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 2003年NBA选秀,白金一代(4000章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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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看好达科-米利西奇的可不止活塞一支球队。
    作为一名年仅18岁的塞黑球员,14岁就已经开始独立生活的米利西奇早已经被誉为天才球员。
    这位前南斯拉夫的天才少年,父亲参加了波黑战争,小时候的他几乎是靠妈妈做苦工养大。
    14岁就被招入当地球队,开始了寄宿的独立生活。
    而为了能让米利西奇顺利的打球,他的妈妈变卖家产买回了一头奶牛,为的是能够让他在刻苦训练的同时喝上牛奶,不耽误长身体。
    那时候,他是在一个破旧的篮球馆里训练的,天上飞的是北约的轰炸机。
    看了太多的贫穷、落后和战争,他想效仿迪瓦茨、斯托贾科维奇那样,走上nba职业球员的道路,为家里挣大钱。
    在参加了nba的多场试训后,他的表现令不少现场看球的球探惊讶不已。
    他是一个步法灵活、能里能外的全能球员。
    这是大多数球探认可的评价。
    虽然他的身体还比较瘦弱,但他的运球、传球、定点跳投足以让他在中锋和前锋的位置上来回切换、应对自如。
    在选秀大会正式开始前,许多nba球队都对他垂涎三尺。
    除了活塞之外,小牛和爵士都渴望得到这位来自欧洲的大个子。
    爵士队的球探达尔-辛就说道:“如果他手里有状元签,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米利西奇,而非詹姆斯。”
    和詹姆斯相比,米利西奇的能力更完善,能胜任的场上位置更多。
    他能打中锋、大前锋、小前锋。
    热衷于国际市场的小牛队也很看好这个来自塞黑的年轻人。
    老尼尔森就说:“他的身材、体格、速度、灵巧性和力量,都让人惊异。如果你想要一个中锋或者大前锋,那么达科-米利西奇绝对是你的不二人选。”
    ......
    活塞队选择了米利西奇,让手握第三顺位的丹佛掘金欣喜若狂。
    他们根本不需要思考,选中了进攻手段多样、得分能力超强的卡梅隆-安东尼。
    1984年5月29日,安东尼出生于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的红钩住宅区。他的父亲是波多黎各人,母亲玛丽是非洲裔美国人。
    从8岁开始,安东尼就开始热衷于篮球运动,而且开始和比他大好几岁的孩子们一起比赛。
    虽然个头比其他孩子矮上不少,但他总是能利用假动作和时间差将球送进篮筐。
    中学时期,安东尼参加了美国篮球青年发展节他带领东部队赢得银牌。
    他在阵地进攻中的命中率为66%,场均24分,和勒布朗-詹姆斯并列第一。
    在以超过最低分数线1分的超常发挥下,安东尼顺利进入锡拉丘兹大学,成为该校的篮球校队成员之一。
    到了大学时期,安东尼率领锡拉丘兹大学取得30胜5负的战绩,创造了校史记录,并赢得了校史上第一个ncaa冠军。
    在评选上,安东尼全票当选ncaa年度最佳新秀。
    他同样入选了大东区最佳阵容一队,并全票当选大东区年度最佳新秀。
    这也是为何安东尼可以和詹姆斯并称“绝代双骄”的原因。
    虽然掘金队非常开心能够选中安东尼,但安东尼并不想去丹佛。
    他甚至在活塞选中米利西奇后苦求掘金别选自己,但掘金还是义无反顾。
    安东尼告诉教练,他要留校,但教练告诉他,他对这个ncaa冠军已经很满意了。
    没有退路的安东尼只能加盟掘金。
    ......
    活塞队令人意外的骚操作产生了连锁反应。
    多伦多猛龙队也是立即笑纳了这份大礼。
    他们用第四顺位选中了此前被认为会在前三顺位就被选中的佐治亚理工学院的大学明星克里斯-波什。
    与詹姆斯和安东尼不同,波什的成功离不开父母早期的培养。
    他的父亲诺尔是一位建筑工程师,母亲弗蕾达则是一位电脑系统分析员。
    良好的出身让波什获得了一个非常好的成长环境。
    由于年幼的波什十分好动,拥有极佳运动天赋的他被父母送去学习了空手道和体操课,而他在这两项运动中都表现的非常出色。
    他的父亲在卧室的门上安装了一个篮筐,让波什可以展示自己的运动天赋。
    结果没多久,波什在扣篮的时候不小心把门给撞破了。
    这使得他的父亲不得不在后院里给波什安装了一个简易的篮球架。
    波什在提高篮球技术的同时,学习能力也非常强大。
    他是全校学习成绩最拔尖的学生之一,在学习和体育上的双重强大,让波什倍受老师和同学们的赞赏。
    与申通的父母一样,波什的父母也很清楚读书和篮球的主次之分,一旦波什的考试分数不够理想,那么诺尔和弗蕾达就会对他敲响警钟,并告诫他无论篮球打得有多好都必须保证将书念好。
    到了高中时期,波什在篮球上的天赋逐渐兑现,他的进步神速,很快成为了球队的首发,随后又成为了队中最优秀的球员。
    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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