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替人降妖捉鬼赚钱买衣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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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这阵声音,林天脸上露出一抹苦笑。
    完全不用想。
    脑海中直接出现狼妖的模样。
    刚杀掉老鼠妖,狼妖便出来了,他不禁怀疑这家伙是不是一直在偷看。
    若不然,怎么会出现得如此及时?
    也不知道这家伙用什么办法躲避老鼠妖的追杀,明明还在静海市,愣是让老鼠妖找不到它。
    一头狼,被一只老鼠追杀,说出去估计都没人相信。
    偏偏这是事实!!
    老鼠妖拥有六百多年道行,狼妖只有五百来年。
    两妖整整相差了一百年道行。
    这可是一百年,其中差距犹如天堑,不可逾越。
    “咻……”
    一道黑影掠过,稳稳来到林天身前。
    果不其然。
    正是狼妖。
    好一段时间不见,狼妖换了一个造型。
    这家伙化作人形,一袭长长的黑发编成一条条小辫子,头顶还扎了一朵大红花。
    嘴唇涂抹鲜艳的口红,还修了眉毛,夹了睫毛。
    这模样……
    要不是林天知道狼妖是公的,还以为这家伙是一头母狼。
    太恶心了。
    比老鼠妖还恶心。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僵尸兄弟,好久不见,没想到你现在实力如此强大,竟然轻易击杀了老鼠妖。”狼妖满脸钦佩,伸出右手为林天竖起大拇指。
    “你也不差,在动物园没少吃吧?都胖了一圈了。”林天一脸揶揄。
    之前他看到狼妖化作本体,在动物园里面混吃等死,极为不屑。
    哪成想。
    动物园里面抱着跟狼妖一样目的得妖物,比比皆是。
    这些妖物混吃等死,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每天有专门的人照顾,吃了喝,喝了睡。
    只要不暴露妖物身份,偶尔显露一点灵智,便可以吸引大量粉丝,又是送吃,又是送穿的。
    看狼妖装扮,多半又是哪位女粉丝送它的。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动物园伙食确实不差。”狼妖咧嘴一笑,伸手梳了梳自己头发。
    “老鼠妖已经死了,没别的事我先走了。”
    “好咧,僵尸兄弟您慢走,我要回动物园,不送您了。”狼妖点头,一脸谄媚的说道。
    林天‘嗯’了一声,迈动脚步朝第一人民医院的方向走去。
    首领厉鬼已经击杀,现在不用担心爸妈和妹妹的事情暴露出去了。
    要是刚才顺带着将刘天一起击杀,那就完美了。
    只可惜这家伙十分狡猾,逃得比兔子还快。
    晚风徐徐,皓月当空。
    林天仅用了十来分钟便回到市区。
    还好凌晨两三点街上没人。
    若不然没有衣服遮挡身体的他,还真不敢光明正大进入市区。
    再回出租屋之前,他重新偷来一件衣服穿上。
    “看来还得想个办法弄点钱,多买几件衣服备用。
    每次都靠慕容雪买衣服,欠下的人情太多,以后面对她父母都不好意思下手了。”
    林天站在窗前,沐浴着月光暗暗想到。
    凭借他的本事,想赚钱似乎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替人降妖捉鬼。
    没法。
    他就是一只僵尸,不可能去上班吧?再者而言,白天也不敢出门。
    所以。
    唯有降妖捉鬼这一个法子,也是最简单暴利的行业。
    身为僵尸的他,别的不敢说,要论降妖捉鬼,他比那些法师更为拿手。
    不过……
    在这之前,需要将自己身体洗干净。
    上次慕容雪就说他身上很臭。
    自打变成僵尸以来,除了跳入暗河两次之外,不曾洗澡,能不臭吗?
    随即。
    林天脱掉自己衣服裤子,进入厕所。
    里面有上任租客留下的沐浴露和洗发水。
    洗了整整一个半小时,他才从厕所里面出来。
    身上厚厚的污垢,差点把地漏给堵了。
    还别说。
    洗完澡之后感觉身体都变轻了很多,相比没洗澡之前,他预感比之前跳的更高、更远。
    当然。
    这仅仅是感觉。
    哪怕是真的,也不可能超出很多。
    目前距离天亮仅有几个小时,想出去赚钱只能等明晚了。
    时间。
    一分一秒流逝。
    天边逐渐泛起鱼肚白,新的一天再次到来。
    朝阳自东边地平线升起,掠过重重高山,绽放无尽光芒。
    一到天亮,林天便感觉精神不振,实力受到极大压制。
    窗户已经提前被他用棉被遮挡起来,阳光无法穿透。
    房间外的行道上,时不时传来脚步声,伴随着阵阵芬芳的人气。
    夜晚,群魔乱舞。
    白天,人声鼎沸。
    所有邪物之中,除了妖精敢在白天现身之外,没有任何邪物敢现身于阳光之下。
    左等右熬。
    终于熬到天黑。
    林天迫不及待的朝静海市‘仙人街’走去。
    上次在哪里遇到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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