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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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运动。
    ·据称查尔斯在一八六八年犯下盗窃罪,被偷走的缩微胶片上有关于此事的文章。
    ·据称有一个可能与此案有关的秘密。担心这一秘密如果公开会带来悲剧性的结果。
    ·参加过纽约市绞架山的会议。
    ·卷入某种危险活动?
    ·与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及其他人一起工作,以求宪法通过第十四修正案。
    ·《有色人种每周画报》上所报道的罪行:
    ·查尔斯撬开了纽约的自由人信托基金会的保险箱,并有证人看到他偷窃后离去。威廉·西姆斯探长将其逮捕。他的工具在附近被找到。盗窃的大部分财物都找回来了。他被判五年监禁。没有他服刑的信息。人们认为他是利用与早期民权领袖的关系而进入基金会的。
    ·查尔斯的信件:
    ·第一封信,给妻子:一八六三年席卷纽约州的反黑人浪潮,私刑、纵火。黑人拥有的产业有风险。
    ·第二封信,给妻子:查尔斯在内战后期参加阿波马托克斯战役。
    ·第三封信,给妻子:参与民权运动,因此感到威胁。因保守一个秘密而感到困扰。
    ·第四封信,给妻子:带着枪去波特园酒馆寻找“正义”。结果是灾难性的。真相现在仍然埋在波特园中。他的秘密是所有不幸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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