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他送她的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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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鸾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乔氏做了选择,那她会送上祝福。
    她安抚了王妈妈,竭力表示自己没事。
    不过这种事想了想,决定还是不要再告诉静安师太跟赵睿之了。
    她也开不了这个口。
    反正她身边的事,他们想知道肯定都能知道。
    就容她做只鸵鸟。
    辽东今年过年上下都非常开心。
    因为流民的事免了一年多的粮税,而辽东作为封地只需要供应辽王府就可以了,所以如果辽王不征税,那么大家都很轻松。
    目前就是辽王府不单不征税,还给官员们发工资,不多,过年竟然有红包。
    赵睿之得知自己要做“散财童子”立即遁逃了,带着人出去骑马,说要给明鸾打一只老鹰回来做宠物。
    “老鹰就算掉毛,也比猫跟兔子都强。”
    明鸾当然不能去要求静安师太给大家发红包,于是她只能自己亲自发。
    辽东府上下官员,视贡献不同,级别有差,红封数目都不一样的,最多的,陈长史等人都是论千两计算,而最少的,也不会太少,起码抵得三五个月的月俸了。
    众人没想到年底竟然还有这样的好事,辽东府上下都沸腾了,人人脸上有笑容,真心的拜谢。
    明鸾也很开心。
    腊月三十的清晨,赵睿之带着一身露水回来,破天荒没有洗漱,直接打开床门,拨开帐幔,只脱了外衣就钻进了明鸾的被窝里。
    明鸾睡得迷糊,先身上感受到冬日的冰冷,然后是嘴唇,像有人喂了一块冰块给她。
    她睁开眼,看见赵睿之,脸上露出笑容,伸手环住他的腰:“我的老鹰呢?”
    赵睿之笑着抽开她的腰带,伸手顺着她的衣摆抚着她的脊背:“这就给你……”
    说完低头以吻封缄。
    明鸾才睡醒,身上的肌肉还懒洋洋的,酥酥麻麻的,她伸出双手,抱住他的脸,眼中星光流淌,爱意无限。
    这应该是最好的时候,可以把性命终结在对方的怀抱里。
    赵睿之果然打了一只鹰,那只鹰很漂亮,脚上扣了一只金环,明鸾看那鹰小、圆且亮的眼睛,觉得用漂亮来形容实在太过分,也是她词汇累积的不够。
    后来她终于又想了一个词。
    但怎么咂么都觉得那个词更暧昧,更不符合老鹰强大的精神力。
    她觉得她嘴瓢的厉害。
    因为她跟它一见面,她就惊呼:“啊,我的鸟!”
    赵睿之看她一眼,她脸上表情一顿,反应过来,连忙改口:“我以后也有鸟了!”
    那天下午,她一直在反复强化:“我有一只老鹰了,以后打猎带我的老鹰出去,它可以帮我捉兔子,前提是它不会逃跑的话。”
    再后来,她觉得说老鹰也不好,因为她说“我的老鹰”,赵睿之也会看她,是那种似笑非笑的看。
    明鸾决定给老鹰取个名字。
    有了名字总不会再误解了。
    可是叫什么好呢?
    她一直很喜欢赵睿之的名字中的“之”,书圣王羲之在《兰亭序》中写了二十个“之”字,再加上落款中一个,共二十一个“之”,形态各异,极具美感,无一雷同,当初上学念书的时候学到这里,便情有独钟。
    现代人少有用“之”做名字的,不过古人却喜欢用它。
    明鸾便在那里琢磨:“叫之之怎么样?”
    那必然是不怎么样,赵睿之肯定不会同意,说不定还会揍人。
    “叫‘拿倾’好了。”
    倾尽一切的去喜爱。
    于是,阖府上下,经常听到王妃的话:“拿倾非常非常好。”
    不过这个结论也没有太多人反驳,除了王爷觉得王妃的注意力过于分散之外。
    拿倾的确是一只很好的老鹰。
    它在来的第一天就看到了兔子,不过只是飞过去把兔子摁在爪子下头。
    明鸾本以为兔子的小命得没了呢,没想到她抱起来才发现兔子只是晕了装死。
    赵睿之说:“还要找个会驯鹰的人来驯一下。”
    明鸾却道:“我觉得它很好,一点问题也没有,像个孤傲的勇士一样。”
    像个武侠小说中的冰冷的杀手,但是不会伤及无辜者的生命。
    她用了很多很美好的词和句子来形容拿倾,要不是实在不会写诗,应该也能尬着来上几首五言绝句或者七言律诗什么的。
    辽东府的新年史无前例的热闹,辽王爷干脆在一座不大高的山上建了寺庙道观,然后在正月里连开半月的庙会,南来北往的货商都聚集在这里,其中货物品种成百上千,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吃喝玩乐各色各物,叫游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庙会每天从早到晚,衙门差役们到处巡逻维持秩序,人人挤破头的想来加班,因为加班一日薪水是日常的三倍,更不用提王府还管一顿饭。
    庙会一开半个月,明鸾只是听着,却没有去成。
    初三是打算去逛的,谁知一早起来头昏鼻塞,她自己感觉还勉力,心里想了要去玩,谁知一下床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亏得赵睿之眼疾手快把人给捞了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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