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晚了……(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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麾下有亲兵七十二人,她就是其中之一,因为我骁勇善战,再加上有这些好兄弟鼎力相助,于是我很快就爬到了副城主的位置,那时候我意气风发,想着能在地府干出一番大业,说不定有朝一日也能成为地府的顶尖人物,可是所有的事情,都从那一天,发生了改变。”
    林海洋的这些话,应该是在心里憋了很久了,可是平日里有没有人可以倾诉,如今有人愿意听他讲述这段往事,哪怕是他的敌人,林海洋也愿意在讲完这段故事之后,再动手杀掉王瑾。
    “那天,神荼和郁垒两个人去了酆都,金虎又奉命在外征讨一路叛军,鬼门关的领导者就只有我一个人,可偏偏就是这个时候,我得到了手下的消息,在鬼门关外三十里,出现了一个阴穴,其中居住着一尊鬼王,正在修炼邪术,而这种邪术需要用大量的魂魄来修炼,所以鬼门关就成了他的第一个目标。”
    “再加上他得知鬼门关内的顶尖高手都不在,于是他就更加的肆无忌惮了,短短的几天之内,就被他擒走了近十万的魂魄,身为鬼门关的副城主,我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于是就派人去请金虎回来援助,而另一方面,我率领麾下的七十二亲兵,找上了那尊鬼王,不求能把他灭掉,只求短时间内能困住他。”
    说到这里,林海洋突然惨笑了一下,有些悲凉的说道:“可是我太高估自己的能力了,也太低估了鬼王的修为,即使合我们七十三人之力,竟然在鬼王手下撑不过三招,不得已之下,只能施展出了“地煞锁魔阵”,以我七十三人的全部魂力,才堪堪与他匹敌,勉强给他造成了一丝伤害。”
    “可那也是我们的极限了,鬼王盛怒之下,不但直接破了地煞锁魔阵,同时还将我手下的兄弟杀掉了一大半,本来我也无法幸免于难,可在危难之际,是她,我的挚爱,挺身挡住了鬼王的致命一击,我虽然侥幸活了下来,可是她却落得个魂飞魄散的下场,而我的那些兄弟也拼死为我杀出了一条血路,以他的身躯,硬是挡住了鬼王的追击,给我留出了逃生的机会!”
    林海洋双目通红,两行血泪缓缓流淌而出。
    “我身为副城主,身为他们的大哥,可是在关键时刻,我却牺牲了他们所有人,自己像条丧家之犬一样逃之夭夭!”
    轰隆!
    林海洋越发的激动,右手猛然一挥,天空中竟然划过一道血色雷电。
    王瑾看见之后,心中大为诧然,这天雷之法他也略知一二,虽然五雷之中的妖雷,颜色就是红的,可却也没有像林海洋唤出的天雷一样,鲜红似血,娇艳欲滴。
    血色天雷劈在了不远处的地面上,顿时将地面轰出了一个大坑,发泄出了心中的情绪之后,林海洋缓缓平静了下来,对着王瑾粲然一笑,说道:“让你见笑了。”
    完全看不出一丁点的敌意。
    “我为了躲避鬼王的追杀,开始慌不择路的逃跑,没想到最后竟然误打误撞,闯进了鬼王的老巢,本来我想自己肯定是在劫难逃了,可就在那里,我发现了一样东西,一样改变了我命运的东西。”
    王瑾忍不住开口道:“就是把你变成半人半兽怪物的东西?”
    “没错,那是上古噬魂兽留下的爪子,噬魂兽本来就是阴间的凶兽之一,在地府还没有建立之前,噬魂兽一族就生存在地府了,只不过后来才逐渐灭亡,我当年之所以能当上副城主,除了过人的能力和手段之外,最为主要的就是,我曾经在血海地狱里面,见到过一只真正的噬魂兽,并且得到了噬魂兽的一片鳞甲,这才自创了噬魂爪法术,并吸纳了鳞甲之中的力量,这才打败了所有的竞争者。”
    “或许是苍天见怜,让我在这生死攸关之际,得到了噬魂兽的爪子,因为我修炼的法术,与噬魂兽本来同出一源,所以根本就没有排斥的状况,我花费了很短的时间,就将那只噬魂爪融入了自己的体内,吸收了这只爪子的力量,我的修为顿时暴涨,虽然不能与鬼王力敌,可也不至于没有还手之力。”
    听林海洋说到这儿,王瑾心中就明白了大概,林海洋当年慌不择路逃亡之际,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噬魂兽的爪子,并且将其融入自己体内,这才在鬼王手下逃了一命。
    王瑾也不得不赞同他的说法,或许真的是苍天见怜,才让他得到了噬魂兽的爪子,要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他修炼的法术,偏偏就是根据噬魂兽自创出来的,两者本就同出一源,如果说林海洋修炼的是其他法术,那么就算他得到了噬魂兽的爪子,短时间之内也不能与自己融合。
    这一切不得不说是有几分天意的存在。
    林海洋接着说道:“当我将爪子融入体内的一瞬间,我就知道这日后定然会成为大患,因为这爪子里面蕴含了一股极强的煞气和杀念,甚至已经影响了我的心智,不过大敌当前,为了保命我也顾不得其他了。”
    “就是仗着这只噬魂爪,我与鬼王缠斗了起来,虽然还是处于下风,但短时间内他也杀不了我,就这样我坚持了一天一夜,最后在濒临油尽灯枯的时候,金虎大将终于赶了过来,以雷霆手段将鬼王灭杀,这才使我免遭一死。”
    “发生了这件事之后,从此我在鬼门关内顺风顺水,平步青云,副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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