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节(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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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成立之后的几个月,堪称中国数千年来效率最高,同时也是各种法律法规出台最快的一个时期。根据司法部及国内各媒体后来的统计,从新总统宣布过渡政府成立至今快三个月来,经司法部并国务院及总统府盖章审核通过的法律法案便达到87部之多,几乎每一天都有一部法律法规被制定并出台。这虽然也跟过渡政府成立之后,新总统的强势推动有关,多数功劳还要归功于汤化龙跟西部自治政府。因为这其中包括《中华民国刑法》、《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中华民国民法》、《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反国家分裂法》、《公司法》、《中华民国税法》等过半,大都是直接照搬的西部自治政府去年制定的法律法规。而西部自治政府时期,李汉便着手聘请了不少留洋海外的留学生,接见欧美各国法律,开始着手制定跟完善这些法律法案了。虽然这其中很多法案有着很重的西方色彩,可能不完全能够适用于中国,但总比一无所有要强得多,而且又不是最终定型,完全可以继续补充及修改。
    汤化龙被李汉软禁的半年间,为了打发时间,自己也参考日本跟大清法律,结合欧美的一些法律,完善跟草拟了数十份法律法案,这其中过半李汉都认可并予以采用,所以说,这汤化龙也为各种法案的制定出了一份力气。
    政府制定的各大、法律法案国内少有反对之声,然而唯独对这宪法,自李汉邀请国内各界参与制定开始,反对跟攻击之声便一直都没停过。
    老实说宪法制定并不困难,毕竟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珠玉在前,又有欧美各国法律作为参考,再国内各界的意见,按理应该早就有了定局。但问题也恰恰出在这里,正因为宪法代表着国家的根本形象,拥有着至上权威,各方面迟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这说起过也不奇怪,因为尽管宪法制定并不麻烦,但因为其关乎着未来整个国家的国体跟政体,因此尤其受过国内国外各界的密切关注。
    国体倒好说,共和制‘主权在民’的大话谁都会喊,李汉当然也不例外,根本没有考虑便直接将这一条写在了宪法的最前面。
    国内各界对于宪法的争议真正还是对政体的不同意见。就拿辛亥年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临时约法》来和《美国宪法》做比较吧,两部宪法在三权分立的立场上是一致的,但在政体上却有不小的分歧:《临时约法》载定责任内阁制而《美国宪法》却规定了总统制。李汉毫无疑问是推崇总统制的,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决定了若是没有一个强势的中央,地方每个省份都拥有着不下欧洲一个国家的人口,再有外人插手国内政治,必将导致国内政局的混乱甚至出现分裂。不过孙雯跟国民党则支持责任内阁制,黄星对总统制进行有限支持。而国内尚有众多的立宪派则推崇‘议会委员会制度’,或者说是古罗马式的‘元老院议事会制度’。
    国内为了一部宪法,各大报纸借着国会大选将到来的这段时间连番轰炸,几乎将整个国家都带入了三种政体的讨论之中。许是因为最近几个月来新总统的表现十分优秀,赞同‘总统制’的声音明显占了主流。不过国民党的潜在影响力不容小窥,声音竟然一度与主流思想对抗而不落下风。国民党的笔杆子着实李汉,几个月来数份重量级人物的草拟评论都能引起报纸卖销。国民党提出《临时约法》已规定责任内阁制为政体所在,那就应当继承这一方针,以中国受封建影响之深,今后唯顾虑民主精神不够,责任内阁制、议会主导有助于培养民主精神。
    南方几个地方实力派也趁机兴风作浪,几人不敢明着跟中央对抗,但提议却包藏祸心。比如陆荣廷、唐继尧等人便表示赞同新宪法仿效《美国宪法》,载定总统制也无不可。但既然要仿效美国经验,那么就应该全部仿效——中国应该在国体上更改为联邦制,各省作为地方主体应该享有美国各州所类似的权利。
    这其中包藏的祸心总统一目了然,他自然是指挥麾下旁大的幕僚团跟笔杆子欲与逐条驳斥。中国继承秦汉之大一统局面,自古以统一为常态,以分裂割据为病态,如果仿行联邦主体无非是藩镇之祸的翻版。李汉一直致力于加强中央集权,打压跟削弱敌方各省的权力,何况中国这个官本位的国家自古以来从不缺乏野心家,如何能够同意建立美国式的联邦制度。
    这几个月的有关宪法的争议,完全可以看做是新国会大选的预演。即新总统李汉手握重兵又掌握了全国多数省份,威望也在入主中枢之后与日俱增,国内普遍呼吁他能在赢得国会大选后正式被选为大总统。国内现在的第二势力毫无疑问是卷土重来的国民党了。作为老牌政党,国民党一直以革命功勋自居。尤其之前的民国第一任国会大选,国民党乃是胜出的国会第一大党。国民党的多数高层在经历了失去手上权力的苦痛之后,以陈其美、汪兆铭等为首者更加在乎手上的权力。对于护国战争后新政府隐晦的削弱跟压制国民党发展的手段十分不满,更希望通过宪法的制定来挽回目前的颓势。在他们看来,李汉作为总统太过于强势,有发展成第二个袁世凯的危险。虽然“野心”还没有暴露,但不得不提前加以预备,宪法此时就应该如同《临时约法》一样发挥制约作用。国民党内部虽然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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