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17)(2/3)
狼帅驰骋沙场的热血厮杀。
那些年少时的记忆,并没有随着年岁的老去而越来越模糊。
胸臆间有力跳动的心脏,与年少时擂动的军鼓一样,咚咚作响。
他也曾抛头颅洒热血地保家卫国,也曾在太平时候信马江湖, 结识一二江湖好友。比如当年与妻子走至东浮州时, 便与当年的景氏家主一见如故,恰逢两位少年的妻子都有了身孕,所以两个少年便在海城指腹未婚。
景氏正妻怀的月份大些,先临盆生下了一个胖小子,取名景杨。
景兄!你这胖小子我是越瞧越喜欢!
你喜欢可不成!得你媳妇肚子里那个喜欢才行!
我的闺女我知道, 一定会喜欢你家小杨子!
万一不是闺女
当兄弟也好!
不成,你怎么都得给我家小子生个媳妇!
只要我家娘子答应,生就生!
那应该是老人年少时最幸福的一段时光,可以不必拿着兵刃上战场厮杀,可以安安心心地陪着妻子在东海边惬意走走。
后来,狼帅来了令箭,召他归营。
那时候异族已被狼帅打得不敢再来袭扰边境, 可狼帅从来都是多想一步的人,她那样的女子,世上无双,虽是女子,脊梁却比任何大梁男儿还要挺直。
但凡与她并肩厮杀过的人,没有一个不折服在她的风姿之下。
军令如山。
老人不敢在海城多留一刻,当晚便收拾行装,策马回了骊都军营。
没过多久,他便派人来海城接了妻子,一起去了东浮州西境的山中,在那里修建了一座古城,当做秘密军营。
后来
太爷爷,你怎么就放过他们了!铃铛突然掀帘而入,气呼呼地往老人身边一坐,那人可卑鄙了,从后面偷袭我!
老人微笑看她,从她的眉眼中还能看见一二当初妻子的影子,兵不厌诈,到了战场上,你的脑袋可就没了。
铃铛越想越气,鼻翼微动,嗅到了铁锅中羊肉的香味,忍不住拔出腰间的匕首,准备戳起一块鲜肉美滋滋地咬一块吃。
啊!
哪知,老人打了她一下,内劲不轻,足以让她手中的匕首落在地上。
铃铛憋屈地看着老人,太爷爷,你欺负人。
老人正色道:这是太爷爷拿来待客的,你若想吃,外面割个羊腿下来,自己煮。说着,他多看了一眼铃铛微胖的小脸,又胖了。
胖就胖,反正这儿一堆小伙子等着娶我呢!铃铛捡起匕首,不服气地看向老人,太爷爷,今日要来什么贵客么?
我家铃铛只能嫁大英雄,外面那几个猴崽子还配不上。老人说着,伸手揉了揉铃铛的后脑,还疼么?
疼!下次再瞧见那小子,我一定要狠狠给他十下!铃铛想到景岚,就一肚子气。
老人饶有深意地笑了笑,万一一会儿就瞧见了呢?
太爷爷,你别告诉我,这锅羊肉你是给那臭小子准备的?铃铛瞪大了眼睛,一双杏眼睁得好似铜铃,你待他那么好做什么?
这小子若能来赴约,他日必不是池中之物。老人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颇有几分赞许,也许还能成大英雄。
慢!铃铛反应了过来,太爷爷,你不会是想
太爷爷的闺女没能当成东海景氏的家主夫人,铃铛,我瞧你跟那小子也算般配
停!停!那么瘦一个,抱都抱不动我,我才不嫁!
少年人嘛,长个儿的时候,总归是胖不起来的。
太爷爷!
铃铛越听越臊人,又恼又羞地嗔了一声,扭身背对着老人,脑海中一闪而过景岚与她对招时的模样。
那少年发尾轻扬,瘦是瘦了点,可唇红齿白的,比她见过的任何小伙子都干净。
后脑处的火辣辣滋味似是会沿着脊梁蔓延,一直透入她的心房,惊觉心跳快了一拍,铃铛连忙坐了个笔直,不敢再想景岚的模样。
老人有时候觉得,也许是自己活得太久,所以膝下的孩子才会走在他前面。
到了今时今日,膝下只有铃铛这唯一的亲人。
趁着身子还算硬朗,老人觉得,应该给铃铛找个放心的夫郎。当年没能完成的婚约,落到铃铛与那小子身上,也算一桩美事。
想到这里,老人琢磨了一下时辰,这小子不会那么笨,连八门阵都走不出来吧?
景公子,里面请。
来了!铃铛惊呼一声,只觉双颊瞬间烧了起来。
老人瞧这丫头的反应,很是欣慰,他敛去了脸上的笑意,看着景岚当先掀帘走了进来,冷嗤一声,差强人意。
景岚只是笑笑,前辈,晚辈来迟了。
坐吧。老人示意景岚坐下。
景岚感谢地点头一笑,与柳溪、幽幽一起坐在了老人对面。
柳溪眼尖,进来就看见了老人双膝上的头盔,忍不住问道:前辈莫非是当年狼帅座下的人?
好眼力!老人每次想到这个身份,都极是骄傲,老夫正是狼帅的四副将之一,金守疆。
景岚也听过一些关于狼帅的传闻,她虽惊讶,可柳溪比她还要惊讶。
狼啸营枪术排行第一的金守疆?
那些年少时的记忆,并没有随着年岁的老去而越来越模糊。
胸臆间有力跳动的心脏,与年少时擂动的军鼓一样,咚咚作响。
他也曾抛头颅洒热血地保家卫国,也曾在太平时候信马江湖, 结识一二江湖好友。比如当年与妻子走至东浮州时, 便与当年的景氏家主一见如故,恰逢两位少年的妻子都有了身孕,所以两个少年便在海城指腹未婚。
景氏正妻怀的月份大些,先临盆生下了一个胖小子,取名景杨。
景兄!你这胖小子我是越瞧越喜欢!
你喜欢可不成!得你媳妇肚子里那个喜欢才行!
我的闺女我知道, 一定会喜欢你家小杨子!
万一不是闺女
当兄弟也好!
不成,你怎么都得给我家小子生个媳妇!
只要我家娘子答应,生就生!
那应该是老人年少时最幸福的一段时光,可以不必拿着兵刃上战场厮杀,可以安安心心地陪着妻子在东海边惬意走走。
后来,狼帅来了令箭,召他归营。
那时候异族已被狼帅打得不敢再来袭扰边境, 可狼帅从来都是多想一步的人,她那样的女子,世上无双,虽是女子,脊梁却比任何大梁男儿还要挺直。
但凡与她并肩厮杀过的人,没有一个不折服在她的风姿之下。
军令如山。
老人不敢在海城多留一刻,当晚便收拾行装,策马回了骊都军营。
没过多久,他便派人来海城接了妻子,一起去了东浮州西境的山中,在那里修建了一座古城,当做秘密军营。
后来
太爷爷,你怎么就放过他们了!铃铛突然掀帘而入,气呼呼地往老人身边一坐,那人可卑鄙了,从后面偷袭我!
老人微笑看她,从她的眉眼中还能看见一二当初妻子的影子,兵不厌诈,到了战场上,你的脑袋可就没了。
铃铛越想越气,鼻翼微动,嗅到了铁锅中羊肉的香味,忍不住拔出腰间的匕首,准备戳起一块鲜肉美滋滋地咬一块吃。
啊!
哪知,老人打了她一下,内劲不轻,足以让她手中的匕首落在地上。
铃铛憋屈地看着老人,太爷爷,你欺负人。
老人正色道:这是太爷爷拿来待客的,你若想吃,外面割个羊腿下来,自己煮。说着,他多看了一眼铃铛微胖的小脸,又胖了。
胖就胖,反正这儿一堆小伙子等着娶我呢!铃铛捡起匕首,不服气地看向老人,太爷爷,今日要来什么贵客么?
我家铃铛只能嫁大英雄,外面那几个猴崽子还配不上。老人说着,伸手揉了揉铃铛的后脑,还疼么?
疼!下次再瞧见那小子,我一定要狠狠给他十下!铃铛想到景岚,就一肚子气。
老人饶有深意地笑了笑,万一一会儿就瞧见了呢?
太爷爷,你别告诉我,这锅羊肉你是给那臭小子准备的?铃铛瞪大了眼睛,一双杏眼睁得好似铜铃,你待他那么好做什么?
这小子若能来赴约,他日必不是池中之物。老人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颇有几分赞许,也许还能成大英雄。
慢!铃铛反应了过来,太爷爷,你不会是想
太爷爷的闺女没能当成东海景氏的家主夫人,铃铛,我瞧你跟那小子也算般配
停!停!那么瘦一个,抱都抱不动我,我才不嫁!
少年人嘛,长个儿的时候,总归是胖不起来的。
太爷爷!
铃铛越听越臊人,又恼又羞地嗔了一声,扭身背对着老人,脑海中一闪而过景岚与她对招时的模样。
那少年发尾轻扬,瘦是瘦了点,可唇红齿白的,比她见过的任何小伙子都干净。
后脑处的火辣辣滋味似是会沿着脊梁蔓延,一直透入她的心房,惊觉心跳快了一拍,铃铛连忙坐了个笔直,不敢再想景岚的模样。
老人有时候觉得,也许是自己活得太久,所以膝下的孩子才会走在他前面。
到了今时今日,膝下只有铃铛这唯一的亲人。
趁着身子还算硬朗,老人觉得,应该给铃铛找个放心的夫郎。当年没能完成的婚约,落到铃铛与那小子身上,也算一桩美事。
想到这里,老人琢磨了一下时辰,这小子不会那么笨,连八门阵都走不出来吧?
景公子,里面请。
来了!铃铛惊呼一声,只觉双颊瞬间烧了起来。
老人瞧这丫头的反应,很是欣慰,他敛去了脸上的笑意,看着景岚当先掀帘走了进来,冷嗤一声,差强人意。
景岚只是笑笑,前辈,晚辈来迟了。
坐吧。老人示意景岚坐下。
景岚感谢地点头一笑,与柳溪、幽幽一起坐在了老人对面。
柳溪眼尖,进来就看见了老人双膝上的头盔,忍不住问道:前辈莫非是当年狼帅座下的人?
好眼力!老人每次想到这个身份,都极是骄傲,老夫正是狼帅的四副将之一,金守疆。
景岚也听过一些关于狼帅的传闻,她虽惊讶,可柳溪比她还要惊讶。
狼啸营枪术排行第一的金守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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