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云泥之别啊(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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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干什么?”江明珠无辜的回看卓元烈。
    “啧啧。”卓元烈感慨的啧啧两声,随即回过头再去看云瑶姑娘,然后说道,“云泥之别啊。”
    “哎哟,你也发现我美的像仙吗?”江明珠嘚瑟的一龇牙。
    “不,你是池塘里的荷花…”卓元烈评价道。
    “艾玛,你对我评价这么高吗?”江明珠很是高兴,还是有识货的人嘛。
    “我还没说完,荷花下的那抹污泥。”卓元烈损道。
    “信不信我揍你。”江明珠皮笑肉不笑的警告。
    卓元烈默默闭嘴,好吧,谁的拳头厉害,谁就有发言权。
    “云瑶姑娘,听大夫说,你最近的身体恢复的不错。”罗恒飞还是保持着谦谦君子的风度。
    “身体无大碍,我打算明天回去。”云瑶笑道。
    云瑶能开口后,她的声音就再没有先前的沙哑难听,反而是一种中性的嗓音,不低沉也不尖细,跟她的人很配。
    “这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不如今天我做东,去酒楼庆祝一番。”钱宁志为讨美人欢心,急忙建议,并且还给脚麻他们打眼色,必须配合他一些。
    “对,身体康复,又加上死里逃生,理应庆祝。”江明珠很上道的配合。
    “是啊,大家一起庆祝也是一件热闹的事。”许霸田虽说不太满意钱宁志为追美人,老是阻止他们的行为,不过兄弟间嘛,能帮忙还是帮忙。
    纵使云瑶姑娘美似天仙,他心中的女神依旧还是闻少雪。
    “云瑶姑娘,我们大家都是很和善的。”罗恒飞也道。
    泡美男跟泡美女,他们的默契都是专业的。
    “既然江公子如此说,那么云瑶就却之不恭。”云瑶朝着江明珠方向微微福了一身。
    咦?
    房间里的四个人,以钱宁志为代表,狠狠的逼视江明珠一番。
    他们都开口的,凭什么云瑶只听江明珠的?
    难不成是看上江明珠?
    呵呵,以前他们赶不上闻辰阳的魅力就算了,现在连江明珠的魅力都赶不上吗?
    这不是欺负人吗。
    想到这里,四人再次瞪向江明珠的穿着,自从上回她女扮男装后,就一直以男人的身份示人,用江明珠的原话,她要将她的帅气多停留几天。
    对此,四人腹诽,一定是为了吸引年幼无知的少女,来增加自己的虚荣感。
    要知道她长的很漂亮,但是没有什么异性缘。
    不是说异性朋友,而是男女之间爱慕的那种关系。
    旁人看见她,都吓的退避三舍,唯恐被她盯上。
    现在可好了,变成男的后,三天两头,就有小美女给她丢锦帕。
    nnd,想起来就气人,四个大老爷们,比不过一个女人。
    江明珠瞧着四人不善的眼神,无辜的耸耸肩,她人品好怎么办,美人给她面子怎么办,这些都是羡慕不来的。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不要羡慕姐,姐只是一个传说。
    既然是要吃饭庆祝,自然是要选最好的酒楼。
    云瑶说在陆南街有家酒楼很出名,很多文人才子去那边,边吟诗作对,边饮酒高歌,好不潇洒。
    潇洒吗?
    卓元烈他们几个人,一听这些装腔做调的行为,就有点不想去。
    在他们眼中,这些都是装逼给让人看得。
    像他们更喜欢斗鸡斗蛐蛐之类的。
    不过既然是云瑶姑娘发话,他们也不会反驳。
    于是一行人就浩浩荡荡的朝着逸远楼出发,在去的路上,云瑶也解释这个逸远楼的来历,曾经的逸远酒楼还不是这个名字,叫迎客楼,老板是一位绝色大美人,有一年曾经天下的第一才子来到这,看到酒楼老板后,诗兴大发,写了一首七言绝句赠与老板。
    其实这就是才子爱慕佳人的诗,表达自己的情谊。
    如果老板看的懂,肯回应他,自然就是成就一段佳话,如果不能成就,也算是一段美好的回忆。
    故事的结局,当然是才子佳人终成眷属,后来老板就升级为老板娘,迎客楼就由才子来掌管,才子觉得迎客楼三个字太普通,就取用他当年写给老板娘的七言绝句中的两个字,于是迎客楼就变成逸远楼。
    “你们好像对这个故事不是很感兴趣。”云瑶讲完,将几个人毫无表示不由好奇问道。
    她也曾跟其他人说过这个故事,很多人都被感动,特别是那些文人墨客,或者二八年华的女子们,听完都是一脸向往的模样,也希望能碰见一位知己,成就一段佳话。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对方还自称第一才子,这不是吹牛嘛,有啥好感慨的。”江明珠直爽的回道。
    要比吹牛,他们个个都不差好吧,还能吹的清醒脱俗,故事更加感人。
    “是的,我觉得这位才子是为吃软饭,就是看见人家美女老板自己开酒楼,想要不劳而获。”卓元烈表示鄙夷。
    男人有本事自己挣钱,而不是靠女人来养活,说的好听是他接手酒楼,说难听就是不要脸的占女方便宜,他有啥啊,就是会念两首诗吗,他也会啊。
    “还以为逸远楼有什么特殊的意义,结果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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