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借尸还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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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辈子死的时候,盛朝越感觉特别憋屈!就差三个女人,他就可以得道成仙了!可惜,最终就因为被宋延河杀死而失之交臂。
    盛朝越是北极银狐一族仅剩的唯一传人,为了能尽早成仙,不受仙家法则谴责,他只能修习族内禁术——云雨合欢术。
    修炼此术就跟它的名字一样,不需要多高的修为,只要跟得到一千个处子之女的真心与之合欢便可。既不吸人精气,也不害人性命,唯一的问题就是太多女人因此失了她们的第一次和她们的一腔真心。
    但是这个根本不是问题好吗。前世的盛朝越长得一派风流倜傥,属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那种,那些女子几乎都是心甘情愿和他合欢的,怎么到宋延河嘴里就成了他残害民女十恶不赦的罪证呢!?
    说起宋延河,更更更憋屈!原因有两,其一,在那一架前,他从没见过这个人,更没打过交道,所以根本没私人恩怨。
    其二,他敢拿整个北极银狐族来起誓,他绝对没祸害过他周围的任何一个雌性动物,之所以称雌性动物,那是因为他连他身边的那条母狗都没碰过一根毛,更别说人了,所以也没有爱恨情仇等纠葛。
    是以,他压根没想到,宋延河据说一个修仙道已有所成就的人,怎么就会来找他寻仇,并将他一个修练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狐狸精杀死了,这根本就无事生非好吗!!
    盛朝越越想越想不通,越想越恨,以至于死了十年还无法转世轮回,这辈子就这么飘荡在世间兜兜转转,没能消散。
    这口气,他咽不下!
    可是,咽不下又能有什么法子,他已经是个狐狸野鬼了,连修仙世家的门都摸不上,更别说靠近宋延河半步,那简直是在找死。
    然而似乎是老天有意安排,就在那一天,一支修仙队伍从盛朝越栖息的跟前走过,带来了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宋延河受伤了!
    这不就是天赐的报仇好时机吗!对此盛朝越几乎想仰天大笑,果真是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领头的是个白衣少年,胜雪的衣摆上描绘着几棵墨竹,白白净净的脸上,生着一双透亮的眼睛,仔细一看,不难发现他居然天生没有瞳孔,盲眼!但是这并不影响他的俊逸。
    都是修仙世家的人。
    只听见那少年柔声说道:“此次父亲派我等护送宋宗主的家眷到行水门,兹事体大,你们万不可掉以轻心,尤其是阿隽,你听到了吗?”
    被点到名的另一个白衣少年正坐在马上准备抓那只在眼前飞舞的蝴蝶,冷不丁听到自己的名字,眼神一歪,双手扑了个空,蝴蝶受到惊吓,扑闪着翅膀飞高了。
    阿隽咕哝着,“哎……真可惜,差一点点就抓到了。”
    “阿隽!”
    “知道啦!”阿隽不耐烦的策着马追上来,跟在眼盲少年身边道,“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你干嘛老盯着我。”
    盲眼少年没回答,倒是旁边一身着红色干练的武装的女子恼道:“师弟这是提醒你,免得你又像上次一样没完成任务,害得同行的人都跟着受罚......哎哎!我跟你说话呢,你听到没有。”
    阿隽两根手指塞住耳朵:“哎呀,听到啦听到啦,不就是那个什么宋延河受伤了,无法亲自来接人,所以派我们来吗!一句话来来回回说个不停,真烦人!”
    大概是嫌弃周围的人都太啰嗦,那名叫阿隽的少年一夹马腹跑到前头去了,只留给众人一个远去的背影。
    红衣女子恨铁不成钢的咬咬牙,“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小子!”
    “好了师姐,别跟阿隽计较了,我们继续赶路吧,免得耽搁太久出差错,毕竟这是宋宗主......”后面不用说完,大家便明白什么意思了,于是统统闭上了嘴巴,低头赶路。
    看着一行人郑重其事的从自己跟前缓缓走过,盛朝越立马从栖身的古树里弹出来,化作一缕飞烟,飘进中间那辆宽大的马车里。
    他如今法术全无,仅凭一点信念支撑,当下离开古树又要掩饰身形不被这些人发现,已然消耗大半精神力,现在他必须尽快找到归宿寄身,否则再过片刻就要受创。
    他并非不暇思索就冒失的冲出来,他是听到宋延河的行水门和宋延河“家眷”两个字,才开始盘算的,加上车厢里传来的魂消气息,那是生魂即将消散的味道,代表一个活人即将死去,这才让他拼着一口气冲出来,看看能否找到寄身宿体。
    嘿嘿!宋延河,这次你死定了!等他回魂成功,就是他杀了宋延河最好的时机。
    结果不知道是不是他运气太好,马车里的人果真就剩一口气了,魂魄都开始离体了。
    眼看着那个缠着满头纱布的人即将成为一个死人,盛朝越猛然低头一冲,成功在魂魄离体的瞬间,接下那口没散的阳气,默念还魂咒,使得自己魂魄归位。
    而身体原来的主人魂魄,则在离体后径直飘向马车外,跟着勾魂使者走了。
    四肢沉重的感觉再次来临,魂魄归位的盛朝越慢慢的跟那具身体融合中。
    一切悄无声息的进行,没有任何人发现。
    离开自己的身体太久了,久到刚还魂还很不适应,加上这具身体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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