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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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默皱眉。
    “幕后黑手,果然是周家!”
    李子柒咬牙切齿。
    “我看看!”
    孙默接过了账本:“能定罪呢?”
    “他想狡辩都没借口!”
    李子柒撇嘴,那个白鸟真人,要么文化太低,不懂得用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密语记账,要么就是担心有一天被周家卸磨杀驴,所以记账的方式清清楚楚,就差把周远志的名字写上一百遍了。
    这罪,洗不掉了。
    李子柒又翻开了其他的牛皮包裹,除了账本,还有几分私人信函,别看不多,等小荷包看过字迹和内容后,就知道周远志这次死定了,不,是死透了。
    “你觉得还有其他人吗?”
    孙默眉头紧蹙,他想起了那个李璨。
    “你是说李王爷?”
    李子柒也想到了同样的问题。
    “周远志一个富商,能量再大,能大的过金陵刺史?”
    孙默知道,中土九州和中国一样,也是官本位的,权利大于金钱。
    “别说刺史了,他见了金陵知府,都要跪迎的。”
    李子柒知道,这种富商后面,都有朝中的大佬做保护伞,没办法呀,没有后台,早被人盯上把血吸光了。
    “你们两个说什么呢?快来欣赏战利品呀!”
    赢百舞找出了两个小瓷瓶,里面装满了丹药:“这个是什么呀?”
    李子柒看了一眼:“血参丹,止血补血的时候用的,看样子,应该是天极。”
    丹药的级别,和功法一样,分为圣、天、地,其中每个大品级又分为下品,中品、上品、以及绝品。
    随着小瓷瓶的瓶塞拔掉,一股浓郁的药味就弥漫了开来。
    的确不低,白鸟真人干的勾当,让他时常要冒生命危险,所以备足了疗伤的药物,而且都是天极中品。
    这些丹药,一部分是他自己买的,一部分是周远志赞助的,加起来,总共价值十几万两。
    每次出门,白鸟真人都要带足了药品,只是这一次没想到孙默会突然杀进老巢来,于是全都便宜了他。
    当啷!
    轩辕破丢掉了长剑。
    “你干什么?”
    赢百舞不满,她早就想要欣赏这把长剑了,只是轩辕破拿着,她不好意思要,可谁知道他竟然随便丢。
    “没干什么呀?”
    轩辕破喜欢打架,自然对武器情有独钟,不过欣赏过后,就会扔,因为不管你们有多好,反正都没我的银酱好。
    “啧,居然是名剑白鸟,那个人贩子的道号,不会是根据这把剑取的吧?”
    李子柒意外。
    “这是名剑?”
    赢百舞眼睛一亮,立刻把长剑拿了起来。
    “嗯,看造型,应该是了!”
    李子柒博闻广记,知道很多东西。
    这把长剑,一指半宽,五尺长,剑身锻造着飞鸟图案,看上去秀气又美丽,宛若一位豆蔻的少女。
    剑萼也是百鸟展翅的造型,剑柄末尾的流苏璎珞,在油灯下,色彩艳丽。
    “什么品级?”
    轩辕破好奇。
    “灵器上品。”
    李子柒回忆着这把剑的资料:“它或许在坚硬上不如其他武器,但是它有一个特质,那就是使用者将灵气灌注进剑刃后,可以射出一只白鸟状的剑气,杀人与千里之外。”
    “哇,千里之外?”
    鹿芷若惊呼。
    众人回头,就看到木瓜娘下来了,她刚才一直忙来忙去,照顾那些被救出来的女孩们。
    要说心地善良,鹿芷若绝对是no.1。
    “只是打个比方!”
    李子柒解释。
    “为什么又要打比方?话说比方到底是谁呀?”
    鹿芷若抓了抓头发,觉得比方好惨,不过这个家伙肯定做人不行,因为她听好多人说过要打他。
    赢百舞迫不及待,灵气运转,注入剑刃中,然后挥出。
    唰!
    一只椰子大小的白色大鸟呼啸而出,仿佛雨燕划破天际,打在了三十多米外的墙壁上。
    嚓!
    墙壁上留下了一条半指深的剑痕。
    “好剑!”
    赢百舞喝彩,顿时喜欢上了这把剑,她的理想就是可以像唐国历史上那位公孙剑娘一般,名满天下,可以以剑舞为生,这样后代就不用担心落魄衰败,靠卖苦力而活了。
    抚摸了几下白鸟后,赢百舞突然抬头,看向了孙默,她想要,可是又不好意思开口。
    就算她再不懂事,也知道这种灵气上品的武器,贵的要死要死。
    武器的品级,分为灵器和圣器、其中每个品级又细分为下品、中品、上品、以及绝品。
    等闲人一辈子,都得不到一把灵器。
    “还有什么呀?”
    鹿芷若爬在箱子旁,好奇的翻捡。
    李子柒取出了一个小盒子,里面放着一块核桃大小的留音石。
    “就这些呀?”
    轩辕破很失望。
    “放出来听听!”
    孙默示意李子柒激活留音石。
    赢百舞叹了一口气,将白鸟插回剑鞘,放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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