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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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在里头,一些景致也都做了改动,瞧着院子是越发有人气儿了。
    离别之日越近,钱氏就是越放心不下她那个妯娌,就怕这人旧态复萌,她这一走,可就没了能压制李氏的人。
    儿媳妇是指望不上的,小心思挺多,可是太要面子,嘴巴上抹不开。
    二弟就更别指望了,被人欺负的死死的,连借势都不会。
    她不能留在这儿,只能找个能留在这儿的人了,还有谁能比自幼就跟在她身边的芳嬷嬷更放心,之前是她身边的丫鬟,后来成了亲之后,就做了她身边的婆子,而且定哥儿幼时也是由这人来照看的。
    这次她来燕县,府里头的事情就先暂时交给芳嬷嬷照管,等回去之后,干脆让芳嬷嬷来燕县长住,既能压一压李氏,另一方面,也能多帮衬帮衬儿媳。
    打定主意,钱氏就着人开始收拾行李,这边行李还没收拾好呢,那边驿站上的信就到了。
    是柳州城那边的来信,有一封是给她的,还有一封是给二弟的。
    老太太去了。
    ——
    京城收到消息要比燕县那边更晚一些,魏母走的那天是二月十七,而魏时接到来信的时候已经是三月二十一了。
    祖母的身体早就已经不太好了,最近这几年一直缠绵病榻,病情时好时坏这么长时间了,死讯也在意料之中。
    六十五岁的年纪,在现在这个时候,已经算是活得久的了。
    魏时内心的惆怅要远大于伤悲,他跟祖母接触的机会不多,时间更不长,感情自然也就算不上有多深厚,比起祖母,他现在更担心的是大伯。
    本朝官员父母去世,按规矩是要丁忧三年的,除非圣上夺情,否则的话,不会有例外。
    而三年期满之后,原本的官位肯定让人给占了,能不能起复,倒不是麻烦事儿,麻烦的是就怕到时候没有一个好的位置,毕竟不可能空着一个官位等一个人。
    大伯的年岁也不小了,在知州的位置上干了这么多年,不出意外的话,这两届就该动一动了,如今赶上这样的事儿,实在让人没办法不怅惋。
    祖母的儿子不止一个,父亲也是要丁忧的,不过父亲那个官儿做不做的也无所谓,父亲本人就没那么喜欢,对燕县的百姓来说,不是坏官,也算不上好官。
    至于他和堂兄,作为孙子是要为祖母守孝一年的,但是并不在丁忧的范畴里。
    也就是说,在守孝的这一年里,他们照样可以去做官,只是要遵守孝期的规矩罢了。
    祖母去世,就算是不丁忧,于情于理,做孙子的都得请假回去送祖母一遭。
    连同夫人和儿子都要一块回去,姨娘倒是不必了,一则是身份原因,二则,姨娘同父亲和母亲,这三个人最好还是别见面,关系乱的跟一团麻线似的,见了面说不定又要吃亏。
    母亲对上姨娘,身份上就有着天然的优势,而且这优势还是压倒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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