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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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就是喜欢了,你要我把心剜出来还是怎样?”
    “那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喜欢我!”
    是在何时何地,出于什么原因。
    少年悸动下的喜欢,有几分真假?她不是小女孩,做不到因为几句话就丢盔弃甲,臣服于他攻势下。
    楚旭廷不语,盯着她的懊恼的小脸出神。
    “怎么,答不上来!如你这般……”
    “第一次见面时。”
    他笃定开口。
    男人若是第一次见异性,打量对方超过五秒,方为一见钟情。
    现在想来,他第一次注视她,岂止这五秒钟。
    只是他愚钝,竟没趁早发现自己埋在心里的种子,直到它破土发芽,扎根进血肉茁壮成长时,他才正视直面这个问题。
    丁谣彻底失语。
    惶恐于少年稚嫩又热烈的情感中,在他敞开的心扉里颠沛流离。
    她不小心招惹了狼,以为远甩于身后,没想到,狼却循着她的气味,步步紧逼,在她松懈时乍现,将她逼进绝路,唯有面对狼的贪婪。
    “我们,都冷静下来好吗?你喝酒了,大脑会短时间失去自控,说出自己都不敢相信的话,等酒醒了,你会后悔刚刚的行为。”
    楚旭廷果断摇头,“我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丁谣满脑子想的都是逃离的事,她整个人都乱了,被包厢里的酒气呛的晕眩。
    “你先松开,我去趟洗手间。”
    挣扎几番,他终是放开她,任由她推开逃跑。
    这晚,他在她眼里,怕真是成了洪水猛兽。
    作者有话要说:  啊~改了改了,求审核放过
    ☆、第 30 章
    丁谣一路跌跌撞撞去了洗手间。
    她急需浇熄少年纵火的痕迹。
    冷水扑上脸,带走无限旖旎,躁动狂乱的胸腔,才逐渐平复。
    抬头看着镜中的自己,意料之中的狼狈。透明的水渍没弄花她的妆容,却在心里晕染了大片浓墨重彩的印记。
    过去的24年里,她是一座荒芜凄清的围城,独自承载了漫长的岁月。
    有一少年冒冒失失闯进来,给她空白单调的白色围墙上,泼满了花花绿绿的油漆,五彩斑斓,炫目张扬。
    黑色无垠的土地里,开出一朵红玫瑰,鲜艳欲滴,傲然夺目,不容她忽视。
    丁谣努力遏制着异样的情愫,迫使自己以平常心对待。
    不是没人追求过她,处于这样的工作环境,多多少少都会接触到各色的异性。
    有真心对她示好的,有抱着约玩心态的,有垂涎美色的,亦有欣赏她才华的。
    但不管哪样的男人,都不如少年这般纯粹,他们或多或少包含着私欲,可楚旭廷不一样,他的喜欢干净透明,只因为是她,所以没有理由的就喜欢上了。
    乱,太乱了。
    心乱如麻。
    老实说,楚旭廷确实是个很不错的男友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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