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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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是它无聊时候,消磨时光用的。
    没走几步,就踩到一团粘液,我问丰慵眠这是什么,丰慵眠认了认,脸色很不好看:“是它的鼻涕。”
    我惊到差点把鞋子脱了,这兽怎么这般恶心,住的环境堪称脏乱差。
    丰慵眠牵起我手的同一时刻,小狐狸握紧我另一只手。他脸上一直是不咸不淡的表情,只是隐隐在眼底泛起波澜壮阔的湖光:“放手。”
    “你先放。”
    “不放。”
    按理说丰慵眠是我的夫君,做人家丝萝的,要向着磐石才行。
    “放手。”我想也不想地咬上小狐狸的手,他的手温凉温凉的,让我恍惚了一瞬,尤其他弯如月牙儿的神色,让我自骨子里生不出底气。
    “都放手。”我只好说道。
    “落尘。”这边丰慵眠在唤。
    “小猫儿。”那边小狐狸微微挑眉。
    我干脆一鼓作气,同时甩开二人的手:“不要叫了。”
    也许是我力道过大,他二人甩开的手,竟然碰到了一块,顿时脸都垮了。
    正当我感叹“男人间的友情就是这么纯粹”的时候,他二人的胸膛先后绽出怒放的血色,就像两只无形的手悄然扼住了我的呼吸,我跌跌撞撞地去察看,只见他们脖颈间皆有麒麟印记浮现!
    怎么回事,两个好端端的人,同时发病,还是同一种病?
    “麒麟血蛊。”村里的老人认出,而后感慨道:“没想到,这天下的两位主棋者,会聚在一起。终究是命啊。”
    命……这个词与我来说,仅次于吃饭睡觉的熟悉,好像在遥远的记忆里,有人跟我反反复复的说:“勾阵是传说中的凶将,拥有此命格之人,一旦入世,会惹得八方动乱。你也见过生与死,为何不能看淡自由。”
    “我不畏惧生死,只怕被生生折断羽翼,不能好好活着。”
    头在裂开的边缘,却陡然归于宁静,脑海中有无数画面涌现:
    初见时。
    他的手散发温暖浑厚的气息,让四肢百骸都发出懒散,沿着后背滑到脖子,指尖一捏,就这么捏住了我的后颈皮……
    山阴地。
    他抬手刮了刮我的鼻子,将迷失在我眼帘的雪花,挥洒入尘,又不知哪一片雪花遮了他的睫毛,俏丽的可爱……
    榆城外。
    他简短的语气让我微微一笑,面前湛蓝色衣袂仿佛在炙手可得的位置,又仿佛遥不可及,他站在离我心口半步之遥,却始终无法前进一分……
    容城府。
    他轻轻地扳正我的身子,让清冷的空气瞬间灌满胸前,我惊醒了,发觉自己就这样盘坐在墙头,双腿还可耻的缠在他腰间,对视片刻后,是他颇为不自然的转过头去……
    冷宫中。
    他背手立在树下,青丝尽湿,湛蓝色冰绡衫子浸透春寒,曾经澹薄的眉眼涌动着不平……
    “有些人活得像一团火焰,将你焐热只是为了将你消磨。我自幼便是浅情凉薄之人,自认吃不消,便想着远远看着就好。等燃着的火熄灭,等扬起的风消停,等她走出我的世界……”
    “张狂也好,惹事也罢,靠近了就靠近了,爱也就爱了。”
    还有那句,“猫儿,我决定,不放手。”
    我终于想起来了。我不是丰家的落尘,我是滕摇,是叶扶,是那只张牙舞爪的猫儿。
    我的名字叫,步遥。
    这世上根本没有落尘,阿父阿母也没有女儿。他们虽恩爱有加,但一直膝下无子,直到年轻的族长将我和落英,带到他们身边。
    半年前,我被流沙卷进埋葬老族长的陵寝,按照惯例是要即刻处死的,丰慵眠对我许下婚约,让我有了家。他却抹去我全部的记忆,让我从心思坚毅的少年将军,变成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
    我浑然忘了过去,只当自己是阿父阿母的好女儿,落英的好姐姐,像村子的姑娘一样,爱慕年轻温柔的族长。
    然后便是丰慵眠上门提亲,阿母为我缝制结婚穿的喜服。
    这才是我应该想起的。
    我抚摸白端的脸,看来他这半年过得十分不好,脸颊都凹进去了。明明都消瘦了,还能勾走我的魂魄,让我再次爱上他。
    属实是只修行得道的小狐狸。
    我回头问丰慵眠,为什么把我的记忆全部抹去。那些好的坏的,通通抹去了。
    丰慵眠苦笑:“我以为,回到山阴地之前的模样,你还能好好的,不沾血腥,做个无忧的姑娘。”
    “是啊,想想这半年,确实挺快乐。我从未体会到父母的爱,还以为自己的心,生来就坚硬呢。”我淡淡道:“只是没想到,你还活着,还能正常行走。你瞒我好苦啊。”
    是了,如果丰慵眠不用坐轮椅,以他的手段和心性,怎么会逃不过画舫的爆炸。只是他假死,是为了什么?仅仅为了躲开我?
    “你永远不会知道,你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你如果想倒地不起,我便愿舍弃以后走的千万条路,陪你停留原地。”他看见我笑了,也晃出飘忽的笑,敛下眸光。
    他陪在我身边五年,我从最开始的滕摇,走到少将军的位置,是他一步步尽心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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