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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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可深了。”
    周垚:“嗯哼。”
    仇绍慢悠悠道:“我从没说过我是好人。”
    周垚:“嗯。”
    仇绍:“我也从来没想过要当你哥哥。”
    周垚:“嗯。”
    仇绍语气一转:“自然,‘好哥哥’是可以有的。”
    周垚绷不住笑,抬手去掐他腰。
    仇绍很快捏住她手指,声音低沉,半分严肃半分不正经:“男人的腰不能随便碰。”
    又是这句。
    周垚放肆的笑出声。
    过了好一会儿,她收起笑,半真半假的说:“男人的本能就是见异思迁,如果将来你遇到更喜欢的女人,记得通知我。哦,我也会通知你的。”
    半晌,仇绍声音淡淡道:“可我这个人很叛逆。十几岁得了叛逆症,到现在都没好。”
    周垚不懂,抬头:“什么意思?”
    仇绍低下头,漆黑的眸子对上她:“对一个坏男人来说,最叛逆的事,就是一生只喜欢一个女人。”
    周垚怔住。
    猝不及防被表白,还是在养老院的小花园里。
    她被戳中了。
    时间一晃,转眼到了十一月二十三日,菲菲的忌日。
    这天天朗气清,天是蓝的,太阳是温和的,可深秋的风已经开始刮人脸了。
    周垚起了个大早,去了北京郊区的龙泉公墓。
    路上,周垚收到一封邮件,是那个法语翻译翻译好的一些日记段落。
    周垚点开邮件,看到第一段,已经开始觉得奇怪。
    这些段落都是以第一人称自述的形式展开的,这里面的“我”说,她小时候时常遭到邻居家孩子们的虐待,都是同龄人,但她一个打不过那么多个。何况她还有个妹妹要保护。
    那些邻居小孩说,只要她把那个来历不明的杂种妹妹交出去,他们就放了她。
    但这个“我”没有答应,所以便遭受到双倍的“待遇”。
    这个“我”说,她的父亲很早就离开这里,抛弃了母亲和她们,但周围很多大人都说,其实是她们的母亲杀了父亲。
    但这件事无人可以证实。
    妹妹是父亲带回来的野孩子,来路不详,大概是他和外边的女人生的,大概是捡的,总之带回来就丢给了母亲和“我”。
    母亲为了生活,什么都要做,最多的是和不同的男人睡觉。
    母亲为了那一口吃的,疲于奔命,根本顾不上女儿身上有多少伤口,即便知道女儿每天被同龄孩子虐打估计也无力去管。
    而那些邻居家的大人,事实上也知道这件事,却只是漠视。
    那是小孩子的世界的生存法则和游戏规矩,他们才懒得管,在这个充斥着贫民的社区里,每天都在死人,大家都习以为常。
    然后,母亲病了,没钱看病,病又来得急,很快死了。
    而这个“我”,居然活过了十六岁,带着十一岁的妹妹讨生活。
    在这几段日记里,这个“我”还逐一描述了身上有多少伤疤,每一道都是因为什么事落下的。
    周垚诧异极了,因为她十分确定菲菲身上没有这些疤痕,确定菲菲没有钱去做整容手术,她更加确定菲菲没有妹妹。
    那么,是不是日记拿错了?
    可是不应该啊,这里面的时间地点都和菲菲的背景吻合,故事也是发生在巴尔的摩,还是齐放亲手交给她的遗物。
    那这个“我”到底是谁?
    周垚很想继续往想看,可是翻译到这里就结束了。
    周垚催促那个法语翻译尽快弄出来,她可以加双倍的钱。
    就这样,周垚带着一头雾水,坐着出租车来到了龙泉公墓。
    长着这么大,周垚只去过这一个墓地,她家里的四个老人都睡在这里,还有菲菲。
    周垚先去看家里的四个老人,挨个打扫。
    她从背包里掏出白酒、碎步、湿纸巾和一把小扫帚,仔仔细细的擦拭清理落叶残渣,又拿出来祭品摆好,敬上几杯酒。
    中午,周垚蹲在台阶上吃了两个面包,这才起身去距离比较远的菲菲的墓地。
    当年买这块墓地时,周垚手里没多少钱,买不起高价的,只能买位置比较偏的,但她想菲菲是不在意的,她生前就是个仇富的人,对死后的去处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要回来中国,她母亲的故乡。
    菲菲的母亲很早就去了美国,在美国生下她,父亲不详,只知道血统里有点法国人的血统,会说一口流利的法语。
    这一点,倒是和日记里描述的差不多。
    打扫完菲菲的墓地,周垚真的觉得累了,一屁股坐在石头的台阶上,双手手肘搁在膝盖上,托着腮,瞅着墓碑上那张黑白照片里的姑娘。
    那是菲菲,笑的灿烂的菲菲,脸上有成熟世故的痕迹,也有满腹沧桑疲惫的眼神。
    菲菲没到过中国,自然也没喝过二锅头。
    在美国时,菲菲问过周垚,印象最深刻的食物和酒精是什么?
    周垚说,重口味的,辛辣的食物,辛辣的酒,就算吃过再高级的东西,每当饿了冷了,身体最直接的记忆永远是口味最重的东西,而绝对不会是鲍参翅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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