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6凤仙花(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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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就是这么想的——”
    “好。”
    她笑盈盈的走出来,“我生气了,我要离家出走!”
    “你去哪里啊!哎,理理我!”
    “汪!”小黑叫了一声。
    “带上我——”
    ————
    陈觅雁想去山上透透气,于是就去了。
    阿尔弗雷德拿食指抵在她脑门的动作非常潇洒,那手指像极了枪支。
    似乎下一秒就能变成由骨头做成子弹发射的枪。
    他还是饶有心思的,假装扣动了扳机。
    美/国人的坏心肠,她现在总算体会到了,既然美/利/坚都是这个德行,那么王耀八成也差不多吧。
    她对王耀的滤镜碎了一地。
    并且同情起了阿桃,这个姑娘如果没有手段压制住其他男人的话,那绝对是被其他人吃的死死的。
    和这群疯子在一起,她会不会也会变成疯子呢?
    山上的风好大,让头脑风暴中的大脑暂时冷却了一下,纷杂的思绪被吹得条理清晰了点,陈觅雁享受着风,阳光,鸟儿的鸣叫。
    她张开臂膀,拥抱大自然一样的喊。
    “原来,大家都是一样啊!”
    从小在恶意中生长出来的萌芽逐渐消失,她甚至都想不起来自己是在哪年离开了救助院的。
    她在政府、好心人的帮助下,一路好运气的念到了大学。
    自己是幸运的,她想,有许多比自己情况更不好的人啊。
    现代的记忆,这里的记忆开始融合,陈觅雁还记得她刚穿越过来,非要说自己是这个名字的事。
    那对父母的脸上只有慌张,还有对这个身体的爱。
    她很嫉妒。
    嫉妒身体的主人。
    她故意和陈家做对,以至于第叁次跳墙逃跑时,被渣子抓到了。
    她本来对这个世界没有感情,之前看过的小说中大多都描绘的是社会开放,人才辈出,将民国的黑暗面藏在背面。
    直到现在,她终于懂了,所谓的乱世容易出英雄,乱世容易出才子,原来是这样的啊。
    乱世是这样,她讨厌陈家,但又不得不借助于大小姐的身份,每次看到脏兮兮的街道上衣不遮体的孩子时,她总会侥幸的想:
    还好我不是她。
    然而,这其实是由歧视、骄傲、自满几种情绪混杂在一起的真实反应。
    所以当她出现了,陈觅雁在一直打量这个姑娘。
    她的举止是如此不凡,那这个时代还能随身带枪的恐怕也只有女特务了吧。
    但她不是特务。
    当她说自己是要去找男人的时候,她第一情绪是恼怒。
    这个女人,怎么会去找男人呢!
    她应该做出更多的贡献才是,不应该被情爱绊住了手脚。
    ……
    她要找的是个美/国人!
    那就是了,等到抗战胜利以后顺理成章的跟他去美/国,然后去那边定居下来。
    阿尔弗雷德这个人绝对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无害,他把笑当做一种伪装手段,他讨厌肢体接触,只有面对阿桃时,这个人就会变成一只大金毛黏着她。
    为什么,这个女人不去美/国?
    “这里是我的家。”
    ……
    她居然有这么多男人!
    王耀是自己绝对不敢主动接近的人物,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像皇帝一样的威严感和冷酷感,你以为他在看你,那完全是在自作多情,他是一块不会动摇的石头,他对所有人的距离都卡到恰到好处。
    将这么多的男人收在掌心里,她,
    “哗啦。”
    “咦?”
    事实告诉我们,人千万不能一边思考的时候一边走路。
    “啊!”
    她没注意脚下的路,她以为这是林子的尽头呢,谁知道林子的尽头出来就是一片悬崖。
    “救!”
    一脚踩空了的陈觅雁大叫,眼看就要成倒栽葱的姿势冲到下面,还没等她叫出声,一支胳膊拉住了她的右手。
    “你!”
    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窜出来的小姑娘死死的拽着自己,但是由于重力作用,两个人开始一起向悬崖底下滑去。
    “放手!这样下去你也会掉下来的!”
    在悬崖边摇摇欲坠的女人说,她的半个身子露在了空中。
    “我说,你是想不开啊!”阿桃以为她要去寻短见,努力的把人向上拉。
    她用脚勾着树根,以它作为使力点。
    但是还是力气不够,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没有拉上来人,反而把自己快送下去了。
    陈觅雁几乎全落下去了,自己也有半个身子快掉下去了。
    但是现在又没有血,系统起不了作用。
    等等,她可以咬口腔啊!
    “宝贝!”阿尔弗雷德刚嘲笑完了王耀,后者的脸色立马变了,“那个方向,悬崖上!”
    王耀言简意赅的说完,下一秒出现在了树林中。
    “我靠!”
    在本国国土内可以瞬移了不起啊!
    “别动!”
    等气喘吁吁的阿尔弗雷德爬上来,王耀早把人拉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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