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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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就有南方“桂圆”北方“人参”之称。
    龙眼树结果时可高达一二丈,果实累累而坠。果实外形圆滚,如同弹丸略小于荔枝。成熟时皮青褐色,去皮后则剔透晶莹,隐约可见肉里红黑色果核,极似眼珠,故以“龙眼”名之。
    樱桃成熟期早,有早春第一果的美誉,号称“百果第一枝”。其果实小如珍珠,但色泽红艳光洁,玲珑如玛瑙宝石一样。味道甘甜略带酸,既可鲜食,也可用来熬汤点缀,无论何种食法都备受亲睐。据说黄莺特别喜欢啄食这种果子,因而名为“莺桃”。
    樱桃也可用来美容。产量一直不高,市场需求大过于供,二十多块钱一斤也常常是有价无市,每年卖果期间价格还会一路攀升,可达四五十块一斤,一般人还是真吃不起。
    空间栽种这些果树,张太平不以盈利为目的,完全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栽种完果树,张太平又按照杨万里的说法,将草莓以一米为间隔植在果树下。刚洒上泉水,草莓芯子里就伸出新枝,一根根宛若拥有智慧般迅速蔓延。然后开出黄色小花,花落后,指甲盖大青色的草莓疙瘩显露出来,在逐渐膨胀到两枚硬币大小,颜色随之变成鲜红,像一枚枚精致的心,鲜艳欲滴,引人味蕾分泌酸液。
    张太平摘一颗放进嘴里,稍一用力,酸酸甜甜的汁液就溢满嘴了,特有的芬芳萦绕齿间久久不绝。
    至于蔬菜的那块地,现在不急着栽种。张太平从蛇皮袋里取出套在苹果袋子上的双重塑料袋,采摘一满袋草莓。然后提着余下的果树和蛇皮袋出了空间。
    提着东西回到前屋,张太平还没喊,丫丫就抱着小松鼠跑了过来,和张太平一同进了厨房。
    厨房里,蔡雅芝和蔡小妹正在准备中午的食材。张太平将米放进面柜里,然后又取出取出苹果和零食还有一袋草莓放到案板上。
    丫丫立即欢天喜地的喊道:“爸爸买苹果了!”
    张太平取出一颗草莓送到丫丫嘴前问道:“知道这是什么吗?”
    丫丫摇了摇头。不止丫丫一个人不认识,就连蔡雅芝也不认识。
    张太平说道:“是草莓。”说着将其送进丫丫的小嘴中,鲜红的汁液从嘴角溢出,张太平随手抹去。
    旁边的姐妹眼中充满了不可思议,钱到了张太平手里,从来没见过带回什么东西,昨天竟然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张太平知道她们在想什么,取出裤兜里的钱扬了扬说道:“说昨天上集去了就是上集去了,总共四百,花了不足一百块,这里还剩下三百多块。”
    抽出二百寄到蔡雅芝跟前,又说道:“这二百给你,我这留一百多,过两天还要进城里一趟。”
    妻子蔡雅芝眼中闪现着晶莹,连忙摆手,意思是让张太平全都收着。蔡小妹却一把抓过钱,塞进姐姐的手里,说道。
    “姐姐,他叫你收着你就收着吧,反正他现在也用不到钱。”
    张太平对蔡小妹的敌视态度感到无奈,却也无可奈何。谁让以前的事情做的太混呢。
    蔡雅芝拿了钱又放进张太平的手里。看着妻子信任与期盼的眼神,张太平收起了钱放进兜里,并用手拍了拍兜口。这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无声的誓言,有时候动作比苍白的语言更能让人信服。妻子见状,脸上爆发出璀璨的笑容,那颗死去的心又焕发出生机。
    张太平将草莓倒进碗里,寄给她们,又清洗了几个苹果,然后系上腰围,亲自准备中午的食材。妻子只是尝了一颗草莓,就将碗寄给姨侄俩,来到案架边帮忙洗肉切菜。
    丫丫和蔡小妹在一旁吃着苹果,丫丫不时过来赛一颗草莓到爸爸妈妈的嘴里。一家子其乐融融。
    蔡小妹看着在案边忙活的夫妻,竟有点愣神。
    很多人都说,婚姻对于女人来说是爱情的坟墓。原来是好女嫁错了郎!爱不是荣华富贵,而是相濡以沫。结婚本是件幸福的事,前提是嫁给了个肯把你当宝的人。如果这个男人能至始至终像今天一样对待姐姐,却是件幸事。
    “姨姨,还有最后一颗草莓,你还吃吗?”丫丫稚嫩的询问声将蔡小妹拉过了神。
    甩了甩脑袋,自嘲地想到,自己还是对这个男人高看了,也不知道这之中状况能坚持多久,到时候姐姐就又有罪受了。
    “姨姨不吃了,丫丫自己吃吧。”蔡小妹怜惜的轻抚着丫丫的头发回答道。
    “不是我吃,是给小猫咪吃了。”丫丫正经地说道,然后将草莓放到小松鼠嘴边。小东西“吱吱”一声欢呼,一口将草莓吞下,舔着丫丫的手指,仿佛撒娇的小孩子,还想要一颗。
    张太平回头看到此情景,笑道:“小东西还挺聪明。”
    张太平近两米的个子,现在却围上腰围正在做女人常做的事情,就像一个东北大汉在轻吟江南小调一样让人感到别扭。但是张太平自身却不以为意,当年苏轼就是典型的北方大汉,留恋与厨房之间,但却并不损其才华声明,且发明了闻名遐迩的东坡肉。况且现在还是在自家屋里。
    一锅蒸饭,一锅炒菜。首先做的就是红烧猪蹄。前世一个人生活的时候,全都是自己做饭,跟着菜谱和电视上专门的频道学了不少菜。红烧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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