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东鸣街 百芳楼(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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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门小户自给自足的孙家了,将来会有自己的宅子,而且你也会是小满家的当家主母,等酒楼做大了,那便是大户人家,与别人打交道是避免不了的。”
    “你见过哪个大户人家的家里没有下人?难道那么多人全靠你一个人?而且若你家没有,谁家愿意与你往来、与你合作以及交好?”
    理确实是这么个理儿,向来勤俭的小妹总算被说通了,欢喜的端着盆前去打水。
    她应该也是开心的,毕竟谁不愿意有人与自己一起分担繁琐的家务呢?之前的拒绝不过是舍不得钱。
    雇人啊雇人,陈辰拄着扫帚想了想,觉得先雇上两个丫环比较好,再多暂时也用不上。
    其实不应该说是雇人,说“买”才更贴切,虽说这会儿签的并不是那等任打任杀的卖身死契,但北宋到了此时已是末年,早前的有些律法已经形同虚设,且一直是买方市场,根本没人去计较。
    以他所了解的,如今一旦相中谈妥便是十数年往上,在家里做牛做马,姿色说得过去的还得成为“泄欲”的对象,与买过来的“物品”根本没什么区别。
    可是陈辰仍是不愿意用“买”这个字,固执的不伦不类的用着“雇”,因为在他看来,这个“买”字用在人身上太恶心,总让他有后世拐卖人口的感觉。
    人不是物品,是活生生的人。
    他一想到此便浑身都不舒服,便对这个“买”字心生抗拒。
    所以我是雇人,而不是买人。你到我家来付出劳动,我付你报酬,彼此各取所需。
    就跟后世的保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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