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九章程香茗事赴海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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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会现场发生的爆炸案,这两起案子是否跟共党地下组织有关,无有收获。
    当初警察局对此案查无结果之后,便怀疑是共产党地下组织所为,于是案件便转交给了调查局,由调查局侦办。
    案子当时移交过来时,江红雷就跟杨贵先汇报过,说这个无头案,根本就跟共产党地下组织没有干系。
    杨贵先问其为什么会没有关系。江红雷告诉杨贵先,这个案子他参与了侦破。当时江红雷收到了一封匿名信,他按信上说的去进行监视,然后便出现了人质。
    信上所呈事情基本清楚,可是警察局的人为何不予以采纳。他们不凭仅仅一封信来定案,却凭臆想来判断是共产党地下组织所为。
    他们这样推诿责任是显而易见的。说是共产党地下组织所为,案件便由调查局来办,如果调查局查无结果,你还得找一大堆理由,不能自圆其说的话,那只能由调查局担责。调查局总不可能冒名顶替地乱抓一个人吧!
    报告写着:经查,无有迹像表明为共党地下组织所为。
    理由是:一、案发之前,“弓长”刚在海安城密查共党地下组织,共党组织处于休眠状态;
    二、“弓长”走后,调查局继续对共产党严查不怠,实行高压状态,而爆炸案,绑架案持续时间较强,人员活动范围较广,并且十分自由;
    三、犯案人员不是调查局监控的重点人员,也不在其监控范围,共党嫌疑性不大;
    四、从案件的特点与性质来判断,共党一般不从事这样伤害民众,绑架无辜的案件,其从未有过这样的案例;
    五、从作案动机上分析,共党无有作此案的动机。他们对准的是政府机关,要害部门,或者对某种重要事件的干扰。
    “弓长”撤离之后,海安城没有对共党的重大活动,秘密严查也是我们常保持
    对共党的高压政策,他们已习以为常,不会自造事端,引火烧身。
    杨贵先看了这些之后,也觉得江红雷言之有理。报告虽然比较详细,准确,但正如杨贵先自己所想,上头是否认同,还难以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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