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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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再等好几个月才有一次这种汽车拍卖会。这主意很聪明,莱姆承认。车牌也是偷来的,丢车牌的车现在停在纽瓦克机场,也是一辆棕褐色的探路者。
    这时,莱姆压低了声音,语带好奇地说:“我很喜欢汽车,罗恩。它们能告诉我们非常多的信息,就像是一本书。”
    普拉斯基记得,莱姆的教科书上也说过这样的话。他没有引用书上的内容,而是说:“是啊,车辆识别码,车牌、保险杠上的标签、经销商标签、车间记录——”
    莱姆笑了起来:“如果罪犯就是车主的话,这些当然都能查到。但我们这辆车是钟表匠偷来的,那么车主曾经在哪家店里换了机油,或者是不是一位优秀毕业生,这些信息就都没什么用了,是不是?”
    “应该是没用的。”
    “应该是没用的,”莱姆重复道,“一辆偷来的车,能从中查到什么信息呢?”
    “嗯,指纹。”
    “非常好。车里需要用手碰的东西太多了——方向盘、变速挡、暖气排风口、收音机、手柄,多得数不清。而这些地方都很容易留下指纹。感谢底特律汽车城……还有东京和汉堡的汽车制造场厂。还有一点,多数人都把车当成手提箱或储物抽屉来用——你知道的,就像厨房抽屉一样,什么都往里放,包括很多私人用品。就像是一本不会撒谎的日记。先找车里的储物空间。搜查pe。”
    实物证据,普拉斯基回想起pe的意思。
    正当年轻的警官弯腰向前时,他听到了一阵金属刮擦声,就在他的身后。他向后一跳,打量着停车场昏暗的远处。他知道莱姆关于独自调查犯罪现场的规矩,所以他遣退了现场的警力支援。那声音也许是一只老鼠,或是冰块融化掉在了地上。这时,他又听到了一声嘀嗒声。这让他想起一座嘀嗒作响的时钟。
    别纠结这个了,普拉斯基对自己说,也许就是探照灯太热了。别这么胆小,像个怂包。是你自己想做这个工作的,还记得吗?
    普拉斯基搜查着前座:“前座上发现碎屑,好多碎屑。”
    “碎屑?”
    “垃圾食品的碎屑,大多数都是,我猜。看起来像是一些饼干、玉米片、薯片、巧克力渣,还有些黏稠的污渍。可能是苏打水留下的。哦,等等,这里有东西,在车后座底下……很不错。一盒子弹。”
    “什么类型的子弹?”
    “雷明顿,点三二口径的子弹。”
    “盒子里有什么?”
    “嗯,子弹吧。”
    “你确定吗?”
    “我没打开看,我应该打开吗?”
    莱姆的沉默表示批准。
    “没错,是子弹。点三二口径的。但少了几颗,盒子没装满。”
    “一共少了几颗?”
    “七颗。”
    “啊,不错,有用的发现。”
    “为什么这么说?”
    “晚点再跟你解释。”
    “再看看这个……”
    “你让我怎么看?”莱姆大声喊道。
    “哦,抱歉,还有一些别的东西。一本关于审讯的书,但是看起来更像是一些酷刑的说明。”
    “酷刑?”
    “是的。”
    “是买的?还是从图书馆借的?”
    “书上没有贴标签,书里没有收据,没有图书馆印章。而且,不管书的主人是谁,这人一定是经常看这本书。”
    “说得很好,罗恩。你没有假设这本书是罪犯的。要保持开放的头脑,要一直保持开放的头脑。”
    这其实并不算是什么夸赞,但普拉斯基却很是受用。
    接着,普拉斯基将车内地板上的残渣痕迹都收集了起来,还用吸尘器清理了车内和座椅下面。
    “我想我都搜查完了。”
    “仪表板上的小柜。”
    “查过了,空的。”
    “踏板呢?”
    “都刮过了,没发现痕迹。”
    莱姆又问:“椅子上的头垫?”
    “哦,那里没查过。”
    “那上面可能有头发或是沾上了洗发液。”
    “人们是会戴帽子的。”普拉斯基反驳。
    莱姆回击:“钟表匠很有可能并不是锡克教徒、修女、宇航员、潜水员或是其他什么需要把头全包起来的人,就当是让我高兴,检查头垫。”
    “遵命。”
    片刻后,普拉斯基便在头垫上发现了一小撮灰黑色的毛发。他把这个发现汇报给了莱姆,莱姆并没有说“我早就跟你说过”这种风凉话。“很好。”他说,“把它密封到证物袋里。现在该找指纹了,我太想知道钟表匠的真面目了。”
    虽然身处寒冷潮湿的环境中,普拉斯基还是出了一身汗,他用磁铁刷、粉末和喷雾器,用各种不同的光源和显像目镜,在车里找了十分钟。
    直到莱姆不耐烦地问道:“怎么样了?”普拉斯基才不得不回答说,“不怎么样,我还没找到。”
    “你是说完整的指纹吗,没关系,残缺的也可以。”
    “不,我是说一个指纹都没有,什么都没有,长官,我找遍了整个车子。”
    “这不可能。”
    在莱姆的书中,普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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