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黎明II_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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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女性,成立一个家庭,在学校周围买房子,每天泡在学校中,他的妻子为他准备三明治与啤酒。对于这样的生活,他表示恐惧。
    后来,我住院之前看见他的一些莫名其妙的恋情的新闻,再往后,他的新闻一概全无,我以为,他会选择那样的生活永不更改,没想到,最后,他还是选择了类似当初我对他形容的那种生活方式。”
    博士表示周围太乱,他想要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休息一下。
    我看了看周围,我们这里很安静,异常安静,只有我们三个人,我,博士,还有勋世奉,但是rafael brynjolfsson博士表现的却似乎置身于熙熙攘攘的古罗马斗兽场中一样。
    我知道,这是由于他的精神分裂症导致。
    闻言,勋世奉微微点头,有眼神微微扫了一下身后,有人走过来。
    勋世奉与博士道别,教授对我们说,“alice,arthur,愿上帝保佑你们,祝你们幸福。”
    博士走后,我问他,“lance似乎坚持要念普希金那首的诗篇。”
    勋世奉,“可以,如果这是他的意愿。”
    我,“但是……你不生气吗?”
    “不生气。”勋世奉,“勋暮生永远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他想要念那首诗,那么,他就一定会念那首诗。还有,我也觉得那首诗其实很合适,那是事实。”
    ……
    婚礼。
    ……
    我曾经爱过你
    我爱过你;爱情,或许还没有在我心底完全熄灭。
    但我已不愿再让它打扰你。
    不愿再引起你丝毫悲切。
    我曾默默地、无望地爱过你,
    折磨我的,时而是嫉妒,时而是羞怯。
    我是那么真诚那么温柔地爱过你,
    愿上帝赐给你别的人也似我这般坚贞似铁。
    ……
    普希金的这首诗在勋暮生的声音中复活!
    她美的令人心碎。
    在剑桥的时候,勋暮生曾经是唱诗班的成员,只是听他的声音,清、脆、有回想,像一种上等的羊脂玉碎裂,今天,他用这样的声音缓缓念着《我曾经爱过你》,却并不让人感觉到凄风苦雨。
    他穿着黑色的礼服站在圣坛下,他的位置是伴郎。
    他说,他曾经爱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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