升州城内呆上一阵子了,她升州城的目的绝不简单,我们要盯住她!”华服公子有点担忧道,“我们也走吧,找间客栈住下。”
往后升州城,看似不能平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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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上午,沈风都跟着唐大小姐的后面逛着一家家布庄,古代人都要买好布料然后找人订做,如果是穷人就自己纺线或者买点布自己做衣服,这个传统直到七八十年代还盛行。
从沈风屋子出来的时候,两人商量了一下,从升州城内的布庄找起,那个凶手偏爱穿红色衣服的女子,那一定会从布庄里面购置红色的布料,有了这个检索条件,目标人群范围就大大降低了。
两人走遍了升州城大大小小的布庄,依旧没有丝毫收获,直到正午,两人才找了一间酒楼填饱肚子。
“这酒楼一定很贵吧,我们另外找一间便宜的。”沈风看到这间酒楼档次颇高,心中不免打了退堂鼓,他手里的银两已经不多了,要是在里面吃一顿,才个月又要开始挨饿了。
“小气鬼,这次本小姐请你。”唐大小姐白了他几眼说道。
听了这话,沈风顿时觉得她犹如仙女下凡,急忙报以感激淋涕的眼神,嘿嘿笑道:“多谢大小姐,大小姐果然是体恤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深知民间疾苦。”
唐大小姐脸蛋一红,催促道:“好了好了,快点进去吧。”
两人点了三荤一素一汤,这下馆子的味道果然不一样,沈风吃得十分起劲,简直是越吃越饿,吃饱喝足后,正当结账时,唐大小姐却突然满脸通红,扭扭捏捏地说不出话来。
沈风见状问道:“大小姐怎么了,是不是吃坏肚子,没事,我们告他去,让他们赔偿。”
“你才吃坏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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