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倒霉的巴都礼(1/2)
建州骑兵足足丢下了将近一半的人,才逃离了红石沟!
此一战,图格尔死。
阿什玉死。
汤古代死。
那木泰带着残兵,丝毫不敢停留,绕了一段路,直奔永平而去。
“报!”一个厂卫带来了最新消息。
“说!”
“永平援军,数量约在千人,人,距离本地还有十里!”
“嘿嘿嘿,真是来得早不如来的巧!”
“传我命令,在永平来援之敌前五里待命,咱们今晚真是双喜临门了!”
李天华的命令还没传达下去,一个锦衣卫领着一个人走到了李天华的跟前。
“禀教官,这个人自称是马总理派来的,姓吴,要见您。”
“你是何人?”李天华打量着眼前的身影。
应该很年轻,个头跟公子差不多,一身山文甲,身后系着红披风。
李天华心里一乐,这大晚上的弄个披风干嘛?谁能看得见!
“我叫吴三桂,奉总理指令,来支援贵部!”
“哦,是援军啊!正好我们要去五里之外,截击永平援军,一起走吧!”李天华也没多客气。
只见来人潇洒的一个转身,身后的披风顿时甩可一个漂亮的圆弧,如同撒开的渔网,又好似孔雀开屏,只可惜李天华一点感觉都没有。
“你部都是步卒吧?”吴三桂用手里的马鞭指着李天华身侧的新军,问到。
“差不多吧!我们……”没等李天华说完,被吴三桂打断了,
“我的人都是双马,我速度快,先走了,军情紧急,你们新军在后面慢慢赶,能在打完之前到了就行!”说完,点点头,径直走到一边,一个飞身,跳上马背,然后猛的勒马,战马一声嘶鸣,前蹄高高抬起,再一纵,向前冲了出去,只留下红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的声音。
“我靠!”李天华刚想发作,只见对方已经跑了没影。
“什么鸟人!李天华猛的吐了口痰在地上!”
“高起潜,整队登车,不用着急赶路,正常速度就行!”
既然有人愿意做出头鸟,李天华自然乐得清闲。
那木泰的残兵和巴都礼正好擦肩而过。
巴都礼抬头看了看漆黑的夜空,“不会是要下雨吧,怎么感觉有闷雷声的!儿郎们,快些走!”
队伍顿时加快了速度。
由于天黑,吴三桂并没有看到红石沟里建州骑兵的惨状,只是觉得所谓的新军也就那回事,连把弓箭都没有,一人一根烧火棍子,这也能打仗?笑话!
吴三桂带着差不多两千骑兵,直奔李天华所给的地点。
到了之后,吴三桂把斥候洒了出去。
这点常识吴三桂还是有的。
没多大功夫,斥候回报,前面有一支骑兵队伍,正在往这个方向飞奔而来。
“来得好,弟兄们,眼睛放亮些,等会把三眼铳对着前面打,别误伤了自己人!”
“晓得晓得,指挥放心!”
巴都礼也放出了斥候,不久之后,也发现了前面有一股明军。
“冲!锥形阵,给劳资把他们冲垮!”
巴都礼今年三十几岁,正当年的年纪。
不得不的说建州骑兵的骑术确实厉害。
在整个骑兵队伍前进的过程中,不断的调整队形,最后形成了一个以巴都礼为箭头的矢形冲阵。
“距离还有一里!”
巴都礼开始加快马速。
吴三桂看着对方竟然摆出了骑兵冲锋的阵型,顿时热血上头,
“冲就冲,谁怕谁!”在吴三桂的指挥下,关宁骑兵也摆出了一个同样的阵型。
“冲!”吴三桂一摆手,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两支骑兵队伍都开始加速,加速,再加速!
在黑夜中如同两列飞速相对奔驰的火车,以最快的速度撞在了一起!
人喊马嘶!
双方在交错而过的时候,地上留下了一片狼藉。
写手也曾记得看《亮剑》里骑兵对决的场景,真的让人很热血,很激情,也很残酷、血腥!
吴三桂在和对面骑兵相撞的瞬间,身体不自觉的用大腿夹了下马腹,马头和对方错开了点位置,然后平端着手里的长刀,只靠马的速度,带着长刀从对方的胸前划过。
本以为十拿九稳的吴三桂,没想到对面的骑手竟然灵活的仰身,让刀锋间不容发的划空了。
电光火石间,吴三桂感觉到手上一轻,心里暗叫不好!
本能的侧了下身体,肋下猛的一疼,甲叶上竟然被划起一道火花。
吴三桂后背上顿时冒出了一脊梁冷汗。
马屁错过的瞬间,吴三桂看了眼对手,是个典型的草原汉子,三十多岁,一脸的彪悍。
要知道骑兵对冲之后,是需要一段距离作为缓冲的,然后才能再次冲锋。
农村里长大的孩子大多数看过山羊对顶,其实都差不多!
吴三桂占据人数优势,巴都礼则是具有骑术优势,双方的战损其实差不多。
按理说,巴都礼是支援滦州城的,应该趁机摆脱吴三桂。
但是草原汉子的血性
此一战,图格尔死。
阿什玉死。
汤古代死。
那木泰带着残兵,丝毫不敢停留,绕了一段路,直奔永平而去。
“报!”一个厂卫带来了最新消息。
“说!”
“永平援军,数量约在千人,人,距离本地还有十里!”
“嘿嘿嘿,真是来得早不如来的巧!”
“传我命令,在永平来援之敌前五里待命,咱们今晚真是双喜临门了!”
李天华的命令还没传达下去,一个锦衣卫领着一个人走到了李天华的跟前。
“禀教官,这个人自称是马总理派来的,姓吴,要见您。”
“你是何人?”李天华打量着眼前的身影。
应该很年轻,个头跟公子差不多,一身山文甲,身后系着红披风。
李天华心里一乐,这大晚上的弄个披风干嘛?谁能看得见!
“我叫吴三桂,奉总理指令,来支援贵部!”
“哦,是援军啊!正好我们要去五里之外,截击永平援军,一起走吧!”李天华也没多客气。
只见来人潇洒的一个转身,身后的披风顿时甩可一个漂亮的圆弧,如同撒开的渔网,又好似孔雀开屏,只可惜李天华一点感觉都没有。
“你部都是步卒吧?”吴三桂用手里的马鞭指着李天华身侧的新军,问到。
“差不多吧!我们……”没等李天华说完,被吴三桂打断了,
“我的人都是双马,我速度快,先走了,军情紧急,你们新军在后面慢慢赶,能在打完之前到了就行!”说完,点点头,径直走到一边,一个飞身,跳上马背,然后猛的勒马,战马一声嘶鸣,前蹄高高抬起,再一纵,向前冲了出去,只留下红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的声音。
“我靠!”李天华刚想发作,只见对方已经跑了没影。
“什么鸟人!李天华猛的吐了口痰在地上!”
“高起潜,整队登车,不用着急赶路,正常速度就行!”
既然有人愿意做出头鸟,李天华自然乐得清闲。
那木泰的残兵和巴都礼正好擦肩而过。
巴都礼抬头看了看漆黑的夜空,“不会是要下雨吧,怎么感觉有闷雷声的!儿郎们,快些走!”
队伍顿时加快了速度。
由于天黑,吴三桂并没有看到红石沟里建州骑兵的惨状,只是觉得所谓的新军也就那回事,连把弓箭都没有,一人一根烧火棍子,这也能打仗?笑话!
吴三桂带着差不多两千骑兵,直奔李天华所给的地点。
到了之后,吴三桂把斥候洒了出去。
这点常识吴三桂还是有的。
没多大功夫,斥候回报,前面有一支骑兵队伍,正在往这个方向飞奔而来。
“来得好,弟兄们,眼睛放亮些,等会把三眼铳对着前面打,别误伤了自己人!”
“晓得晓得,指挥放心!”
巴都礼也放出了斥候,不久之后,也发现了前面有一股明军。
“冲!锥形阵,给劳资把他们冲垮!”
巴都礼今年三十几岁,正当年的年纪。
不得不的说建州骑兵的骑术确实厉害。
在整个骑兵队伍前进的过程中,不断的调整队形,最后形成了一个以巴都礼为箭头的矢形冲阵。
“距离还有一里!”
巴都礼开始加快马速。
吴三桂看着对方竟然摆出了骑兵冲锋的阵型,顿时热血上头,
“冲就冲,谁怕谁!”在吴三桂的指挥下,关宁骑兵也摆出了一个同样的阵型。
“冲!”吴三桂一摆手,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两支骑兵队伍都开始加速,加速,再加速!
在黑夜中如同两列飞速相对奔驰的火车,以最快的速度撞在了一起!
人喊马嘶!
双方在交错而过的时候,地上留下了一片狼藉。
写手也曾记得看《亮剑》里骑兵对决的场景,真的让人很热血,很激情,也很残酷、血腥!
吴三桂在和对面骑兵相撞的瞬间,身体不自觉的用大腿夹了下马腹,马头和对方错开了点位置,然后平端着手里的长刀,只靠马的速度,带着长刀从对方的胸前划过。
本以为十拿九稳的吴三桂,没想到对面的骑手竟然灵活的仰身,让刀锋间不容发的划空了。
电光火石间,吴三桂感觉到手上一轻,心里暗叫不好!
本能的侧了下身体,肋下猛的一疼,甲叶上竟然被划起一道火花。
吴三桂后背上顿时冒出了一脊梁冷汗。
马屁错过的瞬间,吴三桂看了眼对手,是个典型的草原汉子,三十多岁,一脸的彪悍。
要知道骑兵对冲之后,是需要一段距离作为缓冲的,然后才能再次冲锋。
农村里长大的孩子大多数看过山羊对顶,其实都差不多!
吴三桂占据人数优势,巴都礼则是具有骑术优势,双方的战损其实差不多。
按理说,巴都礼是支援滦州城的,应该趁机摆脱吴三桂。
但是草原汉子的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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